数字技术与新社会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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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知识及知识管理的意义

新经济时代,知识是政府或产业、企业或个人实现自己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不同的主体或部门都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与规划,因此看待知识的视角也会不同,但知识成为它们规划的战略手段的作用都是一样的。从政府方面来看,为了提高政府运营的效率,知识能够成为制定政策及制度的有效手段;从产业方面来看,知识能够成为强化产业竞争力的手段;从企业方面来看,知识能够成为企业提高客户满意度、减少成本、提高质量等目标的战略手段;从个人方面来看,知识能够成为提高能力从而实现自我的手段(,1999)。但知识与土地、劳动、资本等产业社会的主要资源的基本属性不同,为了正确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构筑与以往模式不同的新的理解框架。

根据词典上的定义,知识意味着了解事物的心理机能、已知内容或广为人知的事情以及通过认识得到的成果。与此相比,学术领域的知识大体上指“正当的真实信仰”(justified true belief),不仅个人认为它是可信的,其客观上也被认为是真实可信的。哲学与知识社会学看待知识的观点有所不同,主要可分为认识论观点和结构主义观点。认识论观点认为,两个以上的认识系统以同样的方式表现同一事物或事件,则可视为知识具有普遍性。结构主义观点认为,知识与个人的感觉与经验有密切关系,因此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它也不具有普遍性,而具有特殊性(金英洙等,1999)。

近几年知识管理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知识资产的应用层面,而非有关知识本质的哲学思考层面。知识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在这一前提下怎样提高企业的知识竞争力成为近几年的主要研究对象,并根据其应用目的与范围从多方面解释知识的意义。下面介绍其中的几种重要观点。以“知识创造企业”的观点闻名学界的野中教授,将知识定义为“通过正当、真实的体验与信任获得的技能”(Nonaka and Takeuchi,1995);美国社会学家、管理顾问达文波特等认为知识是“经验、背景(context)、判断、思想互相结合的信息”(Davenport and Prusak,1998);伦纳德-巴顿与塞斯伯认为知识是“来自经验的、能够即时应用到所面临的问题的信息”。如果说信息作为组织化的事实,意味着从资料上找到一定的模式,那么知识则给信息赋予了一定的意义,是给信息附加关联性与目的性的形态(见表2-2)。

表2-2 信息与知识的概念区别

知识根据其存在形态可分为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显性知识如同执行业务的步骤与规定,作为能够用语言明确表达的、能够用眼睛看到的形态,是容易向他人或组织传播的知识;隐性知识如同组织文化,作为很难用语言表达的主观形态,是很难向他人或组织传播的知识(Nonaka and Takeuchi,1995)。知识又根据其应用主体的水平,可分为积累于组织内部的组织知识与每个组织成员所具有的个人知识。

人工智能专家维格(K.Wiig)在1986年瑞士召开的国际劳工组织(ILO)主办的会议上第一次使用“知识管理”一词,1990年野中教授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题为“知识创造企业”(The Knowledge-Creating Company)的文章,五年后又以同一题目出版了增补版英文单行本,由此扩大了这一研究范围(,1999)。目前,学界与产业界关注的知识管理大体上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狭义的知识管理,另一个是广义的知识经营。英语圈也将这两个意义表现为同一用语,但感觉却很不一样。知识管理的基础是可归结为知识管理系统(knowledge management system)构筑的信息技术,重点是企业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并系统而有组织地管理知识。这一视角的产生来源于对技术决定论的信任,即数据挖掘(data mining)、企业内部网(intranet)、视频会议(video conferencing)、网络广播(webcasting)、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等新信息技术会给知识时代的企业提供能够解决现存问题的方案。

对这一问题,技术经济学者斯特拉斯曼(P.Strassmann)在一项分析各行业的信息技术投资的研究中,主张信息技术投资与企业的成果没有太多关系,同时指出要想最大限度地应用企业的知识资产,就必须大力创造与共享组织内外的知识。为了创造并共享这种知识,需要有能够与职员、供货商、客户进行良好交流的基础技术。但更重要的是,组织内部要形成促进创造与共享知识的文化。依据这一观点,知识管理可以广义地解释为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新知识并扩散到整个组织,成为商品、服务、系统一体化的程序”(Nonaka and Takeuchi,1995);“不只是储存或处理数据、信息,而是认识到个人的资产即知识,同时将这一知识应用到组织成员的决策上,使其成为一种资产”(Prusak,1997);“为了更好地应用组织内外的技能、经验、判断,并提升其价值或进一步创造而使用的方法”(Rugglers,1998)。

由此可见,对知识管理的定义,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解释,但将这一概念局限到现代企业上来定义,会发现它是通过最大限度地应用企业组织的知识资产(intellectual assets),以提高商品与服务的附加值,最终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

1998年7月,每日经济报社以1011名读者为对象,进行了针对韩国企业知识管理状况的问卷调查。这一调查发现,韩国的企业显性知识较弱。第一,职员的知识应用率很低;第二,信息与知识的流通被阻断;第三,组织内部的知识成为个人所有;第四,将网络与通信数据库等信息技术作为知识应用手段而使用的情况较少;第五,一半以上的人到新的部门,都不是通过一些指南或教育,而是通过在工作过程中不时询问的方式来获得知识(,1998)。

韩国企业的隐性知识优于显性知识,个人知识优于组织知识。因此如何使隐性知识与个人知识实现形式化、组织化,从而使知识与企业组织共同发展,成为韩国未来知识管理的核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