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贴条、挖补与改字
第一节 贴条
舒本的天头上存在着一些墨笔书写的贴条。
这见于第2回、第4回、第5回和第6回,共五例,列举于下:
例1,舒本第2回,64/5—7[1]:
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此贴条位于第6行上端:“排场××[2]费用。”
“排场费用”,己卯本、杨本、蒙本、戚本作“排场”,庚辰本、彼本作“排场废用”,甲戌本、眉本、梦本同于舒本。
例2,舒本第4回,121/1—4:
那原告道:“彼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系拐子所拐来卖的。这拐人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少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
此贴条位于第3行上端:“‘已’上下疑落。”
“先已得了”,眉本作“先因得了”,其他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彼本、杨本、蒙本、戚本、梦本)同于舒本。
例3,舒本第5回,148/3—4:
当下秦氏引了一簇人来至上房内间,宝玉抬头先看一幅画帖在上面……
此贴条位于第4行上端:“贴。”
按:贴条之人不肯直接更改,而贴条于天头,当非抄手所为。
例4,舒本第5回,164/2—4:
姐姐曾说,今日今时必有绛姝妹子的生魂前来游玩,故我等久待,何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
此贴条位于第3行上端:“绛珠。”
此贴条的内容是指出正文中的“姝”字乃“珠”字之误。
“绛姝”,其他脂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杨本、蒙本、戚本、眉本、梦本)均作“绛珠”。
例5,舒本第6回,193/2:
周瑞家的又问,板儿倒长得这么大了。
贴条位于第2行行侧:“周家的如何认得是板儿?”
按:此是后人所加的批语。疑系舒元炜所写。
在第6回之后,不再发现有贴条的痕迹。
【小结】
(1)贴条者非是抄手。他若是改正错字,即可将错字点去,并将正字写于行侧,不劳贴条于天头。例3、例4就属于这种情况。
(2)贴条者疑是主持抄录工作的舒元炜。
(3)抄手的工作内容是抄书。加写批语已超出了他们的业务范围之外。故例5之批语当为舒元炜所加。
(4)从例1、例2来看,加条者手中并无其他《红楼梦》抄本可资参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