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状况
一 国外研究状况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公共政策制定伦理问题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他们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奠定了公共政策伦理研究的基础。国外公共政策伦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取向问题
伦理价值取向是公共政策过程中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政策研究中,伦理价值取向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领域。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Buchanan)认为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取向是个人利益,因为“人是一个自私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32]在他看来,政府公共决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交换的过程,它总是代表着某些人的特殊利益,“如果认为国家代表着社会的公共利益,那是一种无知……除了个人目标之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社会目标或国家目标”。[33]
詹姆斯·E.安德森(James E.Anderson)认为,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作为伦理价值导向,因为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我敢断言,倘若问到公共政策应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绝大多数读者将倾向于公共利益。”[34]但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国外学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当问到什么是公共利益时,困难就随之产生了。它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吗?倘若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怎样去确定大多数人在政策中真正希望的东西?它是消费者(顾客)这个庞大团体的利益吗?它是人们‘明确思考和理智行动’时希望得到的东西吗?”[35]特里·L 库珀也认为,要想给出一个能得到理论界或实际工作者公认的“公共利益”定义,是不可能的。[36]
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认为,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公共政策区别于任何个人决策和企业决策的重要标志。“公共政策的意思与其字面的意思相同,即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37]
英国教育学者杰夫·惠迪(Geoff Whitty)认为,在教育改革中,教育必须坚持公平的伦理价值取向,反对将公立学校推向市场。“在消费者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寻找更好的平衡点”,“市场导向的教育改革并不像其支持者所宣扬的那样更为公平,相反,它在许多方面是不公正的,因为它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38]
2.公共政策与伦理的相关性问题
亚伯拉罕·卡普兰从决策及其过程的角度来分析公共政策伦理,他认为:“政治道德内在于所有政策之中,这些政策的决定明显影响着人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公共道德是公共政策的道德。”[39]亚伯拉罕·卡普兰的这段话,阐明了公共伦理道德对公共政策的重大影响。约翰·罗尔斯从政治哲学的立场探讨政策伦理的一般方法,在其《正义论》中主张用分配的正义取代传统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布坎南在其著作《伦理与公共政策》中,从国家安全、社会福利、堕胎、死刑等特定的伦理案例,分析政策伦理或价值,阐明政策与伦理的关系。新公共行政学的代表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的精神》(1997)中指出:“在政府管理中,人们通常把价值与政治或政策等同起来。……政治和政策价值和偏好,又经常同伦理问题联系在一起。”[40]D.F.汤普森认为,政府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41],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依于伦理[42]。也就是说,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遵守特定的伦理规范要求、合乎特定的伦理准则。
3.关于公共政策伦理标准的研究
关于公共政策伦理标准和原则的确定,国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论述。早期的功利主义者认为公共政策应当坚持最大多数人幸福原则。功利主义对公共政策的理解是建立在一个特定的逻辑前提下的,认为“社会并不是一个有机体,而是一个虚构的共同体,是由原子式单个的个体所组成的,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有机联系,所以,共同的利益无非就是由组成共同体的成员的个体利益简单相加所得到的总和”[43]。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从合作社会的理念出发,认为公共政策制定必须合乎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所有人都应平等地享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这种自由以不妨碍他人的同样自由为限”[44];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必须依附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的条件;这些不平等要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45]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对公共政策伦理标准的理解与罗尔斯相对立,认为正义就是正义的持有。他对公共政策的理解是建立在“权利”这一理念的基础之上的。诺齐克认为,只要拥有资格,哪怕是社会财富不平等的程度最大,也是合乎正义要求的。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在接受市场的不平等的基础上,认为公共政策制定必须坚持资源平等原则。德沃金认为,公共政策一定要体现平等的关切,既要在道德上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又要让人们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尽管资源平等无法精确实现,但因为这一伦理要求体现了对人的真正平等的关切,所以还是可以依据这一伦理原则去评价真实世界里的分配和相应的公共政策制定。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从自由的发展理念出发,坚持认为公共政策的伦理标准是基本能力平等原则,发展的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的总体性的政治安排,其伦理的可辩护性就在于对人的自由与能力的保护与提升。
4.关于公共政策主体应具备的伦理素质问题的研究
在公共政策主体应具备哪些素质的问题上,学者们普遍认为,若使公共政策更具有公共性,公共政策主体必须具有良好的伦理素质。詹姆斯·E.安德森在《公共政策制定》(1975)中指出:“考虑到影响决策者的广泛的社会政治因素,我们往往会忽视那些帮助他们判断善恶优劣的价值观(或者标准、偏好)……在他们行为的形成过程中,他们的价值观或者是思想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作用。”[46]乔治·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管理者必须具有公共行政的精神,因为公共行政的范围是执行公共政策,“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公共管理者有责任确保该政策‘高效’、‘经济’及‘公平’地实施。我们有责任本着乐善好施的爱国主义精神执行政策”。[47]特里·L.库珀认为,行政人员的伦理素质对公共政策所包含的伦理价值及其伦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些内心品质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供了持续的指导。法律和内部的组织政策不可能具体到足以涵盖行政所遇到的所有情形和偶发事件,公众参与不可能深入到日常行政行为的细节中去,上级对行动范围的监督也是有限的。这些差距的存在是显著的和广泛的。只有被深深内化的一系列个人道德品质才能保证既与组织目标保持和谐,又能与民主社会中的公民义务之间保持一致。这些个人道德品质还是官僚机构有效运转的必备条件。”[48]凯尔曼指出,为了使政策制定过程很好地进行,参加这一过程的人们必须具有极高水平的热心公益精神。这里所谓的“热心公益”精神,指的是立志作出真诚的努力以实现优良的公共政策。
5.关于实现伦理责任的途径研究
威克菲尔德(Wakefield)在其《伦理与公共服务:个体责任》(1976)一文中,分析行政管理者的个体责任担当,认为个体责任必须从法律和公共意味上来考察。她强调要加强政府的内部责任,防范非伦理行为的出现。在公共组织中若要保持负责任的行为,学者们认为通常有两种方法,即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赫尔曼·芬纳强调通过立法、规则、制度或是重新安排组织机构,从外部对行政人员进行监管与约束,依赖行政人员的良知或德行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卡尔·弗雷德里克则试图通过伦理训练来强化行政人员内心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使其在缺乏外部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特里·L.库珀强调实现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之间的平衡,试图通过设计一种集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于一体的整合机制对伦理和价值观与法律、规则、制度和官僚组织进行整合,进而建立一种实现行政伦理行为的设计途径。除了内外控制机制的整合外,公共行政人员还要保持个体伦理自主性。拉雷·N.格斯顿(Larry N.Geston)认为,公共政策评估也是一种对公共政策进行监督的活动,是实现伦理责任的有效途径。在民主国家,政策评估为政策制定和随后实施产生的利弊提供了检查方法。如果没有公共政策评估,就难以对公共政策的可靠性、政策执行者的责任以及政策制定机构的职责作出判断。[49]
6.关于公共政策伦理环境问题研究
公共政策的伦理环境对公共政策主体道德发展有很大的影响,直接关系着公共政策主体的道德认知、道德习惯和道德评价的生成。登哈特认为,一项有利于政策伦理水平提高的组织发展规划,应当开掘组织意识、改变个体的组织分工、保护那些合伦理地违背了组织政策与程序的个体、将开展伦理讨论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部分。[50]詹姆斯·鲍曼(James S.Bowman)就行政人员对于当前政府伦理问题的态度在美国进行过一个全国性的抽样调查(N=750)。调查发现,许多人认为,有助于伦理水平提高的组织发展战略至少包含四点:①机关任务必须是值得追求的;②机关成员参与其伦理规则的创制;③机关高层行政人员言出必行,身先士卒创造组织伦理环境;④采用全方位的、覆盖整个组织的伦理培训。特里·L.库珀分析了伦理决策过程,考察了伦理决策环境,认为只有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环境适宜时,负责的行政行为才有可能得以强化、反复,并最终成为一种习惯。一是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既有可能支持,也有可能遏制个体的伦理自主性。二是组织文化。它传达着组织的实际价值偏好,构成了行政人员工作生活的精神氛围。三是社会期待。社会期待是指人们在不同的方面对于行政人员的所给予的希望。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行政伦理建设的进展与效果。因此,库珀认为,“一种全面的、十分有效的”伦理建设方案,必须综合考虑一个组织的结构、人事、培训项目、正式制度与政策、主导性的非正式规范、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以及所依据的法律等相关各方面。[51]
从国外的研究状况看,国外学者对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主要是通过三种途径来进行的:一是从政治哲学的立场探讨公共政策的一般问题;二是从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的伦理问题入手,分析探讨公共组织的伦理责任和义务;三是从特定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公共政策的伦理价值问题。
二 国内研究状况
相比国外公共政策伦理研究,我国学界对公共政策伦理问题的关注始于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20世纪90年代末,在我国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公共行政实践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公共行政领域,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屡有发生。同时,社会不公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也颇为严重。基于这样的一种社会现实,我国学者借鉴西方学界相关研究成果,围绕行政伦理、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相继出版了一些学术论著,对公共政策与伦理的相关性、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公共政策主体的伦理素质以及公共政策伦理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学者们对公共政策伦理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公共政策伦理的界定
近年来,公共政策价值、公共政策伦理问题引起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专家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出发,从不同的层面和维度理解公共政策伦理。王伟、鄯爱红认为,公共政策的伦理是指,“制定公共政策的主体,即拥有合法权威的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内的政府,以及由它们授权的有关机构或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时应当是合乎伦理的理念与标准”。[52]黄德良、王兴盛认为,“公共政策伦理即是作为公共政策伦理主体的社会公众对伦理价值的诉求被作为公共政策伦理客体的政府在其公共政策实践活动中满足的过程及其程度”。[53]虽然公共政策伦理在界定上还处于众说纷纭之状,但不可否认政策伦理与政策价值已逐渐为人们所强调。
2.伦理价值对于公共政策制定的意义
张国庆认为,“公共政策伦理既包括政策目的之中的伦理,也包括政策手段上的伦理。……对于公共政策研究来说,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价值因素是否存在,而在于价值在政策过程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54]王伟、鄯爱红认为,“政策分析与伦理的相关性体现在,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伦理意义,而伦理价值观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重要的影响”。[55]宁骚认为,“伦理学对公共政策的影响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调政策研究中的价值分析;二是政策研究本身的伦理规范”。[56]陈庆云认为,“政策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制定者的价值判断……不同政策制定者由于受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利益偏好、伦理道德、传统习俗、历史因素等的影响,会有不同的价值观,这给政策目标的确定带来相当大的困难”。[57]陈振明认为,“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并非完全遵守某种单一的伦理价值观念,而是各种政治价值和政策伦理观在现实政治制度构架之中协商的结果”。[58]张康之认为,“整个公共政策过程应该引入价值理性的考量。因为任何决策都是以突出价值因素为特征的,无论怎样强调决策的科学化,都无可否认决策的价值考量和决策的价值旨归。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说,价值考量和价值旨归无论何时都是首要的”。[59]
3.关于公共政策伦理评价标准的研究
公共政策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公共政策评价要遵循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王伟、鄯爱红认为,“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都必然包含了政府依据特定的伦理标准来进行的价值选择”[60],“社会上一些公认的价值准则,直接就是人们评价一项政策的优劣的标准”。[61]郭济、高小平、何颖主编的《行政伦理导论》(2004年)一书提出,公共决策伦理的根本标准是要确保公共决策的公共性,公共决策伦理应以类似于社会契约的或普遍流行的并被社会一致同意的社会价值为基础。学者们认为,对公共政策伦理评价,要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陈庆云认为,“政策评价是对客观事实的价值判断。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以及它们的有机结合,是评价标准的基本内容。通常评价标准是个指标体系,即根据评价目的所选择多个评价指标的集合”。[62]
4.提高公共政策伦理性的制度保障问题研究
王春福认为,“为公共决策主体提供明确的伦理规则的道德指南,是完善责任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度本身都带有某种强制性,通过制度规定公共政策决策主体的责任,强制其承担”。[63]徐元善认为,应完善决策参与、决策公示、决策监督等制度以提升公共政策的伦理性。他还专门论述了关于决策责任追究及赔偿制度的问题,认为要通过法律来明确决策责任的认定、追究及赔偿问题。[64]何秀嵩提出完善社情反映制度和决策听证制度,并且认为在决策责任方面要利用立法机关的作用,使追责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建立严格的决策失误辞职制。[65]黄婷认为,提升公共行政制度的道德水平,应实现制度制约与手段激励的有机结合以促进公共决策伦理水平的提升和责任履行。[66]黄德良、王兴盛认为,在公共政策的实践中,公共政策伦理“可以通过公共政策利益均衡机制的构建、公共政策运作伦理机制的培育以及公共政策主体伦理自觉的养成等一套机制得以体现或实现”[67]。
5.关于公共政策主体伦理责任问题的研究
章荣君(2010)认为应提升政策主体的美德,建立行政者的“公共精神”。有的学者分析了公共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公共政策分析者的伦理责任,强调伦理责任对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重要性。陈岩(2004)认为,深化决策者的伦理责任是解决公共政策伦理问题的有效路径。张金马认为,政策分析者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政策分析者必须面对拥有权力的政府机关,而且政策分析者也容易为自己的特殊利益而违背科学的伦理精神。但是,政策分析却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68]曹永胜认为:“公共政策行为是一种责任行为,一切进行政策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政策主体的组织与个人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积极地、适时地制定与执行旨在增进或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必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勇于承担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责任;必须接受来自内部的和外部的控制以保证责任的实现。”[69]
总之,公共行政的实践催生了国内外学界对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学者们对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和探讨丰富了公共政策伦理研究的内容和领域,但由于学者们学术背景、研究视角的差异,对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还处于一种零散、起步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公共政策伦理相关研究尚未形成较为系统和完善的理论体系。目前学界对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对公共政策实践层面出现的问题的伦理反思,而对公共政策伦理所应研究的内容、对象以及范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研究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其二,对于公共政策伦理的研究是从行政伦理和政策分析两个角度进行的,尚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对于公共政策伦理分析方法手段的专门研究相对较少,大多出现于一般的政策分析之中。其三,局限于工具层面的公共政策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缺少社会价值层面的研究。其四,研究者大都从伦理学角度,偏重于行政伦理规范本身的研究,缺少对制定伦理化的公共政策应遵循的原则、程序、评价标准、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系统研究。笔者认为,对于学术研究来说,这种研究局面是很正常的,正是各种关于公共政策伦理研究观点的交流、讨论和碰撞,才能逐步达成共识,由零散的研究走向系统的研究。
[1]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198页。
[2]转引自〔美〕R.J.斯蒂尔曼编《公共行政学》(下册),李方、潘世强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416页。
[3]转引自李龙、徐亚文《论法制建设与道德教育的协调发展》,《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5期。
[4]转引自〔美〕R.J.斯蒂尔曼编《公共行政学》(下册),李方、潘世强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420页。
[5]戴木才:《政治伦理的现代视野》,《哲学动态》2004年第1期。
[6]转引自〔美〕R.J.斯蒂尔曼《公共行政学》(下册),李方、潘世强等译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415页。
[7]〔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封底。
[8]〔美〕小詹姆斯·R.格伦:《决策中的伦理》,季大方译,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第1页。
[9]转引自宁骚《公共政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第52页。
[10]转引自曾凡军、韦彬《西方公共政策价值变迁研究》,《行政与法》2009年第4期。
[11]〔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55页。
[12]〔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34页。
[13]〔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42页。
[14]〔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张秀琴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8~28页。
[15]周祖城:《管理与伦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第203页。
[16]万俊人:《现代公共管理伦理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35页。
[17]黄建中:《比较伦理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第20~21页。
[18]万俊人:《现代公共管理伦理导论》,人民出版社,2005,第35页。
[19]程东峰:《责任伦理导论》,人民出版社,2010,第7页。
[20]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78页。
[21]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77页。
[2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2页。
[23]〔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34页。
[24]王玲玲、冯皓:《发展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10,第288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4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72,第226页。
[27]赵家祥:《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几个问题》,《江淮论坛》1993年第1期。
[28]丛志杰:《可持续发展视野中的公共政策:调整与创新》,《内蒙古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29]王玲玲、周付林:《发展的伦理反思》,《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4期。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83页。
[31]〔美〕德尼·古莱:《发展伦理学》,高铦、温平、李继红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142页。
[32]〔美〕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张军译,上海三联书店,1993,第1页。
[33]参见林志鹏、杜平《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政策的非公共性分析》,《行政与法》2000年第6期。
[34]〔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唐亮译,华夏出版社,1990,第222页。
[35]〔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唐亮译,华夏出版社,1990,第222页。
[36]Terry L.Cooper,The Responsibility Administration,3rd ed.,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0,p.232.
[37]〔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张丹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第2页。
[38]〔英〕杰夫·惠迪、萨利·鲍尔、大卫·哈尔平:《教育中的放权与择校:学校、政府和市场》,马忠虎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第3页。
[39]转引自郭夏娟《公共管理伦理:理论与实践》,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第10页。
[40]〔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42页。
[41]Dennis F.Thompson,“Paradoxes of Government Ethics”,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52,No.3,1992,pp.254-259.
[42]Dennis F.Thompson,“Paradoxes of Government Ethics”,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52,No.3,1992,pp.254-259.
[43]胡敏:《当代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来源》,《学习时报》2010年第6期。
[44]何怀宏:《公平的正义》,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第75页。
[45]何怀宏:《公平的正义》,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第108页。
[46]〔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政策制定》,谢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150页。
[47]〔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199页。
[48]〔美〕特里·L.库伯:《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张秀琴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162页。
[49]〔美〕拉雷·N.格斯顿:《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和原理》,重庆出版社,2001,第130~132页。
[50]K.G.Denhardt,The Ethics of Public Service,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8,p.140.
[51]Terry L.Cooper,The Responsibility Administration,3rd ed.,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0,p.232.
[52]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76~377页。
[53]黄德良、王兴盛:《公共政策伦理向度的问题》,《理论建设》2011年第5期,第52页。
[54]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537页。
[55]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70页。
[56]宁骚:《公共政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第69页。
[57]参见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40~141页。
[58]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496页。
[59]张康之:《公共政策过程中科学与价值统和》,《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第59页。
[60]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81页。
[61]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第386页。
[62]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第262页。
[63]王春福:《理性对公共政策决策责任的双重解读》,《社会科学家》2004年第3期。
[64]徐元善:《论基层政府决策伦理的失范与制度安排》,《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9期。
[65]何秀嵩:《试论当代中国行政决策伦理建设制度安排》,《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1期。
[66]黄婷:《刍议行政伦理失范及其对策选择》,《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年S1期。
[67]黄德良、王兴盛:《公共政策伦理向度的问题》,《理论建设》2011年第5期,第52页。
[68]张金马:《公共政策分析——概念过程方法》,人民出版社,2005,第513页。
[69]曹永胜:《公共政策责任问题探略》,《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