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中生有
我在上一节提到的《古书通例》,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这部书的结论,主要是通过梳理和分析传世文献的记载而得出的,书中对古书“通例”、也就是其一般体例和共同特征的认识,深邃精准。他的绝大多数看法,不仅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在他身后出土的大量古书早期写本,愈加证明了这些看法是确切不移的。
附带说一下,《古书通例》是我们今天在阅读“古书”时手边必备的一部“导读”读物,也是我们进一步思索和探讨相关问题时起步的原点。其重要性,就像作者的《目录学发微》对中国古典目录学研究一样。薄薄一册“小书”,却是划时代的“巨著”。有些朋友初读此书,可能会觉得密度太大,不易读得下去。这没有关系,半懂不懂也没有关系,也很正常。多读,常读,慢慢就看懂了,就喜欢了,就醉了。好书就是这样密不透风,醇而又醇,不像我写的这些随笔性文稿,纵情漫笔,撒着欢儿地往里灌那么多水。
关于古书的名称,余嘉锡先生论之曰:“古书之命名,多后人所追题,不皆出于作者之手。”(《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这个话讲得非常稳妥,所以也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现在人们普遍遵从的就是余嘉锡先生这一说法。
不过若是进一步深入分析,却让人感到似乎有些未厌人意。这就是所谓“多后人所追题”之外的那一小部分书籍若是本来就有书名或是篇名,那么为什么会有的书有“名”而另外那一大批书籍却没有?从后来的发展情况看,书籍有名,显然要比无名更加合理,那么,若是很早就有的书籍有了书名,那么为什么其他那些“无名”的书籍不在撰著之初就效仿其事,当即就题写个书名?书都写了,想个书名写出来,难道会比撰写书籍的内容更难不成?这是按照常理实在不大好理解的事情。
学者们做学问,大多都很注重研究方法,很多人会为此投入巨大精力,冥思苦想,希求找到不同于常人的高妙招式。不过我在读书、研究的过程中,经常想到的,是孔夫子讲过的那句格言:“道不远人。”把这句话用到学术研究之中,我理解,就是学者们在从事研究时所遵循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悖戾平平常常的人情事理。本着这样的态度看待古书的书名问题,也能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先让我们来具体看一看,余嘉锡先生谈到的那一小部分与大多数没名儿的书籍不同的有名儿的古书,都是一些什么书。
余嘉锡先生把这些很早就带着名儿的书籍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早期的“官书”,第二类是“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余嘉锡先生这一说法的前提,是“其他多以人名书”(《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也就是像《老子》、《庄子》、《孟子》诸书一样,用作者的名称来称谓他撰述的著作。上述第二类书籍既然是因“不知其学之所自出”,才“别为之名”,就意味着这类书籍本来也是没有名称的,我们看到的书名也是后生的,是别人给它命名的。这样一来,那些带着书名出生的书籍,就只剩下了早期的“官书”了。
早期的“官书”,之所以有“名”,余嘉锡先生以为是由于“其书不作于一时,不成于一手,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故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这种说法,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也不是很好理解。
若是说这些书籍是因为“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才不得不“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那么,这就意味着“题之以姓氏”应该是早出古书的一种常态,可余嘉锡先生同时又明确讲道:“春秋以前,并无私人著作,其传于后世者,皆当时之之官书也。”(《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可见在这些“官书”问世之际,世上还没有“题之以姓氏”的私人著述存在,也就是还绝无书名可言,并无成例可以效仿。
既然如此,按照一般的逻辑,最先出现的这些“官书”若是从出生就带有一个特定的专名,那么,紧随其后的各种官私著述,都应该效法其事,也是像模像样地带着个书名出现于人世的。然而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这就引发我们思索,这些早出“官书”的所谓“书名”,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说老实话,这个问题,一时还不易讲述得十分清楚。不过有句老话,叫“每下愈况”,这句话也可以解释成:越是在那些显著的地方,越容易看清事物的本质。
在余嘉锡先生举述的那些早期“官书”中,其“尤为显而易见”系“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的,莫过于《诗》、《书》、《礼》之类,而在我看来,《诗》、《书》、《礼》这些所谓书名,与其说是“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不如说更像是以书中文字所属的类别称谓之;更清楚地讲,也就是说,像《诗》、《书》、《礼》这样的名目,最初只是后世学者归纳概括其文本属性而命名的一个类别,是大类的名称,而不是后世意义上的书名,更不是作者自定的名称。余嘉锡先生说这些“官书”的名称是由于“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这实际上就已经认识到这些所谓“官书”,其“书名”也是由他人拟定的,而不会是与生俱来的。人们之所以会如此这般地为其命名,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此一类书籍与彼一类书籍区别开来,所以也才会有所谓“佚诗”、“佚书”和“佚礼”的存在。这些“佚诗”、“佚书”和“佚礼”,其实就是没被编入《诗》、《书》、《礼》各成型汇编中的那些同类篇章。当时书籍还刚刚产生不久,有这样的类别划分,也就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
这样来认识早期“官书”的书名问题,当然还有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说明,但儒家最核心的经典即已如此,其他书籍更宜做如是观。余嘉锡先生谓“古书自《六经》官书外,书名之最早而可据者,莫如《论语》”(《古书通例》卷一《案著录·古书书名之研究》),实则“论语”其意亦如其文本属性,不过“编次之语”而已,这和《诗》、《书》、《礼》之类的“官书”称谓,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另外,从思辨的逻辑上来看,这样的认识,也或许会更加合理一些,即假如我们把书名看作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东西,古书有一个由无名到有名的衍化过程,那么,或许就能够更好地解释书名的生成和它的演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