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对公司实体类型的定义和要求
国税局将“股份公司”定义为按照州法并向州政府提交《公司章程》而成立的实体。《公司章程》需要由州务卿办公室加盖收到日期戳(或加盖文件入档戳),以示官方正式认可。
国税局将“S公司”定义为:出于联邦税的考虑,选择将公司损益、抵扣额和债权转为股东收入或抵消收入,并由他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司。S公司的股东会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中报告损益的转移,并按照个人所得税率预估纳税额。这使得S公司避免了国税局对企业收入的双重征税。S公司需要就已确定的潜在升值(built-in gains)和被动收入纳税。
国税局的法规确实没有限定有限责任企业(LLC)的税收。国税局允许有限责任企业(LLC)的企业主灵活纳税。你可以选择C公司、S公司或合伙企业,或者如果只有一个成员的话,可以选择非企业实体(disregarded entity)纳税。为此,你要提交8832表,表明你所选择的实体类型。
下面我们列出联邦税对传统的C公司、S公司和有限责任企业(LLC)的要求,从而进行一次快速对比。
C公司
·向国税局申报1120表。
·纳税申报单所需的资产负债表。
·必须采用复式记账法。
·公司必须提交所有必要的就业税申报单。
·所有利润都要纳税。若股东以红利的形式分配利润,就需要申报纳税(双重征税)。
·有些C公司被划归为个人服务公司(比如医师的专业公司),其税率通常较高。
·在公司层面进行税收选择。
·收入或抵扣额不允许分配。
·纳税义务不能转移给股东个人。
·为公司工作的股东被视为雇员(股东雇员),需要领取适当的工资,要被列入工资名册,并代扣所得税。然而,红利分配不缴纳社会安全税。
S公司
·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2553表,选择S股份公司。
·向国税局申报1120S表。
·必须使用复式记账法。
·所有的S公司需按照要求为兼任雇员的股东申报工资税,并提交申报表。
·收入和支出转移给股东,并且在公司层面上不纳税。
·在公司层面上进行税收选取。
·兼任雇员的股东必须获得合理的补偿(工资),但必须纳税。分红不在缴纳工资税之列。
·利润转移给股东,在个人层面上纳税(不是双重纳税)。
有限责任企业
·是否使用国税局的申报表取决于税收分类。如果有限责任企业(LLC)申报8832表,选择税别,则应用默认规则。在国税局的默认规则下,单个成员的有限责任企业(LLC)在纳税方面被看作是一家非企业实体,并按照独资经营企业纳税,要求申报1040附表C,如果企业的净收入超过400美元的话,则缴纳自雇税。两个成员的有限责任企业(LLC)则按合伙企业申报纳税。
·可以选择按照独资经营企业、合伙企业、S公司或C公司纳税,或者如果是单个成员,则属于非企业实体,其纳税义务直接转为该成员申报纳税。
·记账法取决于税收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