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大学前夕
“我的女儿我肯定会管的,我难道会与他那没心肝的母亲一样弃孩子于不顾?
哈哈,别人问她母亲为何没有争取女儿,我简直抬不起头!
孩子我今天就得带走,她必须跟我回家。
她呆在年迈的外婆家,她的舅舅们该如何看待我?我可不是那种为了自己舒服不要脸面的人。
当然了,从今以后她要跟着他爹过上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了,那在所难免,一个粗枝大叶的光棍汉哪懂照顾孩子?
相比与她的母亲,
作为父亲的我能给予她一个遮风挡雨的小窝那已经相当不错了!她自己命苦可怪不得别人那,我们不都是被她母亲抛弃的人嘛,我也只能尽力而为那!”
他坐在外祖母家那张蜡黄蜡黄的老式餐桌旁翘着二郎腿那样喊道。
他总是板着脸,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不知是因为这样所以别人都忌惮他,还是因为要别人忌惮他,他才这样。
外祖母以逐年衰朽,畏惧孤独需要陪伴为由留下了外孙女车宋河。
她心底也对于孩子那易怒懒散的父亲能否养育好孩子这个问题上存有疑问,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忍眼见年幼的孩子处境尴尬。
她表示愿意承担外孙女在她这里生活时的所有学费以及生活费,而他如果执意要把她带回去的话,
他工作以外还有多少精力养育女儿,是否将来还要成家,是否要冒着美好的姻缘随时会被一个拖油瓶破坏掉的风险,这些都是问题。
他可以自行考虑作出决定。
父亲在慈爱的年长者面前深感理亏,因自己能力不足没能使婚姻葱茏长青也令他倍感羞惭。
在结合实际又体贴的劝解下,只好对即将要为他的女儿付出万般心力老人的千恩万谢。
他坚持要支付生活费,这一点他持不可妥协的态度,否则无法堵住悠悠众口,自己也很难心安理得。
时隔不久,车宋河居住了十三年的房子搬进一个高挑爱打扮的女士。
她穿着各种鲜亮颜色的衣服,涂着艳色的口红,冬天总爱戴一顶酱紫红色的贝雷帽姿态昂扬地悠然漫步在单位家属院片区。
她成为了新的话题,
是家属院麻将休闲圈的红人,她是车涛家新的女主人。
除了个别如菩萨一般怀有怜悯之心的人以外,大部分人都快想不起来原来的女主人长的是什么样子了。
“爸爸,我能回去看看你吗?”
父亲是所有女孩儿最初敬仰依恋的对象,闲时多时,车宋河会生出念头想要回去瞧瞧。
撇开父母的矛盾不淡,她对自己长大的地方怀有很深的感情,在这一点上,天底下所有的孩子们都如出一辙。
令人沮丧的是,当踏足已重新改造、布置过的屋子,碰到以一家之主自居宣示主权的女士,她就认定这绝对是休息日没有陪亲爱的外祖母而出来乱跑受到的惩罚。
爱戴贝雷帽的女士的每个表情每个举动,都在不留痕迹的暗示着,是因为有了她的开恩,这个无家可归的小可怜才被允许进门来玩一小会。
这般暗潮汹涌的状况,男士们一向是视而不见的,如果可以避免女人们之间无聊的纷争,他们宁愿暂时性失明。
他的失明症传染了给了他的女儿,导致她在以后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一提到父亲就失忆,像是真的失去了印象。
她的母亲为了躲开邻居们的指指点点,不久后也搬离了外祖母家,虽说每周都会抽点时间回来照顾女儿生活,无奈她与父母间的感情无可避免地趋向冷淡,因何缘故没人能说得清。
中学按片区入学。
车宋河的家庭变化,如饭后闲话一般被家属院的同学们传到了整个班级。
“看她,还有脸来上学呢,父母都不要她。”
“别这么说,人家够可怜了。”
“你还不如我说的好听呢!”
“她爸爸可厉害了,跟个电视剧里的坏人一样,我们少沾她。”
“对,沾上倒霉。”
她经受了一段时间的议论与排挤,而那些议论与排挤她的人,却又因韩成俞格对格她外突出的针锋相对而销声匿迹。
期间发生过徐朗星信件事件。
再往后,她还算平静的度过了中学生涯。
转眼又一个盛夏。
车宋河站在姜美娜家宽阔的门廊下伸胳膊抖腿,边活动身体边举目四望,其时正是高考出结果的日子。
拥有多重人字形坡屋顶的小洋楼气派非凡,门廊台阶下栽种的各类绿色植物被修剪得园林感十足,顺着镂花栏杆摆放的花盆中,缤纷花卉五颜六色鲜艳夺目。
数量众多的窗户与外墙的木质材料使建筑别具一格。
其与正对面的其它建筑中间隔了很宽的一条街,可以供好几辆汽车并排行驶,好半天街上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
姜美娜说,“得天色再晚一些才会有车子陆续开回来,小区的居民可是非常忙碌阿!”
到时候还能见到晚饭后出门散步的邻居以及带着塑料袋和小铲子遛狗的爱犬人士。
街边栽满了与二层窗户比高的葱郁树木,铁栅栏外是矮胖的灌木丛,各家各户的后院都有一大片草坪,可以按照喜好修建檐廊,铺上石子儿,或者摆上大遮阳伞以及竹躺椅享受日光浴。
隔壁的邻居正在院子里打篮球,拍打篮球及碰击到球框的声音被轻盈而热情的风儿推送了过来,拥有黄色鸟喙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在两家人的院子里乐不可支的飞过来又飞过去,像个忙碌的信使穿越着围墙传递消息。
不一会儿,露天石板砖上的两张户外藤椅上分别坐了两位十七、八岁身形苗条的年轻女孩,
她们的脸被渐渐西陲的落日余光挥洒出一片金黄,
仿佛欧洲中世纪的美妙油画。
一个圆形玻璃桌面的藤制茶几间隔于两人之间,一大盘五彩缤纷的水果外加两杯绿油油的不知是蔬菜汁或猕猴桃混合汁之类的饮料被摆放在上面。
“美娜,我想找个人。”车宋河吱唔着。
“谁啊。”姜美娜懒洋洋的。
“徐朗星。”
“谁?”她不太记得清那是谁,需要点时间回忆一下。“找他干嘛?”
“他帮助过我。他给我写过信。虽然并不清楚里面写了什么,但在我最自卑最低落的时候,给予了我自信,令我明白,即便再不起眼,也会有人默默关注你,不放弃你。那么,我自己又怎么能放弃自己呢。”
“哟,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啊。你们这是在说谁?”
郑在冉牵着一条萨摩耶犬,从一侧的花圃窜了出来。
她是姜美娜的姑姑姜索亚的独生女,
是韩成俞高中同学。
大学一报道,就会升格为女友。
郑在冉对姜美娜的这个同学不是很有好感,见到都要嘲讽几句。
她此时穿着紧身的黑色运动背心与运动短裤,头发扎了个高高的马尾,还箍了白色波点发带,脚腕上亮晶晶的铂金脚链十分抢眼,镶着碎钻与小缀饰,走起路来发出风铃般叮铃叮铃的美妙响声。
车宋河瞅了一眼来人,又瞅了瞅狗,倒觉得温顺可爱,
便一直与它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
“你怎么来啦,你妈不在我家。”姜美娜冲她说。
“噢,我知道。我不找她,她在家呢。”
郑在冉饶有兴致地将另一头系在萨摩犬颈脖上的牵引绳拿在手中把玩,一边说,
“没瞧见吗,我是出来遛狗的,刚走出门大老远就听见你们这大喊大叫。你们是在说谁,是要找谁?不如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