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败局II(纪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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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失败”之三:职业精神的缺失

在讨论“中国式失败”的时候,除了体制和制度问题之外,我们还得着眼于“中国式企业家性格”。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教授克里斯·阿基里斯曾经写道:“许多具有专业知识及天分极高的人几乎总能做成他们要做的事,所以他们极少有失败的经验,而正因为他们极少失败,所以他们从来不曾学过如何在失败中汲取教训。”

出现在本书中的企业家,都是他们那一代人中的不世豪杰。跟《大败局》中的众多草莽人物相比,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区别是,他们中的不少人拥有令人羡慕的高学历,他们中有教授(宋如华)、发明家(顾雏军)、博士(仰融)、军医(赵新先)、作家(吕梁)以及哈佛商学院总裁班学员(孙宏斌)等等。他们也并非对风险毫不在意,如托普的宋如华在创业之初就曾经专门拜访落难中的牟其中和史玉柱,向他们当面讨教失败教训。甚至在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及战略设计上,这些公司也与当年《大败局》中的企业不可同日而语。华晨、德隆、三九及健力宝等公司都曾经重金聘请全球最优秀的咨询公司为其服务,德隆的唐万新甚至还有一个拥有150名研究员的战略研究部门。

然而,败局却如同宿命般一个个突然降临。在公众眼里,它们倾覆的表象与内因似乎总笼罩着一层莫名的迷雾。但是,当我们将它们进行一番梳理之后竟发现,尽管这些企业的规模已经远远大于当年的三株、秦池,但从失败的“技术含量”来说并没有提高的迹象。

它们仍然失陷于两个因素——

其一,违背了商业的基本逻辑。

绝大多数的失败仍然与违背常识有关。在托普、顺驰等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当企业家冒险突进的时候,所有的业界领袖以及他本人都知道这将是一次无比凶险的“大跃进”,它不符合一家企业正常成长的逻辑,在现金流、团队及运营能力方面都无法保证常规的运作。所以,它们最后的倾覆变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败局。从这些败局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绝大多数的失败都是因为忽视了经营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失去了对管理本质的把握。

其二,企业家内心欲望的膨胀。

对于企业家来说,你很难分清楚“野心”与“梦想”到底有什么区别。拿破仑的那句名言“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被引用了无数遍,它似乎永远是适用的。这是一个不讲究出身与背景的竞技场,机会永远属于那些勇于追求的人。然而,商业终归是一场有节制的游戏,任何超出能力极限的欲望,都将引发可怕的后果。

在《大败局Ⅱ》中,我们更多地看到了一种“工程师+赌徒”的商业人格模式。他们往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在某些领域有超人的直觉和运营天赋,同时更有着不可遏制的豪情赌性,敢于在机遇降临的那一刻倾命一搏。这是企业家职业生涯中最惊心动魄的一跳,成者上天堂,败者落地狱,其微妙性完全取决于天时、地利与人和等因素。

在商业中没有什么是必然的。如果孙宏斌满足于在天津城里当地产大王,如果戴国芳不去长江边建他的大钢厂,如果宋如华专心经营一个软件园,如果顾雏军买进科龙后不再从事其他收购活动,如果唐万新就只专注于他的“三驾马车”,那么,也许所有的败局都不会发生。但是,这样的假设又是不成立的,因为,他们崛起于一个狂热的商业世纪,这个时代给予了那些身处其中的人们太多的诱惑与想象空间,它让每个人都梦想自己在一夜之间能成为一个超越平凡的人。所以,最好的与最坏的结局往往一体两面。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悲剧都必然会发生,相反,如果说跨越式的成长是中国企业勇于选择的道路的话,那么,如何在这样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规避及消解所有的危机,则是一个十分迫切而必要的命题。

《大败局》《大败局Ⅱ》所提供的19个案例,正是在这方面给出了反面的教材。我们看到,绝大多数的失败都是因为忽视了经营管理最基本的原则,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经营的惨败和自信心的丧失。在写作这些案例的时候,我不由得会想起宋代理学家朱熹的那句被咒骂了数百年的格言——“存天理,灭人欲”。对于企业家来说,“存商理,灭人欲”也许是一个值得记取的生存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