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她看着我说:“明轩哥哥,自从我看到你后,我就很喜欢你。“语气里充满着如释重负的坦然。我说:“谢谢你的喜欢。“
我想为了我良心的谴责,或许伤害了某颗喜欢我的善良的心,我要在这里需要给你们聊一聊我座位附近可爱的人。
我的同桌叫张震理,是一个很具北方色彩的男人,身高一米七五,膀大腰圆的汉子。尽管脸上的毛孔粗大,睡觉时鼾声如雷,说话的间隙会时不时清一清嗓子里的痰,但不得不佩服他情商高出了天际。我喜欢陆莉这样细微的小心思他是第一个看穿的,却又不动声色,未向任何人提起,并且在润物细无声地为我们寻找单独在一起的时间。他的运动能力超群,尤其是他的弹跳,我曾亲眼目睹了他单手扣篮这一绝技。尽管他用自己180斤的庞大体重当场扣弯了一个球篮,不能忽视的是,后来学校的那几次毕业篮球赛他就是我们班篮板大闸,把两米身高的高个子的风头抢尽。他和游手好闲的学生以及班级里成绩优秀的学生都能左右逢源,几个和他合租的女生照顾他就像是照顾男朋友一样,让所有人艳羡不已,而且她们很漂亮,这一点上,我每每暗自佩服。对,他没有住在学校宿舍,和以前的几个好朋友合租在一起,他的几个哥们追随他一起打饭吃饭,所以经常看到他提着一堆饭盒回教室。毕业后我们断了联系,再后来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见到他,我没有说话,感觉彼此陌生地就像是从未结识过,往昔都成了恍然一梦。或许我的内心里还是觉得他骨子里是一个坏学生吧,但更多的是嫉妒他拥有我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优秀。他的好朋友还有往返于家和学校的走读生,其中就包括婉君。这个女孩也就是我将要说到的,被我伤害的女孩,不知道她是否感受到了伤害,起码我一直感觉愧对于她。婉君性格开朗,从容大度,笑声格外好听,让人有种无法拒绝的亲和感,不过唯一的瑕疵是她有些胖而且很黑,外貌上吃了颜值的亏,这也是她很少和其他男生说话的原因。她的好朋友也是一个小胖子,和婉君完全是同一体型上的两个版本。她很漂亮,脸圆圆的,留着一头长发,古典得就像是从唐代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一般无二。后来我们成为了同桌,我就常常忍不住去抚摸她柔顺修长的头发,这都是后话了。
还是继续说说婉君吧,在我调到前面来之后,一个初冬的星期三下午,当时我正和小林他们讲浑段子,彼此都很愉悦,也就是在这样轻松的氛围,她当着大理的面,背靠着晴朗的窗户,北风还不是很凌冽,她对我说:“明轩哥哥,自从第一次看见你,就感觉你好帅,性格也很好,我都忍不住喜欢上你了。”尽管我从未注意过她,毕竟她是那样普通,可还是怦然心动了一下,因为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孩这样向我表白过,而且还这么直白大胆。我不敢相信地望着她,感觉她突然不那么黑了,有了几分别致的美,但理智还是提醒我里面有开玩笑的水分,于是,我果断收住心猿,勒住意马,略带歉意地回答:“谢谢你的喜欢。”当时的表情一定携有果断的拒绝吧,尽管我尽量掩饰。沅君的笑容有些僵硬了,可还是看不出任何失望的迹象。她只是慢慢停下来,把手中的水笔落在一张还未写完的理综试卷上,看向窗外灰白的太阳。这时,大理(振理的好朋友都喜欢叫他大理)似乎感觉出来里面的尴尬,忙打圆场,“我看过一部小说,里面就有这样的对白,一个女生对一个男生说我喜欢你,那个男生说对不起,谢谢你的喜欢……”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后来我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委婉拒绝,真是让人心碎,我想她一个女孩子的心一定被伤透了。面对这样生冷的气氛,懵懂的我们都没有搭话,只是笑笑,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此后谁也没有提起此事,就像是鱼游过深海,只留下淡淡的咸味。婉君还是像往常那样听我们讲笑话,拿东西分给我们吃,经常夸赞我,可是我感觉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所有的亲切都像是一场临时的表演,萍水相逢之人的点头仪式。有一次,我和苗苗午睡时在楼下打羽毛球,婉君刚好骑着电动车从家回来,看到我正在捡球,她没有说一句话就头也不回地噔噔噔爬上楼。空荡荡的楼梯间传来响亮的回声,就像是听诊器里可怕的心跳。我和苗苗只是自顾自拼命享受难得的休息,挥霍着似乎没有尽头的青春。等我回来时午睡已经结束,她笑着夸我羽毛球打得很好,还说有机会一起打。我说好。可是这个承诺就像是饭后“你吃饭了没?”这样随意的问候,再也没有下文。
有一天,大理问我:“你认识苗苗对不对?”
“怎么了?”我算是默认。
“没事,我听说他前男友想找你事。”
“那个前男友是谁?”看似理直气壮地询问,其实我很担忧,因为我从未和别人交过恶。
“如果他找你事,需要帮忙可以找我。”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忧心忡忡。
“好!”心底有种很坚实的依靠感,并深深感谢大理的仗义。虽然后来,并没有人找我的麻烦,但我似乎一直在承受着大理庇护的光辉。
接下来,我想聊聊和我同在屋檐下的几个室友。我们寝室四个人,坤振,雪杰还有老张。坤振是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孩,帅气中又透露着一点小流氓的气质,给我一种难成大器的凡夫俗子之感。毕业之后再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不知道我的预感是否正确。不过有一次,我在寝室一个人自吟自唱李清照的《如梦令》时,他走进来吃惊地问,“这是你唱的?真好听。“就凭这一点,我对他便心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好感,还有一种良马遇伯乐的知遇之恩。他的言行举止之间也有对于我的敬畏,我们也就成了朋友,打发无聊时间的那种。周六的半天休息期间,我们还曾一起去野球场打篮球,玩得很开心。可是他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路遥知马力后的散漫之气还是迫使我们变成了陌生人。
雪杰是复习两年依然坚持不懈的高六遗老,年龄比我姐小一岁,那时我姐都已经结婚两三年了。所以,我们之间应该有代沟的,整整一年的相处也验证了三岁一代沟的民间传言。他经常会以过来人的态度教导我,如少看小说多看看复习资料啦,晚上不要熬夜那么久啦,下课时不要经常和女生说话啦等等,真是让我受够了。甚至后来,考研究生时,我想从理科专业跨考文学,他也会抽时间坐上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跑到我们学校的后花园里劝说我还是好好考虑。真他妈烦人死了。当时,我只是敷衍他说好,可转头还是我行我素。他便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瞥我,这让我如芒在背。像是吃馒头,总感觉里面有面疙瘩,让我难受。我个人认为他已经被反复的高考失败剥夺了激情和好奇,每天都是在老老实实地重复重复再重复,看不到任何惊喜。他坚持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这个道理,万一哪一年的高考题简单了呢。真是一种消极但又让你无从反驳的真理啊,只是他身上缺少了我想要的年轻人该有的挑战精神。这些观点是在我们例行公事的交谈中被我过滤出来的,他也很赞同。这种赞同和我回答他一样,只是答应却从不改变,依然经常性地长叹短吁。他爸爸是开公交车的,他哥哥也是,他家在县城也有房子,灰尘给墙壁打上厚厚粉底的街道旁,我见过几次,没有任何羡慕的感觉。这样看来,他其实已经走在了富二代的康庄大道上,但他十分节俭,衣服总是朴素至极,怕浪费做题时间和洗衣粉而一个星期洗一次,走在他旁边五米开外都能闻到浓郁的汗臭味,衣服将就到涤纶布拉成丝时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换一件。你们读到这里,一定会佩服,杰哥真是一个狠人!用他的话说,用最艰苦的生活来寻求上天的怜悯。或许可怜也有可怜的优势吧。我们周六的休息,他会到校外买两个馒头,一根金锣火腿肠,夹起来美美吃一顿。过分的是,他还会带上我,并盛情邀请我一起这样干。大家都知道,我是很随和的,而且很有善心,怕他一个人这样吃尴尬,或者怕他怀疑我看不起他,也就顺便陪他一起做。你还别说,刚开始吃还真的挺不错,很香!一次两次还行,经常这样就有些招架不住了。用鲁智深的话说,“嘴里淡出个鸟来”。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花了五块钱买了一点牛肉夹进新买的热馒头里。擦,这一下他可就受不住了,责怪我没钱还充大款,而且还是当着卖牛肉大叔的面指责我,这是最让人难堪的。买过之后,他就像是围在厕所里的苍蝇,嘟嘟囔囔很久。这样唐僧念经般的咒语很有用,牛肉吃起来变得索然无味,馒头也变得噎人。我懒得去和他狡辩,两个人在火车站旁互不搭理地游荡了好久才回去。从此,我再没有参与他周末校外的“美餐”活动。
其实雪杰人很不错,虽然头发稀少,身体微胖,不懂人际交往,可也有一些自嘲的诙谐以及与人为善的友好。不知道他为什么对别人总是客客气气,对我却随意地说三道四,真心希望和他不熟。后来我们一起在一座城市上大学,他还有一两次找我来玩,一起回忆曾经吃馒头的艰苦岁月,仿佛那是成功之后的美谈。去他妈的促膝长谈,我竟然写到这里完全没有想要和他重逢的想法,真没良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