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初夏的风吹来小麦成熟的气息,我在绿叶茂盛的合欢树下与你相遇。
那是五月一个阳关明媚的下午,同学们打热水的激情慢慢消退,在窄小的教学区行走地很清闲。青青的声音从远处的窗口传来,当我回头时,一个圆形物体向我飞来,我用接苗苗突然扣飞羽毛球时的惊人反应能力单手抓到了那个青黄的苹果。这一举动自然让正在我面前和我聊天的华鑫以及看到这一惊心动魄的一幕的同学拍案叫绝,当然这只是我本能的反应,可想起来也为自己暗暗捏把汉,差一点就直击面门。她喊我出去,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挽起我的手臂大摇大摆地走下楼。一路上我的心跳得很快,透过米黄色毛衣我能真切感受到她身上传来的温度。确实,经过半年多的相处,我的心底还是有一种超越兄弟情的暖流,毕竟她再怎么女汉子,可终究还是一个女孩。就在我心神不宁时,她放开了我的手臂,钻进面前一个陌生的男孩怀里,两个人对视时那种含情脉脉,语气中久别重逢的亲密难舍不得不让我刚升到顶点的滚烫瞬间降到零点。我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她还有一个男朋友。这个男孩个子很高,浓密的头发卷曲着近乎盖到长长的眼睫毛,交谈时他语气中透露出的谦虚与和善让我自愧不如。我们只是通过青青简单的介绍认识了一下,然后尬聊了几分钟,他便和青青一起出校门了。
还是听小胖说起,他和青青是高中同学,后来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一起,经常会让小胖在那个手机十分不发达的年代给他们送去一封封饱含柔情蜜意的信。两个人并没有因为身处两个班级而影响白天的互诉衷情,夜晚楼道下,明月前循着花香牵手时的冒险与快乐。高中是禁止谈恋爱的,可这种禁止反而让恋爱变得更加刺激,并让恋爱变成青春期不同凡响的成功叛逆的象征,成为年轻人在枯燥学习后一种奇幻神奇的探险之旅。很多情侣或许没有读过《红楼梦》亦或《西厢记》等类似的爱情故事,但品尝新鲜足以变成浪漫的另一种变式,他们凭借着本能偷偷爬墙到校外,在无人发觉的夜晚默契地相慰相依。与生俱来的谨慎教会他们如何避人耳目,故弄玄虚地在阴影里偷偷接吻。反正,表面上看那个男孩帮助青青和小胖打了三年的饭,但他却牢牢抓住了女孩的心。男孩上了大专,女孩迫于家庭选择留读,可是心不论朝朝暮暮是糅合在一起了。即使当青青上了大学以及毕业后找工作,男孩心里从没有过其他人。当然青青心底对于自由的向往还有叛逆使她曾在工作中移情别恋,男孩北上放弃一切寻求挽回,青青在电话里向我忏悔后回心转意。最终在七年的爱情长跑后,秋日雨天农村的巷口,他们衣着锦衣携手踏过细密的水坑,走进了吹吹打打的婚姻殿堂。我在男孩的几个哥们的推杯换盏中不顾白雪和小胖的劝阻,喝得烂醉如泥,最后坐上大巴和阿男一起东一句西句地糊聊。记得当时我向她聊起三毛的流浪,还有杨德昌和蔡琴的无性婚姻什么的。没想到这也注定了我后来的流浪生涯,真是一语成谶。
青青的男朋友来时,苗苗已经不在我们的饭友行列了。她说是担心她的前男友找我的麻烦,可青青却言之凿凿地告诉我她想和那个混蛋旧情复燃。我选择了相信青青,或许从这里开始,就注定了苗苗不再属于我们,不再属于我。此后,在混乱嘈杂的食堂,我在人群中偶尔见过几次她和另一个女孩一起吃饭,还注意到一个男孩虎视眈眈的眼神。很奇怪,我们突然之间把打招呼变成了最客套的寒暄,仿佛陌生人。
当我一个人睡在床上听着外面老张诵经般的英语口语,雪杰沉沉的叹息时,我又变得多愁善感,禁不住想起白天莉莉的背影来。听隔壁男生的传言,浩宇开始给莉莉写情书了,他们说莉莉看过情书后还给了回信。我真的想走过去揍他们一顿,因为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正在不知不觉伤害一个善良的人,耽误一个女孩应有的前途。我无数次地安慰自己,莉莉不会喜欢他的,可当我在一次无意中看到她和浩宇走在阑珊的路灯下,彼此无言时,我所有的争辩都变成了强词夺理,苍白的不堪一击。我一边仇恨着她,一边又为她担心,因为她因为长期服用药物,不得不穿起宽大的外套来掩藏日渐肥胖的身体,不知道她能坚持到什么时候。当她在调座位时,我还是不顾众人的目光帮助她搬起重重的书本。尽管她极力拒绝我的善意,可我当时什么都没有想,自顾自地一摞又一摞地把卷子,课本挪到她的桌子腿下。
五月份最后一次调座位,我的同桌变成了婉君之前的好朋友华鑫。华鑫就是之前和婉君一个座位的那个小胖子,古典精致。她的母亲是新华书店的经理,我曾一度怀疑她的母亲在取名字时一定参考了书店的名字。当然这只是猜测,我曾向她求证,她说在她出生之前母亲还没有在新华书店工作。她的娃娃脸总给我一种我在和我的小妹妹一起上学的错觉,她做任何事情都是不动声色,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哪怕是感冒时打喷嚏也只是发出类似老鼠啃玉米的细微响声。我喜欢她长长的头发,没办法,我对长发完全没有抵抗力。在她洗过头并骑着电车来到学校后,我就会抚摸那被风吹得干到七分的头发,凉凉的很滑很舒服。一个叫家宴的男生因为是她老家的邻居而看不惯,语气中含着责备地问我为什么总是摸一个女生的头发。我本来只是因为向往美好的东西而产生的举动,突然变得有些图谋不轨起来。因为心虚,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的冲动很少去摸了。也就是在被家宴无情的质问后,我总感觉对不起她,甚至带着一种伤害她就要对她负责的心理开始关心爱护她。有一次,她骑电车因为要躲避一辆货车摔倒了,左眼青紫,鼻子沁着血丝。因为这次意外,她也有了后福,首先就是不用上早操,然后就是我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听说熟鸡蛋可以治疗眼睛红肿,我就用零花钱给她买食堂铁盆里泡着热水的带壳鸡蛋,然后让她敷在眼睛上。我还会每次写卷子前给她削好铅笔,把卷子摊好放在她面前。她就像是一只笼子里的小鸟都顺着我,这让我第一次因为责任感带来的满足。大二那一年的寒假同学聚会,我和刘威他们联系上了她。说起刘威为什么会联系她这件事,其实还是很有意思。刘威其实和华鑫很熟,经常逗她发笑,而他们的同桌都是我。我们三个人就坐在一排,刘威有一次问她,“玉米在幼苗时需要剔苗,你知不知道?”华鑫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急忙回答是。刘威又一本正经地问她“小麦那么稠,是不是也需要剔苗啊?不然,像玉米一样都不好长。”华鑫丝毫没有犹豫,回答:“那当然了”。我和刘威听到这里已经完全忍不住了,吃吃大笑起来。她没有感觉好笑,只是好奇地蹙着蛾眉,好像在问:“有什么不对吗?”你们看,两个人的相识就这么简单,一个幽默的玩笑就足够了。其实这是有点欺负华鑫了,虽然她是农村人,可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妈妈住进了县城,对于农作物还处于朦胧的一知半解阶段。还是说一下那次的聚会吧。刘威联系上华鑫后,我们一起吃了个饭,在几年后再看到她,我被她依然保持着的端庄迷住了,甚至开玩笑地说:“当时我真是瞎了我的狗眼,怎么没有去追华鑫呢!”她只是笑着,没有说话。在饭后逛街时,蒙蒙突然想起自己的包忘在餐馆的椅子后背上了。当时天气很冷,风像刀子割人脸,刘威鼓励我陪蒙蒙一起回去,可是既然要开电车回去,我没有手套怎么行。华鑫马上递上她的手套,我的心被暖了一下,短暂的挣扎后我接过手套,当我准备把冰冷的有些僵硬的手指伸进残存她的余温的棉手套筒内时,我笑了。那双手套太小了,我伸不进去。在我把手套还给她时,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掩饰地流露出失落。虽然打扮时髦的蒙蒙坐在车后,可我的心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本以为华鑫和我会再有后续,那种由暗恋到终成眷的戏码可以继续谱写。可惜,我的电话簿里虽然有她的联系方式,即使我换了好几部手机都会毫无疑问第一个存上她的号码,可我们因为处在不同的境遇中,彼此再也没有联系。或许找不到联系的理由吧,而且她那么漂亮,恐怕早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不敢打扰她。
那次聚会也是我们最后一次重逢,或者说在我写这篇小说为止,我们再也没有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