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物招标、工程招标和服务招标
根据招标采购对象的不同,招标分为货物招标、工程招标和服务招标。
(一)货物招标
货物招标是最普遍的一种招标类型,招标采购的“货物”既包括大宗原材料、大型成套设备,又包括单机设备以及日常办公用品、消耗品等,范围非常广泛。货物招标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三是政府采购货物招标。
与工程招标和服务招标相比,货物招标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主要规定采购内容、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图纸、设计说明以及与采购内容有关的自然环境条件、地理位置情况等,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招标投标规则和程序、合同条件、报价要求、付款计划和交货计划以及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格式等。
第二,由于货物种类繁多,所以货物招标的评标方法和合同内容也各不相同。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二)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是我国最早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领域之一。《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招标制度主要是针对工程招标而言的。
与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相比,工程招标的特点表现在:
第一,工程招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工程项目已经列入计划或经批准,概算已经批准,建设用地征用完成,现场“三通一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已经落实。
第二,工程招标中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很多,主要有总价合同、总价加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应根据项目特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研究深度,以及保证成本、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决定合同形式。
第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技术规范、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是其必备内容。
第四,工程招标一般进行标底的编制与报审。
第五,工程招标项目要组织投标人到施工现场考察,以便使投标人了解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周围环境和市场价格等。
(三)服务招标
服务招标是指将服务列为采购对象,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与货物招标和工程招标相比,服务招标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招标采购对象通常是无形商品,其质量和内容难以像货物和工程那样定量,一般很难精确描述其技术规格,有的服务项目涉及特定技术,往往与知识产权保护息息相关,只有一定范围的供应商才能满足要求。
第二,评审程序侧重于质量评价(主要由供应商的技术和专门知识决定),不宜偏重价格(往往同一项目投标报价差距很大)。
第三,服务招标通常难以事先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评标时一般重点考虑投标人的资质、市场准入、技术力量构成、历史业绩和经验、财务状况等因素。
第四,招标文件一般涉及采购的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成果的提交以及工作大纲、合同条件、项目背景材料、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义务等内容。
上述三类招标在招标程序、评标方法、定标原则以及相关要求等方面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