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讲 反 诉
一、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例如:甲某基于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乙某向其支付所拖欠的租金6000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乙某提出自己为甲某修缮房屋支付1万元,因此要求甲支付自己修缮房屋所支付的1万元。这一请求即为反诉。
二、反诉的特征
1.反诉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反诉是本诉的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请求,也就是说,通过反诉使双方当事人具有诉讼地位的双重性,本诉的被告同时是反诉的原告,而本诉的原告同时是反诉的被告。
2.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即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如上述案件中,乙某提出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甲某的6000元诉讼请求。
3.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首先,反诉请求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应当具备诉的要素,当事人可以以反诉的形式在本诉审理过程中提出,也可以以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其次,反诉不因本诉的原告撤回本诉而终结。
4.反诉时间的特定性。即反诉应当在本诉进行中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提起反诉的条件
反诉除具备诉的要素外,还须具备:
1.主体条件: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不增加、不减少,只是诉讼地位互换。
2.时间条件: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出,且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管辖条件: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即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依法享有管辖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本诉与反诉的合并审理,达到反诉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反诉须非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4.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反诉只适用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不适用于特别程序。
5.反诉与本诉应在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上有法律或事实上的牵连。《民诉司法解释》第233条第2款对牵连性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事实。
四、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例如:甲公司基于设备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求,要求乙公司依据合同交付设备。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请求法院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则乙公司的请求构成反诉;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提出证据,主张该买卖合同系甲公司伪造,则乙公司的主张构成反驳,而非反诉。
备考提示
在实际案例中,区分反诉与反驳的关键点在于:看被告是否提出一个独立的实体请求。反诉首先是一个独立的诉,被告必须提出一个独立的实体请求;而反驳则是被告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手段,没有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五、反诉的处理
在一审程序中,被告提出反诉后,法院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起诉的一般条件和反诉的特别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反诉,应当受理。法院原则上应当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如果本诉原告撤诉,反诉作为一个独立的诉继续存在,本诉法院依据法律对反诉有管辖权的,继续审理;如果没有管辖权,则要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反诉,但是法院处理方式与一审中的反诉不同,即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则就反诉部分另行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也可以一并裁判。
本讲重点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真题精选
1.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3/80,多选)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2.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3/80,多选)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3.……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关于赵刚“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的辩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3/100,不定项)
A.将该辩称作为赵刚偿还借款的反驳意见来审查,审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决的根据
B.赵刚应当以反诉的形式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
C.赵刚必须另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处理
D.赵刚既可以反诉的形式提出,也可另行起诉
4.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销部分租金。关于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销租金的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2010/3/100,不定项)
A.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不予审理
C.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
【答案及解析】
1.AB(反诉的条件)。
2.AB(反诉的条件)。
3.BD(反诉的条件及处理)。
4.D(二审中对反诉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