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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诉的概念与特征
一、诉的概念
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这种请求的目的是要求法院通过审判来保护当事人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的实体权利。
诉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与实体意义上的诉。程序意义上的诉是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也即开始诉讼程序的请求;实体意义上的诉即当事人要求法院通过审判来实现其向对方提出的实体方面的请求。
二、诉的特征
1.诉的主体只能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任何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民事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请求法院给予司法上的保护。
2.诉的内容是可以依法请求保护的当事人之民事权益。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私力救济被禁止,当事人认为其民事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向相对人提出请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只能求助于公力救济。而司法救济是公力救济中最终极的、最权威的救济方式,诉恰恰是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
3.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于审判权的消极性和被动性,当事人提起诉讼,才能引起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活动。
4.提起诉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只有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时,才能向法院提起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