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父母对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坏时,子女可以要求父母赔偿吗?
案例情境
强强是某市中学的一名学生,由于他在全市物理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他的爷爷奖励了他一个平板电脑。但是,自从强强有了平板电脑之后,就经常沉溺于打游戏,每天放学回家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玩平板电脑,学习成绩也不断下降。强强的妈妈看到后非常着急,多次劝说强强,但是都没有任何作用,强强仍然继续玩。一天,强强与妈妈因为玩平板电脑发生争吵,强强的妈妈一气之下将平板电脑摔坏。对此,强强非常生气,要求妈妈赔偿自己的平板电脑。而强强的妈妈说,她这样做是为了强强好,而且她是强强的母亲,即便摔坏电脑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疑点
父母对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坏时,子女可以要求父母赔偿吗?
法律分析
父母对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坏时,子女可以要求父母赔偿。
我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据此可知,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负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义务,当父母对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害时,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监护人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是因为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替未成年人保管财产,但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的,而非监护人所有,所以损坏了也是要赔偿的。这样规定是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职责,使监护人尽到对未成年人监督、保护的责任,引导监护人从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上面的案例中,强强的妈妈虽然是为了督促强强学习而将他的平板电脑摔坏,但是,平板电脑是强强的爷爷赠与强强的,属于强强的个人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将其归为自己所有。所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强强的妈妈摔了平板电脑后,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责任并不能因为强强与妈妈是母子关系而免除。强强妈妈的说法是错误的。
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学法有感
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负有教育、保护子女的责任。但是,子女的财产仍然属于其个人所有,不能归于父母所有。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尊重未成年人,而不能随意损害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等合法权益,否则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