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逻辑:实践中的方法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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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致谢)

司法方法与司法公正的学术讨论,很可能是一件非常费力而又成效甚微的事情,毕竟,这些领域以往的研究从未间断,且稍不留意甚或即便留意也会成为已有学说的转述者或重复者(即使有所“突破”,则又可能由于偏离多数人的偏好而被冷淡)。司法总会遇到障碍,或是不满,或是抱怨,还有抵制,从司法开始出现,这些就几乎无法避免且具有类似性,探索之中“为什么”及“应怎样”势必容易变得“路径依赖”。

当然,这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放弃努力的理由。一种讨论,即使难免转述或重复,亦应寻求展开和推进,因为,新的路径选择往往是在不断转述或重复中孕育的,如果在转述或重复中有所“深入”,“新的路径”就可能开始萌芽了。这也并非全无先例。于是本书在此就有所期待了。

以往司法方法与司法公正的学术讨论就大多数而言或许存在一个特点,即试图在普遍性的逻辑上考虑问题,努力寻求一个大致普遍适用的司法方法,和积极寻求一个大致普遍接受的司法公正。这自然是可理解的。这些讨论,常和社会大众的司法感受密切相关,也常需要向这种感受作出妥协,以赢得社会大众的认同并获得合法性,进一步,在社会整体合作的基础上改善和推动司法,因此,缺乏一个“普遍化”的预期倒是或许令人感到意外。除此,司法方法与司法公正的学术讨论,总会不经意地预设一个“客观”的立场,仿佛我们可以且也的确是站在一个多数人接受的角度,来定义司法方法和司法公正,这同样强化了一个“普遍化”的预期。但实际上,社会大众甚至学术讨论的参与者的司法感受又是自我更新、内置差异的,有时更会彼此矛盾。当社会就一个司法事件发生激烈争论时,我们可清晰地发现这点。就此而言,对“普遍化”的寻求和预期作出一个调整,或许是必要的。这是本书的一个主题。

本书写作已有多年,其中许多思想已通过不同的论文写作先期发表,这要感谢一些杂志书刊,如《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和社会科学》(法律出版社)、《中外法学》。此外,学界的一些朋友也曾就书中的内容与本书作者进行讨论,或批评或建议,使作者获益良多,这同样需感谢。因为实在担心被认为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故恕不提及尊姓大名。当然,书中的问题、不足甚至错误肯定属于作者本人。

本书写作获得了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基金(重点项目,“司法方法与司法公正”,05SFB1002)的支持,特此鸣谢。

中国法制出版社愿意出版本书,这是极大鼓励。尤其是该社刘峰编辑,不断支持和勉励本书作者,令人感动。希望本书能给读者带来一点学术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