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员工幸福感的理论基础
员工幸福感虽然很抽象、笼统,但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员工幸福感相关的现象涉及的理论主要包括自我决定理论、社会比较理论、目标理论、人际关系理论与适应平衡理论。
2.3.1 自我决定理论
自我决定理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是美国学者Deci和Ryan提出的一种关于人类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理论,它提出人类三种最基本的心理需要:自主的需要、能力的需要和归属的需要。该理论强调,自我决定不仅是一种能力,更多的是一种需要。凡是满足这三种需要的社会事件,都能促进个体行为的内在动机,影响员工的自我决定。内在动机是人们行为表现的内在驱动力,表示人们发自内心地、自主地喜欢做某件事情。内在动机驱动的行为是个体乐于做的,该行为能给主体行动者带来极大的内在满足与享受。三种基本需要不仅是人们的心理健康的最低要求,也是员工幸福感的前提条件。
幸福感建立在自我实现的基础之上,是一种需要得到满足的情感体验。当三种需要得到满足时,员工的内在动机得到提升,幸福感会增加;相反,当三种需要受到威胁或得不到满足时,员工的内在动机会被削弱,幸福感也会降低。只有当基本需要在员工的职场生活中得到满足,才能使员工体验到一种持续的幸福感。职场中的社会环境可以通过支持自主、能力、归属三种基本心理需要的满足来增强人们的内在动机,保证员工健康、幸福地成长。
2.3.2 社会比较理论
员工是否幸福、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进行社会比较(social comparison)的结果。人是社会人,在工作生活中时时刻刻都与别人发生联系,自然而然地热衷于与周围的人进行社会比较。Festinger指出,人们通过与周围的人进行比较来确定自己的社会性特征(比如收入、智力、能力、关系网络等)。社会比较是组织社会中一种比较普遍的行为,在比较之后,员工都会有意无意地改变自己的行为。员工进行社会比较的对象可以是自己、同事或上级等任一组织的个体。社会比较行为包含以下几个过程:首先,选择比较对象;其次,获得社会信息;再者,分析并比较社会信息;最后,依据分析结果做出反应,包括情感、认知和行为反应。
社会比较理论暗示,当企业员工向上比较时,容易产生低幸福感;而向下比较时,会产生幸福感;平行比较时,幸福感可能一般。社会比较理论给管理者的启示是,合理引导员工的社会比较,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保障企业内部的程序公平、分配公平与交互公平。同时,改善企业的状况,在同行业中争取标杆或领先地位,这些都能提升员工的幸福感。
2.3.3 目标理论
员工幸福感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生活或职场目标,目标是个体设置的自身行为的终极目的,它起着激励与诱导作用。Locke等人指出,目标本身具有激励作用,当个体经过努力达到设定的目标后,如果能得到期望的报酬或奖赏,就会感到满意或幸福,特别是当设定的目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时,员工幸福感会急剧增加。在前人的研究中,目标理论认为,员工设定的目标、完成效果及报酬协同决定其幸福感,当员工设定的目标较难、完成效果较好并得到超过预期的报酬时,员工会幸福感爆棚。当然,如果员工的价值取向是完成既定的目标,或向别人展示自己的能力,努力完成目标只是为了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不计较报酬,仅仅挑战性的目标及高效完成的结果并不能给其带来幸福感。相反,当员工的完成效果离设定的目标较远,抑或完成目标后得到的报酬小于预期时,其幸福感会减弱。
2.3.4 人际关系理论
人际关系是职场中的员工时刻需要面对的问题,同时,它也是员工幸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际关系反映了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合作性、亲密性和融洽性。社会心理学家舒茨提出了人际交往过程中关于需要的三维理论,认为人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有三种需要,即包容的需要、支配的需要和情感的需要。包容的需要是个体希望与人接触、交往并被接纳的需要。支配的需要是个体控制别人或被别人控制的需要,是一种在一定的权力关系上与他人建立的相互满足的需要。情感的需要是个体爱别人或被别人爱的需要,是个体在职场生活中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需要。
具有不同需要的员工在职场中面对同样的工作环境,会有不同的工作感受。具体来说,有情感需要的员工渴望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环境,如果工作场所充斥“冷暴力”、竞争性对抗,其幸福感只低不高。而对于具有包容与支配需要的员工,如果组织为其配置相应的情境,就能增加他们的幸福感。职场网(CareerBliss. com)的调查显示,谷歌的人力资源幸福指数较高。原因在于,谷歌的员工能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或取得其他同事的支持(包括情感支持、技术支持等)。
2.3.5 适应平衡理论
适应平衡理论是由国外学者Brickman和Campbell(1971)在《特征相对论与如何规划一个好社会》中提出的,人的幸福感有一个基准点,虽然随着收入、财富或名望的增加,人们的幸福感会增加,但Brickman等人强调这只是短期效果,随着时间的增加,人们的幸福感会回到基准点。这种理论好像在暗示,无论企业做出何种努力,员工的幸福感都会回到原点,企业不必为提升员工幸福感而烦恼,不去做就行了。但后续的研究修正了一些观点,指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基准点,而且个体本身可能有多重基准点,基准点还有可能发生偏移。有研究显示,幸福感由三种因素决定,员工主动的认知活动占比40%,外部环境占比10%,而遗传基因占比则达到一半。因而,企业还是有较大可能性通过制定措施提高员工的幸福感。
2.3.6 小结
员工幸福感是员工的一种主观的关于快乐的感受,本质上讲,是一种心理体验。它的影响因素广泛,作用机制比较复杂。但从涉及的理论来看,员工幸福感得以保障的一个共同点是个体需要得到满足,无论是直接涉及需要的自我决定理论、人际关系理论,还是目标理论与适应平衡理论,它们都强调需要得到实现,快乐感得以增强。也就是说,在决定员工幸福感的机制中,员工需要是核心要素,或者说是幸福感达成需经过的一个中介。因而,企业提升员工幸福感的关键是满足其个性化的需要。当然,考虑到成本,建议企业满足普遍的员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