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区域发展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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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际级发展新区

以南沙新区开发为突破口,打造一个新广州

宋冉 严夏宋冉,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博士研究生,songran612@126.com。严夏,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经济学硕士,124744384@qq.com。

摘要

南沙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在加快广州产业结构升级和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提升、促进珠三角经济转型和落实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重大部署和决策中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南沙新区的生态环境、地理位置及发展的历史沿革,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南沙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析了其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并将南沙新区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定位总结为制度创新实验区、科技创新发动机、国际人才集聚区、新兴产业策源地和优质生活示范区。

关键词:南沙新区;定位;目标;产业

一、引言

南沙新区位于广州市,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在东部沿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珠江三角洲的“地理几何”中心,东与东莞虎门隔海相望,西连中山市,以南沙为中心,周围60公里半径内有14个大中城市。南沙地区是区域性水、陆交通枢纽,水上运输通过珠江水系和珠江口通往国内外各大港口,海上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航空方面,周围有广州、深圳、香港、珠海、澳门等国际机场。有关南沙新区的地理位置如图1所示。南沙地区水网密布,湖塘众多,自然环境优美,北部大多为农田,南部入海口地区大多为围垦填地,自然生态保持完好。南沙地区依山环水的自然景观和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也使南沙成为了一个旅游胜地,南沙现已拥有南沙蒲洲公园、南沙天后宫、苏州水乡一条街、南沙高尔夫球场等一批旅游景点和设施。

图1 南沙新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2005年之前,南沙是番禺区的一部分。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广州市南沙区,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从2005年10月12日零时起,番禺区人民政府将南沙街、黄阁镇、横沥镇、万倾沙镇、灵山镇的七一村和庙南村等成建制移交给南沙区人民政府接管,2012年南沙扩容之前,全区面积为527.6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为339.5平方公里。2012年10月10日《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在京发布之际,国务院另文批复将番禺区的大岗、榄核、东涌三镇并入南沙新区。自此,南沙新区的总面积达到80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为57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14.86万。

作为广东省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中央政府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非常重视南沙新区的发展。1990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分别确定南沙为重点对外开放区域和经济开发区。1997年9月,《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正式颁布实施。2001年下半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成立,由广州市政府直接领导,全权负责南沙的建设与开发。在2002年4月,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在南沙主持召开省委、省政府“推进南沙开发现场会”时,确定了南沙的发展定位和目标。2005年,广州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南沙变身为独立行政区,时任省委书记的张德江两次造访南沙。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于2008年10月获国务院批复设立,2009年7月由国家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11部委组成的联合小组,通过了对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一期)的验收。2009年国务院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将南沙、前海和横琴列为粤港澳重点合作区域,规划建设广州南沙新区,使其成为加强粤港澳合作的重要载体。2011年年初,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南沙新区开发提升到“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新高度,明确提出“打造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广东省政府提出了“以南沙新区开发为突破口,打造一个新广州”的战略构想,并在2011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现场会上要求努力把南沙新区打造成珠三角乃至全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区域。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明确了南沙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政策支持,这标志着南沙新区成为了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兰州新区之后的第六个国家级新区。有关南沙开发的重要历史事件如表1所示。

表1 南沙开发历史事件

二、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

根据国务院《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粤港澳优质生活圈。依托南沙新区地理区位、生态资源和岭南水乡文化,对接港澳先进的城市规划、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理念,共同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强化跨界基础设施对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跨界合作机制,共建健康生态的生活环境、集约有序的空间格局、舒适优美的城乡景观、绿色便捷的交通网络、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紧密顺畅的协作机制。

新型城市化典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形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治理结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新城市化发展体制机制,率先走出一条经济低碳、城市智慧、社会文明、生态优美、城乡一体、生活幸福的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

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大力推动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构筑开放型、国际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与港澳在金融保险、文化创意、研发设计、航运物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临港区位优势,加速汽车、船舶、重大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产业高端发展,打造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高标准建设交通、信息等功能性、枢纽型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商业服务、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创新与港澳及国际合作机制,营造诚实守信、高效文明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为港澳及国际服务业向内地拓展提供新载体,为内地借助港澳通达国际市场搭建新桥梁,建设连接港澳、连通世界、服务全国的综合服务枢纽。

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学习借鉴港澳和国际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不断拓展与港澳社会管理合作的领域,积极引入港澳社会管理机构和人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形成法制完善、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高效社会管理体制。

(二)南沙新区的发展目标

南沙新区的发展目标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十二五”时期,南沙新区空间结构、高端产业、基础设施、水乡生态体系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60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初具规模,在探索粤港澳全面合作、新型城市化模式上取得显著进展。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0%,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比2010年下降30%,资源产出率比2010年提高15%以上;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比2010年提高1倍以上;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与港澳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捷,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形成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基本框架。

第二阶段,2015年到2025年,南沙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基础设施体系更趋完善,建成以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高地和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营商环境与国际和港澳全面接轨,民生福利水平和宜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8%,研发人员、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提升,建设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在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三、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一)南沙新区城市功能布局

根据国务院《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晰空间布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城乡空间结构,将形成中部、北部、西部、南部四大特色功能组团。

中部组团。总面积约220平方公里,由城市综合服务区、合作配套区、明珠湾城和岭南“钻石水乡”示范区四个功能区块组成,围绕核心湾区(由明珠湾城和合作配套区组成)进行布局,与港澳合作发展高端商贸、特色金融与专业服务、科技研发、总部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

北部组团。总面积约130平方公里,围绕庆盛交通枢纽进行布局,由教育培训与研发成果转化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汽车制造基地三个功能区块组成。发挥粤港澳教育、医疗和科技优势,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教育培训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医疗产业和汽车制造业。

西部组团。总面积约190平方公里,由高端装备制造业区、岭南文化旅游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区三个功能区块组成。利用岭南水乡文化和生态农业景观基础,重点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依托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及重型装备制造业。

南部组团。总面积约260平方公里,围绕万顷沙交通枢纽进行布局,由南沙保税港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生态保护与度假疗养区三个功能区块组成。依托港口和保税港区,重点发展船舶制造、海洋工程等临港产业和航运及保税物流、商贸会展、生态疗养、离岸数据服务等产业。

(二)南沙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1.发展绿色高效的物流业

建设融合港澳高增值物流服务的亚洲枢纽型港口物流中心。与港澳错位发展、分工合作,以物流供应链管理为纽带,与香港国际物流中心形成辐射内地的重要节点。在继续完善大宗散货运输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保税仓储、出口加工、物流分拨、国际中转和跨国采购等现代港口物流业务,构建完善的保税物流体系,提供物流增值服务,促进港口区、物流区和加工区一体化发展,提高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水平。包括建设华南物流分拨中心,有效解决香港国际机场货运仓储空间不足的问题;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2.培育融合港澳航运网络和内地市场优势的航运服务业

建设连接香港航运网络和内地市场的高端航运服务中心。按照“产融结合,注重创新”的原则,开展与航运相关的融资、保险、结算、租赁和衍生交易等航运金融服务,探索离岸金融业务、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和股权投资业务试点;积极发展航运交易服务、航运教育培训和海事法律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完善船舶注册和管理服务、海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和会计审计等配套服务,将南沙打造成为港澳国际航运高端产业融入内地、广东航运服务业走向产业链高端的“双跳板”,提高粤港澳地区在国际航运市场中的地位。

3.打造具有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

推动汽车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集聚化发展,重点发展乘用车整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加速推进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关键系统的研发和零部件制造。以高技术、高附加值系列船型为方向,重点发展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用设备和配套产品、船舶技术研发及售后服务产业。聚焦高端研发、精密制造和系统集成环节,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重点发展核电设备、新型发电和输变电设备、节能环保装备、数控设备、钢材深加工装备等高端装备和大型工程装备以及隧道机械设备等重型装备。以物联网核心芯片、智能设备、信息集成服务为重点,壮大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推动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积极发展电子产品关键部件等高端制造业。

4.发展国际化的专业会展业

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会展业各具特色且互补性强的特点,有机结合南沙产业优势和港澳地区营销、资金、人才和管理上的优势,构建穗港澳展览业合作协调机制,联合申办国际知名展会和综合展会,积极发展与南沙产业相关的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展,重点培育时尚消费、高端装备、游艇、海洋等专业会展品牌,大力发展保税商品展示。

5.发展品牌汇聚的国际商贸业

以广州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分利用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地位及国际采购优势,拓展澳门作为国际性商贸平台的带动效应,率先探索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商贸业体系;积极培育南沙新区商圈,发展大型购物中心、餐饮娱乐、商务酒店等,成为集休闲观光、商务商贸、现代服务于一体的都会级商业中心。

6.发展吸引高端人才集聚的国际教育合作

借鉴港澳中西融合的先进教育模式和理念,加强与港澳及国际知名高等院校的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赋予其高度办学自主权,建设面向国际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拓展港澳高等教育发展空间;结合粤港澳产业发展需求,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建职业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强化合作招生机制,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教育培训服务,培养粤港澳地区发展急需的高端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及技能人才。

7.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科技创新产业

以珠三角地区的创新需求为导向,支持港澳科研创新结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南沙,探索金融创新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健康、节能环保、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建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引导港澳研发成果在广东实现产业化,为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重要的平台和支撑,三地共同打造南沙国际性科技创新平台。

8.发展对港澳开放的文化创意产业

充分发挥粤港澳文化同宗同源的优势,荟萃三地乃至国际的文化精英、技术和资金,培育一批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与港澳合作发展影视后期制作、文化数字内容、动漫游戏、网游产品等新兴文化产业,建立对外联系港澳、东南亚及广大国际市场,对内服务广东及国内市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东南亚影视博览基地;重整具有南沙特色的历史文化、水乡文化、麒麟文化、妈祖文化四大文化品牌,重点发展传媒、新闻出版发行、文化会展、广告、工业设计等优势文化创意产业。

9.发展与港澳“一程多站”联动开发的滨海旅游业

利用港澳丰富的旅游网络与管理经验,大力发展航海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滨海休闲旅游业,共同开拓海外旅游市场;以“钻石水乡”理念为指导,沿海岸带建设集滨海住宿、娱乐、特色餐饮、购物等于一体的滨海休闲度假中心,营造河海相通、城水相依、自然与人文辉映、传统与现代融合的“中国水乡之都”;鼓励高端休闲合作,联手打造延伸港澳国际邮轮旅游航线的邮轮母港,建设粤港澳台和外籍游艇航行和停泊便利的游艇俱乐部,以及支持旅游观光和商务飞行的国际高端直升机服务基地。

(三)南沙新区产业发展布局

在南沙新区选准一批成长性强、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能够充分发挥粤港澳三方优势的产业项目,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基础上深入探索政策突破,引导港澳资金、技术及人才在南沙集聚发展,促进南沙形成核心功能明晰、粤港澳合作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布局(如图2所示)。

图2 南沙新区产业发展布局图

1.国际航运服务区

CEPA及其补充协议在内地对港澳的现代物流、运输服务、货运代理和金融服务等领域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并加强了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航运服务业是南沙与港澳合作发展的核心,南沙应依托保税港区政策和水陆联运枢纽优势,携手港澳共建“粤港澳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探索港航要素区域分工和资源整合的新途径,促进香港航运高端产业拓展内陆腹地,推动广东航运服务业的高端化发展。

在国际航运服务区内,利用香港航运金融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及制度优势,发挥南沙修造船业实力雄厚、航运业日益强大南沙保税港区拥有集装箱班轮航线39条,其中国际航线26条。、海运辅助业蓬勃发展南沙现拥有国际船舶代理企业66家,国际船舶管理企业10家,外轮理货企业2家。的优势,加强与港澳的航运金融业合作,探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航运政策,打造航运金融合作区;发挥南沙具有船舶所在地和货物所在地的优势,与香港合作共建航运交易所,设置船舶交易、展示和检测中心,搭建运价衍生品交易和船员劳务市场等交易平台,以及航运信息研究、航运资信评估和口岸航运服务等服务平台。

2.中央商务区

CEPA及其补充协议在内地对港澳的银行、证券、法律、会计、会展、房地产、分销、个体工商户等方面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南沙新区应充分利用港澳的国际化专业服务优势,争取对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南沙执业、开设分支机构等方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探索下放审批权限,率先实现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促进专业服务业的集聚发展。

在中央商务区内,利用南沙的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和宜业宜居的自然环境优势,采取提供办公楼租金优惠等措施积极吸引国际组织和企业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立足南沙通达港澳的区位条件,延伸港澳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优势,建成以金融、保险、法律、咨询、会计、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区;利用南沙新区四面环水的闭合地界,探索在部分区域实行分线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向“自由港”演化,建立以国际新兴品牌和特色商品为主的国际商贸区。

3.先进制造业基地

CEPA及其补充协议为两地在制造业领域展开强强合作创造了条件。香港企业在数字技术、纳米技术等领域发展迅速,建立起了以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的传统制造业为特色的产业结构。南沙新区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汽车制造、船舶与海洋工程以及高端装备制造。

支持在南沙新区布局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技术创新、检测和试验平台,支持香港的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与适用企业对接合作,建设国际汽车产业基地。推进中船龙穴造船基地和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建设,重点发展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用设备和配套产品、船舶技术研发及售后服务产业,建设世界级大型修造船基地。依托南沙核电装备产业基地和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等平台,重点发展核电设备、新型发电和输变电设备、节能环保装备、数控设备、钢材深加工装备等高端装备和大型工程装备以及隧道机械设备等重型装备,建设国家重大成套技术和装备产业基地。

4.国际科教合作区

CEPA及其补充协议支持内地教育机构与港澳高等院校在内地合作办学,鼓励加强教育合作领域的交流与沟通,以及支持粤港澳创新科技领域共同发展并加强交流及信息资源共享。南沙新区应培养适应粤港澳发展需求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以信息及通信技术、中医药、生物技术、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为重点,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国际科教合作区。

在国际科教合作区内依托南沙与香港科技大学等国际高校的合作基础南沙的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于2007年成立,2010年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招收了首批研究生,成为珠三角地区重点科研及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采取“一校多院”或“一校一院”等模式创办国际一流大学;充分利用港澳国际化专业人才培训资源优势,与港澳及国际职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创办动漫、物流、旅游、酒店、会展、创意设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海员教育、中医药医疗等职教培训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园依托南沙高水平的公共研发平台,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科技园等高水平创新服务机构的交流;引导港澳科技研发企业、科技服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在南沙集聚,打造科技创新产业园。

5.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CEPA及其补充协议不断扩大广告服务、视听服务、文娱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文化创意服务领域。南沙新区应进一步向国家争取下放港澳在南沙投资经营文化创意业务的审批权限,完善“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举办更多地区性大型创意盛事,提升粤港澳的文化软实力,打造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内,利用香港影视制作、广告、演艺娱乐等产业优势,并依托广州主城区的动漫影视产业基础,建设影视博览基地,吸引粤港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品牌策划、时尚设计、文化信息服务等企业入驻,巩固香港“亚洲创意之都”的地位,为广东创意产业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利平台;加强对南沙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水乡民居的保护,打造集文化创意、餐饮、娱乐、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水上新天地”,促进本地文化资源的改造升级,促进岭南文化的复兴与弘扬。

6.游憩商务中心

为促进内地与港澳开展“一程多站”式旅游,CEPA及其补充协议提出委托广东省审批关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旅行社组织游客以过境方式在港澳停留等一系列旅游服务的相关政策。南沙可利用岸线与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与港澳共同整合滨海风光、邮轮游艇等优质旅游资源,打造游憩商务中心。

在南沙游憩商务中心,依托南沙国际客运港,加快推进邮轮码头建设,进一步完善邮轮补给、维修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为本地客流登船旅行、境外游客到南沙及周边地区旅游提供进出港和地面服务;打造面向粤港澳及国际人士的集游艇停泊、维修、补给、出租和托管等服务于一体的华南地区顶级游艇旅游服务中心,吸引区域高端游客。依托南沙的滨海景观优势,借鉴香港湿地公园开发经验,进一步推动南沙湿地公园开发建设。

7.特色化生活服务基地

CEPA及其补充协议对港澳的医疗、公用事业、社会服务等领域放宽准入条件,扩大了医疗健康服务的领域医疗健康服务从原来的医疗、药剂和牙医,扩展到分娩及其有关服务、护理服务、理疗及辅助候疗服务、其他人类卫生服务及疗养院服务。并放宽了港澳人士赴内地提供医疗服务的限制。包括允许港澳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来内地短期(3年)执业,以及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参加内地医疗职业资格考试等。南沙新区应利用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等现有CEPA政策,积极吸引港澳投资者兴办高端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国际化医疗保健产品的研发和服务,为粤港澳居民提供高水平的健康服务,打造特色化生活服务基地。

在特色化生活服务基地,发挥南沙资讯科技园在生物、中医药等领域的研发优势,借鉴港澳社会管理服务先进经验和经营模式,建设由医疗服务区、康复养生区、商务配套园区等共同构成的高端医疗服务基地;学习借鉴港澳和国际先进的城市规划与社会管理经验,打造与港澳建设标准接轨、社会保障服务衔接的优质国际化社区。

四、南沙新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其深化粤港澳经济合作的重点区域在南沙;而南沙作为国家级新区,在实现粤港澳多赢的格局,落实粤港澳合作重大部署和决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CEPA及其补充协议,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对南沙提出的新要求,南沙新区在新时期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可以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制度创新试验区

广州不仅具有毗邻港澳且与其长期合作的优势,而且经济发展状况也在全国位居前列,其应充分利用南沙新区发展的契机发挥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南沙如果能在粤港澳三地合作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同时借鉴港澳经济制度、法律制度、营商规则并使其在南沙先行先试,那么其将能进而发挥对珠三角乃至内地与港澳合作机制创新的试验带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整个国家的制度创新的推进。着力将南沙打造成制度创新的“发展极”,形成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这可以为南沙新区成为CEPA先行先试综合试验区、深化粤港澳合作重点区域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1.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形成与港澳相匹配的营商模式与规则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争取将南沙新区纳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港澳及国际开发主体提供适宜创业发展的软环境。实现三地法律制度和相关规则的对接。借鉴港澳法律制度中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商事、民事、契约法律,探索推进与港澳在法律制度、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推进与港澳商事调解机制的对接,探索完善与港澳律师业合作、联营的机制,并直接利用港澳现代市场经济的营商规则、管理方法和交易惯例。逐步实现三地专业资格互认。参照前海新区政策,将南沙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允许已获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区内的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例如,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可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促进人力资源共享。

积极学习港澳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紧密对接港澳在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证授予、人才引进、融资、跨境交易、投资者保护、履约、结算等方面的做法。

2.创新合作开发管理机制,实现三地共同开发、共同管理

加强三地政府的协调合作。以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为基础南沙现已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成立了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并以广州市港澳办、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以及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作为日常联络办公室。,成立重点合作领域专家小组,加强联络,促进三地政府间的协调与交流,共同争取中央政府的支持。建立合作办公室制度。在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这一平台基础上,争取建立穗港澳三地合作办公室,合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穗港澳区域一体化的相应政策,从穗港澳的合作大局出发,提升政府间交流合作的层次,并且在三地都设有办事处,对当地政府相应部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加强合作的组织保障。在充分发挥专责小组作用的前提下,成立由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粤等单位参与的“穗港澳三地合作办公室”,加强对开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相关事宜。争取合作项目审批权限。借鉴前海新区法定机构经验,成立行政化管理和企业化运作相结合的公共管理机构,争取赋予南沙新区管理机构与港澳合作项目对应的审批权限。创立“联合发展智库”推动南沙发展。借鉴横琴新区多方参与的相关经验,成立南沙战略顾问小组,广泛吸纳港澳各界名流、行业权威、技术专家、企业高层等各类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南沙开发。成立南沙合资开发组织,由内地投资联合体与经香港、澳门特区政府认可的企业或投资联合体共同出资组建,实现共同投资、共同管理。

3.创新财政税收政策,鼓励与港澳产业合作,实现利益共享

区内税收三地共享。借鉴广东产业转移中利益共享的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中提出,“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前提下,兼顾山区及东西两翼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双方的利益,对园区产生的税收和规费地方分成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商定比例分成”。,对区内投资的港澳企业的地方税收,由三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鼓励和吸引港澳参与南沙开发;并且参照GNP核算中的国民原则,对港澳企业和居民生产经营中新创造的增加值核算至港澳两地,实现港澳与南沙的共赢。抽税进行专项补贴。鼓励和吸引港澳参与南沙开发,建立以地方税收所得设立专项补贴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以及广东产业转移中的利益共享政策。抽税设立发展基金。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的经验《天津滨海新区推进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设立天津滨海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机构及管理团队和项目落户新区,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滨海新区聚集。,争取从南沙每年上交中央财政“四税”“四税”指的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增幅部分,提取一定比例设立南沙发展基金,通过参股、投资担保、跟进投资或其他方式,支持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粤港、粤澳重点合作领域的发展。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借鉴横琴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制定南沙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对CEPA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南沙CEPA示范区内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按内地与港澳个人所得税负差额对其给予补贴。

(二)科技创新发动机

南沙应通过与港澳高等教育、科研机构、高新企业合作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走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内核的新型发展道路。南沙新区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应该定位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等,这些技术的成熟运用将极大地支撑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发展,以实现科技创新带动广州传统主导产业的转型与升级。

1.加强与港澳高新技术科研机构的合作,创新科研合作模式

实现与香港科研机构的合作。香港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南沙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在构建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中加强软件、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可有效提升广州的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南沙新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以珠三角地区的创新需求为导向,探索金融创新和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健康、节能环保、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探索推进省院合作模式指广东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在项目合作、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搭建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并且同港澳高新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一起共建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引导港澳研发成果在广东实现产业化。促进粤港澳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南沙制造业基础雄厚,毗邻大学城,具有人才聚集的优势,可与香港先进的科技创新服务业对接,应用于工业设计与研发,将香港科技成果融入珠三角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加速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更好地服务于珠三角港资企业及相关产业,南沙新区可以打造成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的示范区、粤港科技成果孵化及产业化基地和推动大珠三角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2.形成包容发展的创新环境,吸引港澳高新技术企业

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吸引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进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积极吸纳国内外物联网企业落户,构筑立足华南、服务全国、影响世界的南方物联网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对高新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加强融资方面的扶持,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等问题,引导港澳科技研发企业、科技服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等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在南沙集聚,使这些企业成为强有力的“科技创新的发动机”,为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支撑。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南沙建立和完善与港澳相对一致的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使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受到严格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确保南沙与港澳进行科技创新合作。制定切实措施,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对园区内进口的高科技设备产品采取关税减免或者补贴的措施,加快高新技术物质形式的引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3.促进港澳创新产业前端聚集,形成知识的聚集和扩散效应

引入香港信息产业,形成现代信息产业聚集。以物联网核心芯片、智能设备、智能信息集成服务为重点,积极吸纳香港物联网企业落户,大力发展无线射频(RFID)、传感技术等物联网产业,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制造、公共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交通管理、重大工程与活动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珠三角制造业信息产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聚集。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瞄准全球生产体系的高端,引入香港这些优势产业,使其聚集到南沙,将使南沙着眼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共同投入资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吸引港澳海洋生物企业入驻,形成海洋生物医药能源产业的聚集。吸引内地与港澳各类海洋生物企业在南沙集聚,支持海洋生物、海洋信息服务、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推进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国际人才集聚区

南沙新区应利用其地域、语言和文化的优势,与港澳进行教育合作,借鉴其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和模式,发挥三方互补优势,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办学,吸引内地优质生源,打造高水平教育园地,为珠三角乃至整个内地培养国际化人才;同时在南沙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通过实现专业资格互认,对接港澳专业服务、法律和营商规则,提供优惠的政策和高水平的社会管理服务,吸引港澳各界高端人才汇集在南沙。

1.加强与港澳的教育合作,为南沙自主培育人才创造条件

要支撑南沙乃至整个珠三角的发展,拥有大量的高尖端科技和管理人才是必备条件。港澳有优秀的高等教育基础与模式,广州乃至珠三角有大量优质的人力资源,南沙可以突破现有的与港澳教育产业合作的模式,发挥三地教育各自的优势,通过各种创新的合作尝试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合作和现代职业教育,为南沙的主导产业向科技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提供人才支持,使南沙成为拥有大量高精尖人才的聚集区。鼓励在南沙新区合办大学或分院。鼓励和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试验,采取“一校多院”或“一校一院”等模式创办国际一流大学;鼓励设立南沙教育合作基金会,对合办高校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在自主招生、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合作办学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并在国家承认方面给予支持。为三地高校人才师资交流提供便利。为港澳教师、学生及办学机构管理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促进粤港澳三地青年交流;汇集名校师资力量开展本科及以上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形成与广州大学城各有侧重、互相协作的高等教育格局,为粤港澳地区发展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撑。

2.营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实现港澳高端人才聚集

南沙要建设成国际人才区,不能光靠自我培养人才,而且必须营造出能留住人才的外部环境,突破以往制度和体制的桎梏,借鉴港澳成功经验,通过一揽子创新管理的政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先进的营商规则和制度吸引港澳人才进入南沙、安居于南沙。南沙吸引人才的成功经验将带动整个珠三角的整体软环境的转变。优惠的管理政策有助于消除壁垒、吸引港澳优秀人才入驻南沙。积极扩大专业服务领域的开放范围,放宽专业服务人士的准入条件,为专业服务人士提供便捷通道和服务,吸引其落户南沙。互认职业资格。参照国际标准建立职业资格互认机制,率先实施内地、港澳与国际职业资格“一试三证”即一次考试可获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地区认证以及国际权威认证“三证”。的模式,实现三地职业资格互认。给予通关便利,借鉴横琴通关管理制度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承担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检疫功能,承担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的重点检查功能,承担对进出横琴货物的备案管理功能,以及承担对枪支弹药、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国家禁止、限制的进出境物品的管理功能。横琴与内地之间设定为“二线管理”,主要承担货物的进出境报关、报检等查验监管功能,并承担对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的检查功能。,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并允许区内居住人员建设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开展商业零售等业务。进行身份制度改革,借鉴港澳居留权制度,对被引入在南沙工作生活的港澳高端人才实施特殊居民身份认证制度,可与户籍居民同等享有公共服务,同时探索解决社会保障跨区衔接的问题。

(四)新兴产业策源地

发展新兴产业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及中央和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确定的7个领域,包括节能环保、新兴信息、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是振兴区域经济的重大举措。广州要推动国家中心城市优先领域发展,促进国际大都市竞争领域发展和奠定国家创新型城市长期发展领域基础,应当充分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与空间价值链分布,形成新兴产业发展合理路径与区域分工格局。在这种背景下,南沙要抓住深化粤港澳合作和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加强与港澳产业合作,实现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技术含量,率先建成粤港澳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新兴生产要素集中区、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示范区。

1.与香港研发机构合作,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先导新兴产业

先导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并在国民经济规划当中先行发展以引导其他产业向某一战略目标方向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南沙新区甚至广州市要更加重视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成为先导产业。发展以节能为导向的新能源产业。支持香港的研发中心与南沙科研机构、适用企业对接合作,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要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大力发展余热利用、热泵、污水处理,脱硝降氮及污染物在线监控等节能环保设备制造产业;以能源装备产业园、重型机械装备产业园为载体,建设以核电承压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项目为龙头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新材料及其高端装配业。可以与香港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新材料研究所”,利用南沙产业基础实现高分子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光电信息材料、纳米材料等新材料产学研结合,将南沙建成珠三角优势产业配套性强的新材料研发和加工制造基地。在新材料产业的基础上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数字化成套装备、自主品牌汽车、高技术船舶及关键配套设备等领域,形成世界级重大成套和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2.利用南沙海洋资源优势和港澳科研产业优势,合作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发展以海洋资源为依托的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南沙丰富的海洋科技资源和滨海岸线资源优势,吸引内地与港澳各类涉海科研资源在南沙集聚,支持海洋生物产业发展,推进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进港澳及国际前沿的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基因工程等技术,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与保健品产业。打造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基地。发挥港澳现代医药企业带动作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力求在高端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诊断试剂、疫苗抗体类药物、基因药物和数字化高端医疗设备等方面取得突破。

3.加强政策扶持措施,吸引港澳高新企业参与南沙新兴产业项目合作

在信贷融资扶持方面,引导各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体系和保险、担保联动机制,鼓励港澳资本进入南沙,进行新兴产业项目合作;促进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创新,吸引有科研优势和实力的港澳企业将核心科研部门移入南沙。在财税政策扶持方面,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等地的以地方税收所得设立专项补贴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天津滨海新区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从2008年起五年内,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以地方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即前两年最高给予企业已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和上缴中央部分全额的100%,后三年最高给予企业已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和上缴中央部分全额的50%”。,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对新兴产业合作项目的支持,通过直接投入、财政补助、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港澳企业加大在南沙的研发投入。建设用地扶持。在南沙新区规划中划定新兴产业发展专业区,扩大对新兴产业合作项目的土地供给,给予合作项目的优惠,充分保障新兴产业合作发展空间。

(五)优质生活示范区

随着三地经贸关系的发展,香港和澳门在广州乃至南沙跨境居住、生活和工作的人口大量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就学、就医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近来日益成为粤港澳合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些都应该成为继续深化合作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南沙应该抓住这个契机,借鉴港澳先进的理念和规则,通过深化与港澳资源环境保护、食品、农产品卫生、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共建优质生活示范区,引领大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宜居建设。

1.加强粤港澳三地环保合作,构筑绿色生活圈

加强能源环境污染防治合作,并进一步将合作拓展到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产业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领域。促进三地开展共同研究发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施清洁生产方面的合作。借鉴港澳经验,在南沙推行清洁能源政策,逐步实现统一采用优于全国其他地区的燃料和排放标准的目标,改善空气质量。合作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鼓励开展物料回收、循环利用、转废为能的合作,研究废物管理合作模式。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开展治理环境污染、共建南沙生态保护区的工作。合作打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共建优美的生态环境。南沙拥有丰富的森林、湿地、海洋等生态资源,引入香港的绿色城市建设的理念,有利于加强合作,将南沙打造成维护珠江口生态安全格局的生态中心。发挥南沙作为珠三角生态核心的优势,联合湾区城市开展河涌、滨水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亲水怡人的滨水游憩休闲空间。合作建设康体养生基地。鼓励港澳服务提供者发展医疗养生旅游集聚区、生态养生旅游区、体育休闲旅游区等项目。同时,合作开发南沙海洋公园、时尚购物中心、美食街以及高端度假区等一系列高品质项目,将南沙逐步发展成为华南地区重要的邮轮旅游目的地,巩固香港作为世界旅游胜地的地位,支持澳门的世界休闲旅游中心建设。

2.加强文化、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合作,打造高品质生活

推动文化与创意产业合作,引领优质的文化生活。建设穗港澳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基地。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粤港澳民间交流为主体、开发国际市场为中心的文化交流新机制,努力把南沙打造成文化创新和创意的引领区域。合作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三方合作,整合岭南文化遗产和南粤海洋文化休闲旅游资源,再现岭南特色的民俗文化和古代海洋文化,提升珠三角文化品位。建设优质基础教育基地。整合粤港澳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创办与国外高等教育相衔接的国际中学以及与港澳接轨的港澳子弟班,吸引广州名校(中小学)整建制迁入南沙。建设高端医疗服务提供地。发挥南沙资讯科技园在生物、中医药等领域的研发优势,借鉴港澳社会管理服务先进经验和经营模式,建设由医疗服务区、康复养生区、商务配套园区等共同构成的高端医疗服务基地。打造高品质生活专业服务。引入港澳社区服务从业者,提高南沙社区在后勤服务、居家服务、社区服务等生活专业服务领域的服务水平,打造具有便民利民服务的优质生活。

五、案例分析——南沙新区在粤港澳合作中的成绩

(一)广州市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

香港科大霍英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在霍英东基金会的捐款资助下,于2007年由香港科技大学在广州南沙新区设立的科研机构,成为香港科技大学第五所学院。研究院位于南沙资讯科技园,通过霍英东研究院,科大在内地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发展平台,有助于促进珠三角地区新兴产业的发展。

在研究院成立以前,香港科技大学已进驻南沙四年,并于2002年与广州市政府、霍英东基金会合作创办了南沙资讯科技园。香港科技大学与广州市政府和霍英东基金会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香港科技大学负责科技园的构思、设计、项目管理、培训与发展,以及输入专家人才,有助于内地培育高科技产业、增强珠三角地区产业的竞争力,并为香港产业提供了更多发展的机会。

2006年8月7日,北京—香港科技大学联合研究中心率先在南沙成立,另有七所研究中心也于2007年1月25日相继成立。这一切都为研究院今后在南沙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研究院是唯一一家由香港高校在粤设立的粤港合作科研服务平台,研究院下设四个研究所:物联网研究所,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研究所,先进工程材料研究所以及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四大研究所下设九个研究中心,三个联合实验室,有四大研究平台,包括智慧绿色建筑、物联网、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和综合环境监控与检测。研究院已申请成为国家863课题、973课题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并获国家科技部颁授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南沙资讯科技园联合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为其在南沙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研究院承担了多项政府科技项目,包括863课题、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专项、广东省重大专项、广州市重大专项、广东省产学研专项、粤港合作专项等。

研究院已经发展成为香港科技大学在内地的一个传播知识和技术创新的基地,是香港科技大学实现“对国家的经济及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研究院自身研发实力雄厚,作为国家科技部挂牌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资源与经验。通过在科研和教育方面的投入,联合国内著名高校和企业,将为南沙区、广州市、珠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工业及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二)晶科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晶科电子(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电子”)于2006年8月在南沙新区成立。晶科电子是香港微晶先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大陆的投资伙伴,重点投资在广州南沙的合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为2700万美元,拥有35000平方米生产厂房与研发基地,总投资规模达15亿人民币。目标是在广州建设完成年产值20亿~25亿大功率LED外延、芯片及模组制造、LED光组件产品生产线,形成规模化的LED中上游产业链。

晶科电子始终坚持自主开发大功率高亮度、高稳定性的蓝光LED芯片和模组,并致力于解决该技术转产业化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公司依托由多名博士、硕士为主体组成的技术运营团队,在自主开发的倒装技术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优化与进一步研究,实现了LED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和模组的持续开发升级。目前,晶科电子能为客户提供高端LED芯片及模组光源产品,包括中大功率高亮度LED芯片产品、超大功率LED模组芯片、中大功率LED芯片级光源产品以及中大功率LED模组级光源产品,这些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城市照明、装饰照明、建筑照明、特种光源、汽车照明及各种背光源等领域。特别地,2011年晶科电子新产业基地的建成将带动目前整个珠三角LED市场的快速发展,将大规模降低高端LED芯片的进口,对推动珠三角LED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与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产业示范和群聚效应。

晶科电子作为LED产业链中上游的核心芯片和光源产品制造商,作为本土化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D领域中上游企业,逐步得到政府、行业界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并先后获得了各种荣誉,如2010年中国LED照明应用百强企业;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五类LED芯片产品获得了广东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品牌认定;第一批广东省战略新兴骨干培育企业认定;第一批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广州市半导体照明重大项目单位;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承担单位;国家科技部“十二五”LED支撑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等。2012年4月,在中国科技部和荷兰科技部门共同支持下,晶科电子和飞利浦公司签署“LED关键技术联合合作项目”协议。晶科电子的发展被评价为粤、港、台两岸三地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新兴高科技领域的成功合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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