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商业银行票据经营的理念
马克思的票据理论
现代科学的票据理论是马克思奠定的,马克思对票据的研究和分析及其阐述的基本观点,至今仍可以指导商业银行的票据经营者建立准确的理念。其理论的发展与贡献主要有如下的过程和内容:
一、马克思科学地发现了货币的五大职能
马克思在其伟大著作《资本论》中指出:“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商品交换过程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形态变化中完成的:从商品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商品。”〔〕他认为货币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他在现实的“商品—货币”的形态研究中发现了货币具有五项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功能、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他指出:“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是货币。”〔〕这是指流通中的货币。
他又指出:“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由出售商品得到的债券本身又因债权的转移而流通。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事业的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中去。”〔〕这是指票据。
二、马克思揭示了货币不同形态的发生和存在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
马克思说:“货币是以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高度为前提的。货币的各种特殊形式,即单纯的商品等价物,或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贮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相同的阶段。”〔〕
马克思考察了当时发展着的资本主义过程,同时关注了当时工业、农业以及与之有关的银行业。他精辟地分析了《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指出支付功能的发达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伦敦最大的贸易公司之一(莫里逊-狄龙公司)的收入中,定期支付的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占53.36%,见票即付的银行支票占35.77%;而英格兰银行券仅占6.86%,在支出中定期支付的票据占30.27%,伦敦各银行票据占66.37%,而英格兰银行券仅占2.27%。〔〕
三、马克思高度评价了票据的产生和运用对商品经济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在研究了工商企业和银行后精辟地指出:“大体说来,货币在这里只是充当支付手段,也就是说,商品不是为取得货币而卖,而是为取得定期支付的凭证而卖。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可以把这种支付凭证概括为票据这个总的范畴。”〔〕
“这种票据直到它们期满,支付日到来之前,本身又会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它们形成真正的商业货币。就这种票据由于债权和债务的平衡而最后互相抵消来说,它们是绝对地作为货币来执行职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已无须最后转化为货币了。就像生产者和商人的这种互相预付形成信用的真正基础一样,这种预付所用的流通工具,票据,也形成真正的信用货币如银行券等等的基础。”〔〕
四、马克思研究与观察的“信用的威力”
马克思研究了商业信用的自然基础,他指出,信用关系的范围直接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相联系,以垫支的形式彼此提供商品信用。他写道: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
马克思还引证沙·科克兰在《工业信贷和工业银行》一书中的资料:“在任何一个国家,多数信用交易都是在产业关系本身范围内进行的……原料生产者把原料预付给从事加工制造的工厂主,从他那里得到一种定期支付的凭据。这个工厂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以后,又以类似的条件把他的产品预付给另一个要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工厂主。信用就是这样一步步展开,由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一直到消费者。批发商人把商品预付给零售商人,他自己则向工厂主或代理商人赊购商品。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只手贷出。借入和贷出的东西有时是货币,但更经常的是产品。这样,在产业关系之内,借和贷不断交替发生,它们互相结合,错综复杂地交叉在一起。正是这种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
约期付款的方式导致商品交易快速地扩大和增长,促进着市场经济的根本发展,与约期发展相适应的信用工具——票据,是现代信用的润滑、延续、组织实施的重要保证。
五、马克思认为票据是良好的信用工具,同时指出要防止虚拟制造
马克思对票据的作用和功能作了精辟的研究,他指出:“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票据流通为基础。”〔〕同时他也提出要防止对票据的虚拟制造。
他引证一位银行家的报告:“要判断票据有多少是来自实际的营业,例如实际的买和卖,有多少是人为地制造的,只由融通票据构成,这是不可能的。融通票据,就是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签发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这样,通过单纯流通手段的制造,就创造出虚拟资本。在货币过剩和便宜的时候,我知道,这个办法被人使用到惊人的程度。”〔〕
从这段话中,他已经明确无误地告知,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下签发的商业汇票将会导致直接的风险。
六、马克思对票据贴现的论述至今仍可指导实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银行经营贴现的性质做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他对贴现的操作行为作了较多的论述。从今天的商业银行实务来看,这些论述仍可以指导实践工作。
(1)贴现对银行来说,“是一种纯粹的买卖。汇票通过背书转为银行所有,货币则转为客户所有;客户方面已没有偿还的问题。如果顾客用一张汇票或类似的信用工具来购买现款,那么,这就像他用他的其他商品如棉花、铁、谷物来购买现款一样,不是贷款。”〔〕
(2)贴现对持票人来说,“贴现只是促成货币索取权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转化为现实的货币”。〔〕“A拿一张汇票向银行贴现,并在扣除贴水之后得到一笔现金。在这个场合,他是把一个非流动形式的货币资本卖给银行,而换成了一个流动形式的价值额;也就是把尚未到期的汇票卖掉而换成了现金。”〔〕
(3)对于汇票贴现的实质,马克思认为:“银行把货币资本贷放给A了;但对A来说,货币资本至多在它是A所有的资本的一部分这个意义上,是货币资本。他需要它,使用它,并不是专门把它当作资本,而是专门把它当作支付手段。”〔〕
马克思对“贴现”问题的观察表明,“贴现”仅是信用形式的转化,并不能创造信用。
马克思的“票据理论”建筑在他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展过程的研究之上,是《资本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这些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结论仍能指导我们认识现阶段的票据业务和确立票据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