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学界关于“农民工”的研究已经走过了相当长的历程,但将农民工问题放在行政法分析框架下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还比较少见。
1.多学科研究的成果基础。在现有文献中,众多学者深入分析了农民工生存现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白南生,2002;李强,2004;陆学艺,2004;李培林,2003;常凯,2004;蔡昉,2001;崔传义,2004;袁志刚,2006等)。主流观点认为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是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把对策主要指向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这实际上揭示了农民工问题的一个面相或维度,建构了一个相对单一视线下的农民工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生存论预设下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模式基本占据着主导地位(杨云善等,2007)。随着社会的转型和进步,这种“生存”视角自然应当被更高意义上的“现代化”视角所取代。
2.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路径选择。目前大致有两种基本思路:一种是特定性努力;另一种是普遍性努力。不少学者认为,应该通过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戚建庄,2004;胡峻,2007;黄进才,2010),或者赋予农民工“市民权”等途径保护农民工权益(陈映芳,2005),这种特定性努力虽然起到了一些阶段性的作用,但从根本上说,缺乏现代社会应有的价值追求作基础,缺乏法制的保障,也缺乏一以贯之的政府理念保证,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3.基于法学研究进路的契机。不少学者从法学的角度指出农民工问题最终是一个权益保护或权利实现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江立华等,2005;杨福忠,2004),但相关研究成果相对偏重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是既定的法律和政策得不到有效实施,或提出转变行政理念、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措施(胡峻,2007;张晓云,2008;张杰,2008)。不少成果虽然涉及政府及其行政行为的研究,但往往把制定政策和采纳建议的政府主体作为固有思维下的前提假设而较少涉及。正如应松年(1997年)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法治政府或许正是农民工权益保护突出重围的方向,这方面行政法当然是不可缺位的。
4.关于政府行为研究的借鉴。农民工权益保障必须在法律法规与政府、用工单位、社会力量等其他因素的相互关系中考察和表述。一些研究者建立地方政府行为的相关模型(林万龙,2003;肖建忠,2003;钟晓敏等,2007;李边疆,2006),这些研究为把政府相关行为纳入行政法研究提供了借鉴。江立华等(2005年)认为,静态的、确定的法所实际发挥的作用是在各种因素纵横交错的互动关系下形成的。借鉴博弈论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政府间博弈与互动的分析,也是一个有价值的独特视角。
5.关于行政法转型研究的指向。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行政法同时也面临着理念和实践的双重变革。行政法需要适应现代行政发展的普遍趋势,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方向转变。于安(2007年)、张淑芳(2009年)由此提出“社会行政法”这个概念,认为劳动者的权利与政府的行政行为是有密切关联的,如果没有行政法制度和行政法理论作为基础,其研究就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包万超(2010年)认为,必须发展一种面向社会科学的有中国本土特性的行政法变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