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球治理思想的演变
回顾近代史,全球治理思想可追溯到创造英文“国际”(international)一词的英国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家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甚至更早的荷兰政治家、“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他们通过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律来约束国家间行为交往的思想和著述,对现代国际关系、国际法理论和全球治理思想的发展与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共产主义思想和“第一国际”(国际工人协会)的实践也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马克思当时著书大声疾呼,倡导跨国界的“自由贸易”,在《资本论》中批判垄断资本无节制追求利润给各国带来的恶果,就是希望在世界范围内把各国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摆脱剥削,以争取自身的彻底解放。到了20世纪,“国际主义”一词已经演变,等同于“有组织的社会主义”,并随着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与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紧紧联系在一起。
马克思对全球经济治理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他早就预言,全球化将是资本主义垄断金融资本逐利冲动的结果,必然导致全球经济危机。2008年这场几乎让世界经济遭受灭顶之灾的金融危机再次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深刻现实意义。2008年以后,欧洲和世界各地一度“洛阳纸贵”,马克思的著作尤其是《资本论》供不应求,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研究全球治理理论和实践,《资本论》也是一定要读的。
说到全球治理思想的由来,首先要了解与之密切相关的全球化思想与实践的产生和发展。全球化思想范畴是由洛克菲勒和布热津斯基牵头的美国国家安全“三边委员会”(The Trilateral Commission)提出的。那么“三边委员会”究竟是个什么机构呢?它是一个为了把全球利润掌握在少数几个国家手里,从而对全球经济和市场进行管理和剥削的国际垄断资本家俱乐部。
如今对全球化最通俗的解释可能来自《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弗里德曼。他在《世界是平的》这本畅销书中深刻指出,全球化的核心是资本自由化,资本在全球自由流动将抹平各种差异,使世界经济自动达到均衡。虽然全球化被普遍认为是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自由流动,但其核心是资本的自由流动。
全球治理的完整理念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之际,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的成立及其报告的出台。当时的历史背景是:
1990年1月,世界正处于冷战即将结束、两极格局面临寿终正寝,当代国际体系经历历史性变革的大动荡、大洗牌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前主席、德国前总理勃兰特非常有前瞻性地提出,各国需要适宜于国际体系新走向、维持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新理念。于是,他邀请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裁军与安全问题独立委员会、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南方委员会等组织成员到德国开会,专门讨论此事。会议要求时任瑞典首相卡尔松等三人起草一份报告。报告完成后,卡尔松于1991年4月邀请世界30多位著名人士来讨论这份报告,并以此报告为基础起草通过了《关于全球安全与治理的斯德哥尔摩倡议》,其中第28项建议明确提出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性全球治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并在1995年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发布《天涯若比邻》报告,提出了“全球治理”的概念。
全球治理概念是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直接挑战。按照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是截然分开的,两者毫不相干。全球治理则是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治理,西方全球治理学者更多强调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公民社会、大众媒体的作用,而不是传统的国家的作用。
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治理理论主要是美国和西方垄断资本向各国精英推广和灌输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市场”理念。撒切尔主义、里根经济学以及克林顿和布莱尔推行的更新版温和的“第三条道路”,都以新自由主义为思想基础,主张“大市场”和“小政府”,其实质是主张市场高于一切,政府不要插手经济管理,“看不见的手”才真正管用。
在这一思潮影响下,经济和政治自由主义“模糊混合体”成为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国家主权要部分让渡于国际组织和全球市场,其表现形式则是国际各领域多边体系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及非政府国际组织组成的巨大网络。
美国国际关系学者罗西瑙(James N.Rosenau)是第一位从理论上探讨全球治理问题的学者。1992年,他在《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一书中,系统地介绍了全球治理理论,开始构建全球治理理论框架。他认为,全球治理是一种没有政府强制性统治的有序治理方式,即一种非国家中心的治理状态。他在强调国际政治体系发生巨大变化的基础上,提出可以应用全球治理理念来分析和研究当代全球事务。罗西瑙将世界正同时走向“分散化”或“碎片化”(fragmentation)和“一体化”(integration)的趋势,称之为“分合并存”,还为此创造了一个新词:fragmegration。他将“全球化”(globalization)、“地方化”(localization)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现象,称为“全球地方化”或“地方全球化”,为此又造了个新词:glocalization。 罗西瑙说,冷战结束后,全球政治、经济乃至文化正经历前所未有的一体化和碎片化并存的发展。在这样的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大背景下,政治权威的位置发生重大迁移,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治理也因此从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政府治理转向多层次治理,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全球层面的治理。
当代人们积极倡导和推动全球治理一般基于两大原因:
一是认为,20世纪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出现许多负面问题,如果不加以约束和纠正,将破坏19世纪以来人类取得的“民主成果”,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所以提倡对全球劳工、货物和货币等市场进行有序管理。
二是认为,国家出于自身利益一般不愿“无偿”提供“全球公共产品”。如果不能通过各国合作实现良好的全球治理,就很难向世界提供广泛的“全球公共产品”,如全球传染病防治和金融市场管理等。
对全球治理的学术研究在不断深入。不少学者将现有全球治理混合体统称为“全球政治体”,包括:以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新自由主义思想作为统治理念;覆盖世界且日益增长的各种“公共和私人”体系网络;相对独立并具有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传统意义上的全球公共产品并不断创新全球融合的跨国组织。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新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全球经济的基本理念,之所以近几十年能够在世界盛行,并非源自其内在合理性和正确性,而是在西方大力推动下,它左右和操纵了不少国家的“强势部门”,如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重要国际组织的思维定式和发展战略。这种说法也许是一面之词。
大国政治和竞争也需要某种全球治理架构作为相互平衡的平台。即使各个大国对全球某个问题利益趋同,它们同样需要建立政府间机构或机制来实现共同利益诉求。所以由政府间国际组织形成的治理机制经常是大国进行“非零和”合作的重要平台。
对全球治理结构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全球治理从结构上分为全球和地区两个层面。因为采取全球性行动困难较大,分歧较多,地区治理发展相对快一些。全球治理的基础是地区治理,地区治理的发展正是缘于全球治理在推进中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全球治理也罢,地区治理也罢,集腋成裘,以“地区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地区治理是“曲线”实现全球治理的现实途径。
地区治理表现形式为地区磋商与合作,主要分成两类:一是有明确地区治理目标和“路线图”的合作;二是包容性强,但没有清晰治理目标、泛泛的区域或地区合作。欧盟、东盟和非盟属于前面一类。欧盟29个国家拥有共同的外交和防卫政策、欧洲议会、欧盟法庭和欧洲中央银行,其中18国甚至有共同货币欧元。东盟政治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也在按照既定时间表有序推进。后一类地区合作往往以某个议题或以某个领域合作为基础。如东亚合作、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美国推动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 (TTIP)谈判就属于这类地区治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