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能源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西部地区是我国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不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化石能源储量巨大,而且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储量也极为丰富,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主要供应基地和战略接续区。据统计,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煤炭储量的51%,石油储量占全国的40%,天然气储量占全国的90%强。西部大开发以来,“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保障了东部地区的能源需求。同时,西部地区与俄罗斯、蒙古、中亚诸国等能源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接壤,是我国对外能源合作与交流的战略通道和桥头堡。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推进,西部地区在能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因此,西部地区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围绕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西部地区的能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能源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不断提高,而且能源产业占西部地区的产业比重也持续上升。2012年,西部地区的煤炭产量已占到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4%,石油产量占到全国的31%,而天然气产量则更是占到了82%。同时,西部地区能源产业产值占西部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能源产业就业人口占西部地区全部工业就业人口的比重超过27%,都远远高于同时期的东部地区。以能源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单一的产业结构也大大提高了西部地区陷入“资源诅咒”陷阱的可能。事实上,部分开发较早的西部城市已经开始面临“矿竭城衰”的困境。因此,未雨绸缪,在能源资源开发的初期即主动进行产业转型升级,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随着能源资源的大规模开发,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不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得到根本性控制,而且废水排放达标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主要环境指标也远远低于东部地区。此外,由于能源资源开采而导致的矿山土地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问题也极为严重。西部地区似乎正在走一条东部地区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然而,西部地区遍布高原、荒漠、戈壁,大部分省份水资源极度短缺,生态环境阀值比东部地区要小得多,如果任由生态环境被破坏而不加保护,恐怕经济的发展还未达到“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转折点,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即已到达崩溃的边缘。因此,基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理论的“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思维,在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中是绝不可取的。西部地区必须超越“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理论,实行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的策略,走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之路。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中央政府在制定区域节能减排政策(特别是二氧化碳减排政策)的过程中,应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差异,实行差别化的减排政策,绝不能搞“一刀切”和“齐步走”,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兼顾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西部地区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东部而言,需要更多的排放空间。同时,西部地区作为全国的能源供应基地,聚集了大量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为全国做出了牺牲,因此需要适当的政策倾斜。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西部地区由于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较高,因此更容易减排,而且减排的成本也更低,按照经济效率的原则,西部地区应该适当地增加减排任务。如何在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兼顾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实现两者的“共赢”,是我国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上述问题是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主要问题,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必须着重予以考虑的问题。本章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中央政府及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战略选择和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