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2006—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本竞争力审计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我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白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白治区。
本章展示的是中国五个自治区2006—2012年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人力资本收益竞争力、人力资本竞争力。通过收集五个自治区的GDP、工资总额、就业人数的相关数据并计算出各地区人力资本价值、人力资本收益、人力资本竞争力的值,最后制成中国自治区人力资本竞争力趋势图。这三个趋势图清晰地反映了中国五个自治区七年间在人力资本价值、人力资本收益以及综合的人力资本竞争力三个维度上的相对位置和动态变化。
5.1 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
本节所展示的是五个自治区2006—2012年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如图5 —1所示。
从相对位置来看,2006—2007年,各自治区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从大到小依次为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西藏;2008年之后,宁夏超过了新疆.各自治区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从大到小依次为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西藏。
从动态变化来看,七年间内蒙古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呈上升趋势,且幅度较大;广西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在2006—2009年较为平稳,2010—2012年呈上升趋势;宁夏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呈上升趋势,且于2008年超过了新疆,2011—2012年有所下降;新疆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呈缓慢下降趋势;西藏的人力资本价值竞争力在2007年降到最低点,2007年后呈平缓上升趋势。
各自治区历年人力资本价值指数值见表5—1:
图5—2和图5—3分别为五个自治区的GDP和工资总额七年时序图。通过这两个趋势图我们可以对五个自治区的经济状况和劳动力市场状况有一个直观的了解,以便对五个自治区的人力资本价值情况作进一步分析。
五个自治区GDP的增长幅度恰好与其GDP存量大小成正比,GDP越大的自治区,其GDP增长速度越快。从图中可以看出,GDP存量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为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西藏。GDP增长幅度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同样为内蒙古、广西、新疆、宁夏、西藏。
2011年前五个自治区工资总额从大到小依次为广西、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广西、内蒙古、新疆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较大,2011年内蒙古和新疆的工资总额增速超过广西,存量也超过广西。宁夏和西藏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相对较小,宁夏稍高于西藏。
广西、内蒙古与新疆的人力资本价值差距主要在于GDP。新疆与广西、内蒙古的工资总额相差不多,GDP却相差很大,广西、内蒙古属于高人力资本价值地区,新疆属于低人力资本价值地区,且主要差别在于GDP。
宁夏人力资本价值增长势头强劲。虽然宁夏的GDP存量偏低,但其增长幅度较大,七午间翻了一番,带动其人力资本价值迅速增长。人力资本价值偏后地区的发展空间极大。
西藏人力资本价值无明显变化趋势。西藏的GDP和工资总额无明显的变化趋势,故其人力资本价值处于稳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