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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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变价GDP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注31

郑学工

一、中国不变价GDP核算的历史发展

(一)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的历史演变

中国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同现价核算一样是从1985年开始的。初期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在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下的不变价国民收入核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以不变价国民收入为基础,通过价格指数缩减法补算了有关服务业不变价数据,最终求出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为了实现历史数据的可比性,还推算了1952—1984年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补充了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的历史时间序列。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价格统计、不变价产值统计方法等不断改进,逐步向通行的国际标准转变,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有了较大的改进,由原来的以MPS不变价国民收入为基础的核算方法,转变成依据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推荐的核算方法,基本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的基年,主要是随着农业统计和工业统计中基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MPS下,农业和工业统计是通过编制基年产品不变价的方法来计算行业不变价数据的,先后有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五个基年,与之相应,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也采用了上述五个基年。之后,由于农业和工业统计逐步取消了编制基年产品不变价格的做法,从2004年开始正式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和工业不变价总产值和增加值。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不变价核算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更换了新的基年,以2000年为新的基年,并从2005年开始,确定了每5年更换一次基年的原则,从2011年开始,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年又更换为2010年。

第一次经济普查为改进中国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提供了条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细化了行业分类。由于经济普查采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2002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在现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也采用新的分类标准,由原来的按1994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15个行业,改为按2002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94个行业。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按94个行业分别进行核算。二是对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尝试采用双缩法计算。三是改进了部分行业的缩减指数,例如,房地产业将原来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改为按细分行业分别采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交易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将原来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改为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

(二)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历史演变

中国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工作始于1989年,同时进行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并且将支出法计算的GDP的历史数据推算到1952年。在这项工作的开始阶段,由于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和原MPS核算体系的影响,支出法计算的GDP数据是以MPS的国民收入使用额为基础间接推算的。GDP与MPS国民收入的主要区别在于核算的范围不同,国民收入的核算范围是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GDP核算范围则包括所有行业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由此形成国民收入使用额与支出法计算的GDP构成项目的差异,前者仅为物质产品的最终使用,后者则包括全部的货物和服务的最终使用。由于国民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范围不同,因此,在计算支出法计算的GDP数据时,要在国民收入使用额的基础上,加上固定资产折旧、服务消费价值以及服务进出口的差额。

199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根据这一核算体系的要求,1993年,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了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年报制度,取消了国民收入报表制度,并补充、修订了有关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概念、指标解释,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做了明确规定。自此中国正式开展了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计算方法由原来的间接推算改为直接利用相关资料计算,同时,对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做了相应的改进。

2002年,中国在总结十年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1992)实践经验、深入研究联合国SNA(1993)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随着这个体系的贯彻实施,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善,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概念、范围、分类和计算方法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05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并以此为契机,对已有的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方案做了进一步的改进,拓宽了核算范围,规范和细化了支出分类,使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工作进一步与SNA(1993)接轨。

中国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即采用与支出项目相对应的价格指数,对支出构成项目进行缩减,对缩减后的各支出项目加总形成不变价GDP。与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相同,2000年以前,与不变价工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相适应,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每10年更换一次基年;随着不变价工农业总产值固定价格法(即直接基年价格法)的取消,从2005年开始,每5年换一次基年,逢0和逢5的年度为基年。

二、中国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变价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概述

根据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中国不变价增加值计算结果主要受现价增加值、缩减指数以及基年的影响。从现价增加值的影响看,现价增加值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和分类的详细程度会影响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的采用以及缩减指数的使用。如果现价增加值采用生产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就有条件采用双缩法计算,否则,就无法使用双缩法;如果现价增加值的分类比较详细,不变价增加值核算就有可能分门别类地采用相应的价格指数分别计算;如果分类比较粗,无法在比较详细的层次上进行计算,那就只能采用综合性的价格指数,这会影响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从缩减指数的影响看,缩减指数是否合适,是否能够真实反映现价数据的价格变化,也会影响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结果。此外,基年的选定也会对不变价增加值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一般地说,基年越靠近当前时期,两个不同时期的不变价增加值越具有可比性;反之,基年离当期越远,两个不同时期的产品结构和价格结构差异越大,不变价增加值越具有不可比性。在前面介绍的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中,既有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又有缩减指数问题,也有基年的选择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价增加值计算更多地采用了收入法,限制了双缩法的使用;二是现价增加值的行业分类比较粗,无法在比较细的层次上进行不变价核算;三是大部分服务业的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过于笼统,采用的缩减指数还有改进的余地;四是基年使用的时间太长,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从2000年开始,改为每5年更换一次基年,但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结构和价格结构迅速变化这一情况。从长期看,采用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每年更换基年的链式不变价核算方法,是更可取的做法。

(二)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各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都存在一些问题,但程度不同,核算基础条件好的行业问题少一些,基础条件差的行业问题多一些,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农林牧渔业

2004年之后,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采用了缩减法,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尝试采用了双缩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现价中间投入构成及相应的中间投入价格指数不全或数据质量不高,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

2.工业

2004年之后,工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采用了单缩法,但这种方法仍不完善,其不足在于:一是没有针对总产出和中间投入不同的价格变化,采用双缩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当总产出与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化差异比较大时,双缩法和单缩法的计算结果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2000年以来,除了2002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与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基本接近外,其他年份二者都有比较明显的差异,2004年二者的差异高达5.3个百分点。根据2000—2004年的数据测算,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与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每相差1个百分点,按双缩法和单缩法计算的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就会出现3个百分点左右的差异,也就是说,如果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比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低1个百分点,按双缩法计算的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会比按单缩法计算的增长速度高3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分类太粗,没有在较细的层次上考虑不同工业产品价格变化的差异。分类太粗,计算不变价增加值时,只使用一个综合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全部工业现价增加值进行缩减,与利用细分行业不同的价格指数分别缩减也会产生偏差。2005年,在细分层次上按39个大类行业计算的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比在综合层次上对全部工业增加值一笔计算的增长速度高约0.5个百分点。

3.建筑业

(1)建筑业现价增加值核算存在不足。2004年之前,资质以外建筑业现价增加值利用增加值率法计算,增加值率采用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增加值率替代,由于建筑业资质以内和资质以外企业增加值率一般会有较大的不同,因此采用这种处理方法会影响数据质量。2004年之后,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资质以外建筑业现价增加值数据质量得到了提高。

(2)单缩法影响不变价增加值数据的准确性。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就是假定建筑业总产出、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动基本一样。但实际上,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化与总产出的价格变化不同,前者是指建筑活动中消耗的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后者不仅包括中间投入价格,还包括人工费等增加值的价格。因此,利用单缩法计算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不能准确反映建筑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等中间投入的价格波动,影响了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的数据质量。

4.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现价增加值核算不完善。2004年以前,基础统计不健全,首先,没有单独计算其他行业附属的仓储业活动增加值。在实践中,工业、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等很多行业都从事仓储活动,但由于仓储活动分布分散、生产规模比较小、市场性单位和非市场性单位并存、基础统计薄弱等原因,在核算中,对于附属在其他行业的仓储活动,通常把它们包括在其主体行业如工业、批发零售业中,而没有在交通运输仓储业中另行统计。其次,道路和水运业增加值核算推算成分大。由于缺少交通部系统外即非国有运输企业财务统计资料,只能通过系统内企业的比例关系进行推算,因此数据的准确性不高;再次,生产法核算不完整。由于中间消耗资料搜集不全或资料无法搜集,生产法中的中间投入没有直接计算,而是采用总产出减收入法增加值计算。生产法核算的不完整,影响了生产法核算与收入法核算的相互验证,不利于数据质量的提高。2004年之后,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存在的数据缺口得到了补充,但经济普查之后的常规年度的数据缺口问题仍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2)物量指数存在偏差。2004年之前,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不变价核算主要利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但是,物量指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不变价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的计算。以邮电业务总量为例,由于物量指数采取固定基年的方法,基年使用的时间又比较长,一些新兴邮电业务没有基年不变价格,只能按当年实际业务收入计入业务总量,因此,邮电业务总量的增长速度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价格上涨因素,存在高估。2004年经济普查年度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不变价核算采用单缩法计算,但使用的缩减指数与当期生产活动价格变化不完全匹配。

(3)价格指数不健全。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和仓储业这两个行业没有建立物量指数统计,如果按照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需要建立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和仓储业价格指数。但是目前的价格统计中,还没有建立这些行业的价格指数。现有的价格统计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的是与居民消费有关的运输服务和邮政服务的价格变化,而各类生产单位消耗的运输服务和邮政服务的价格变化还没有纳入价格指数统计中,因此,价格指数覆盖范围不全,缺少生产者价格指数。

(4)缩减指数和价格指数不衔接。由于价格指数不健全、物量指标存在偏差,2004年之前,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时,会产生增加值隐含缩减指数与有关价格指数不衔接的现象。以2003年为例,邮电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3.3%,但是邮电业务收入现价增长速度为8.3%,来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邮政通信服务价格指数下降0.6%,按缩减法计算,邮电业务收入不变价增长速度只有9.0%。邮电业务总量增长速度比邮电业务收入增长速度高14.3个百分点,两种方法计算出的结果差异很大。这种差异也是2004年之前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同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采用单缩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差异。

5.批发和零售业

(1)现价增加值核算受基础资料的局限,数据质量有待提高。2004年之前,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占全行业销售额70%以上的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他行业附属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详细的基础统计,现价增加值只能利用有关比重推算,推算比重过大影响了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数据质量。2004年,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存在的数据缺口得到了补充,但经济普查之后的常规年度的数据缺口问题仍然存在。

(2)缺少批发价格指数。由于缺少批发价格指数,批发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只能用零售价格指数替代。零售业价格指数代表商品销售给最终购买者的价格变动,批发价格指数反映批发环节的价格变化,两者并不相同。因此,批发业利用零售价格指数缩减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存在价格指数不准确的问题。

6.住宿和餐饮业

(1)现价增加值核算受基础资料的局限,数据质量有待提高。2004年之前,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其他行业附属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详细的基础统计,现价增加值只能利用有关比重推算,影响了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数据的质量。2004年,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住宿和餐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存在的数据缺口得到了补充,但经济普查之后的常规年度的数据缺口问题仍然存在。

(2)餐饮业使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不能准确地反映餐饮业价格易变动的特点。

7.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缩减指数问题。由于金融业主要提供的是不直接收取费用的服务,这类服务没有直接的市场价格,无法找到直接反映其市场价格变化的价格指数。因此,在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实践中,只能变通地采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作为缩减指数。从金融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看,金融业总产出的价格变动主要体现为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变动,而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既受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变动的影响,又受宏观经济政策性因素的影响。显然,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变动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变化和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是有差异的,特别是当利率主要还不是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现实中使用的缩减指数与金融业服务价格变化可能存在比较大的偏差。

8.房地产业

(1)现价增加值核算存在推算成分。2004年之前,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活动缺少相关的基础统计,现价增加值核算只能根据营业税、劳动报酬和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得到,影响数据的准确性。2004年,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房地产业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存在的数据缺口得到了补充,但经济普查之后的常规年度的数据缺口问题仍然存在。

(2)价格指数不完善。2004年之前,在房地产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时,因为没有恰当的价格指数,增加值净值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缩减。然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居民消费的各种价格变化的总指数,它不仅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价格、还包括维修服务、理发服务等众多服务活动,因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能准确代表房地产业中服务价格的变化。2004年之后,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房地产业现价增加值核算细化了行业分类,并使用有关价格指数分别进行缩减,房地产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得到了改进,但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活动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中,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仍然存在价格指数与生产活动不匹配的问题。

9.其他服务业

(1)现价增加值核算范围不完整。在现行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主要采用收入法计算。2004年之前,由于基础资料存在缺口,不仅一些新兴的服务业(如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等)由于统计制度不健全存在数据缺口,一些传统服务业(如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业,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发展的民办营利性部分)也存在数据缺口,造成现价增加值数据被低估,从而影响其他服务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和核算数据的准确性。2004年,由于经济普查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基础资料,资料缺口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经济普查之后的常规年度资料缺口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其他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数据质量。

(2)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不完善,没有对市场性服务和非市场性服务分别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由于市场性服务和非市场性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不同,前者用营业收入计算总产出,后者用生产成本计算总产出,尽管在现价增加值计算中,已把两者区分开来,但在计算不变价增加值时,没有做不同处理,而是使用同样的价格指数计算,没有体现两者间价格变化的差异。

(3)使用的价格指数代表性不够。在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中,尽管行业分类细化,但各行业使用的缩减指数都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分项价格指数。但从这些行业活动的使用去向看,它们既有提供给居民最终消费的服务,又有提供给企业中间使用的服务,还有提供给全社会最终使用的公共服务,不同使用去向的服务价格变化是不同的,提供给居民消费的市场性服务,其生产价格变化与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是一致的,但提供给企业使用的服务以及提供给全社会使用的公共服务,其生产价格变化同居民服务消费价格是不同的,因此,其他服务业实际使用的价格指数与它们真实的价格变化有一定的差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于它们的价格变化代表性不够。

三、中国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主要是在现价支出法计算的GDP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缩减求得的,因此,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准确与否与现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和价格指数均有着密切的联系。下面就中国目前的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中这两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存在的问题概述

1.现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基础资料问题

(1)基础资料存在缺口,造成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范围不全。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需要大量的基础资料,但在现实工作中缺少稳定可靠的基础资料。如,计算居民消费支出时,自有住房虚拟消费、金融服务消费、保险服务消费所需要的基础资料都不完善,只能用相关指标推算;计算政府消费支出所需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资料的统计口径经常变化;在固定资本形成核算中,50万元以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房销售增值,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的价值和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资料依据不充分;计算存货增加的基础资料也很缺乏。

(2)基础资料分类过粗,使得支出法计算的GDP项目分类与国际标准存在明显差距。目前,居民消费支出只分为12类,与国际标准分类差距较大。政府消费支出只有一种分类,没有按联合国SNA(1993)的标准做更细的分类,主要是因为中国现行的财政支出科目不是按功能分类,同一种功能的支出分散在不同类科目中,难以将财政行政事业费支出数据调整为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所需资料,不利于政府消费支出的计算。固定资本形成分类受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式的影响,没有按国际标准的资产类型进行分类。

2.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价格指数问题

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中的主要问题是价格指数缺口较大,特别是与支出项目分类相配套的价格指数非常缺乏,需要应用替代价格指数。另外,现有的价格指数在范围口径上与各支出构成项目不完全匹配。例如,如何选择计算政府消费支出的价格指数,就是目前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在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基础资料不全、价格指数不配套的情况下,需要在选择价格指数和改进核算方法上多做一些研究工作,同时,要逐步建立与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相配套的价格指数体系。

(二)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各构成项目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

1.居民消费支出

(1)现价居民消费支出核算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资料不全,调查结果存在偏差,核算分类较粗,计算方法需要改进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有的基础资料不能完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核算的需要,某些支出项目只能靠推算资料补上。例如,在核算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对银行和保险服务的消费时,无论是城乡住户调查资料还是人民银行、保监会的资料均难以找到分城乡的数据,因此只能通过一些间接的方法或利用一定的比例来推算。

二是与国际上的先进国家相比,中国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较粗。很多发达国家居民消费支出的分类已经超过100多类,而中国目前仅分为12类,难以满足经济分析和国际比较的需要。

三是由于没有可用的市场房租数据,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支出的计算结果存在低估成分,因而其计算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由于中国现行的住户调查资料中缺乏全面、可靠的市场房租数据,因而目前在计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时,只能从居民自有住房成本角度计算,居民自有住房成本由自有住房虚拟折旧、自有住房修理维护费和自有住房管理费构成,与市场房租相比,缺少营业盈余和生产税,存在低估成分。

四是住户调查资料存在样本数据偏低的系统性误差,从而影响居民消费支出核算数据的质量。经济普查前,居民消费支出核算的基础资料一直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主,结合住户调查资料,即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算居民商品性消费支出(这部分支出占全部居民消费的60%以上),并根据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经济普查后,改为主要利用住户调查资料来计算居民消费支出。两种资料来源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结果相对充分,但数据偏大、分类较粗,且需要扣除的对社会集团销售额资料难以取得;住户调查资料分类较为详细,但调查结果数据偏低。因此,为了提高居民消费支出核算数据质量,还应进一步研究计算居民消费支出的资料来源。

(2)在不变价居民消费支出核算中,一部分构成项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价格指数,而另一部分构成项与价格指数分类不完全匹配,从而给不变价居民消费支出核算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和误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计算不变价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支出的价格指数与现价核算不匹配。按照SNA(1993)的要求,计算不变价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支出应采用市场房租价格指数进行缩减。但是,目前中国的现价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支出并不是利用市场房租计算的,因此,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对现价数据进行缩减,计算结果不能令人满意。

二是缺乏金融服务价格指数。城乡居民消费的金融服务包括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直接付费的银行服务和保险服务等几部分。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方法,不同的服务项目应采用不同的价格指数。但是,在中国现行的价格调查体系中还没有建立起金融服务价格指数,并且缺乏与金融服务价格相关的资料。因此,在中国现行的核算方法中,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来代替。由此产生的问题,一是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来代替金融服务价格指数,必然会产生一定的误差;二是各金融服务消费支出项目采用同样的价格指数缩减,计算结果不能完全反映各分类项目的不变价数据的特性,也不符合按分类项目进行缩减的原则;三是城乡居民采用同样的价格指数缩减,无法准确反映按城乡分类的居民实际金融服务消费情况。因此,需要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方法,对中国现有的价格调查制度和不变价核算方法加以改进。

三是住户调查中的食品类消费支出与价格调查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不匹配。在住户调查的居民消费支出中烟酒类包括在食品类中,而在价格调查中烟酒类则不包括在食品类中,为使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支出项目分类相一致,在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时,需要构造一个综合食品类价格指数。这种做法既给不变价居民消费支出核算带来了不便,又容易造成计算误差。因此,统一住户调查和价格调查的分类,对于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是十分必要的。

2.政府消费支出

(1)现价核算问题。目前,现价政府消费支出是利用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资料来计算,但是,这套资料的统计调查对象是全部有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并非全部口径的政府部门,缺少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国防费中的经常性支出等资料。因此,需要对上述资料进行必要的补充。此外,与国际标准相比,中国的政府消费支出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包括了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消费支出;二是目前还无法完全将政府消费支出中用于居民个人的支出从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中区分出来。

(2)不变价核算问题。经济普查前的不变价政府消费支出计算方法,实质上是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居民消费服务项目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分别对现价政府消费中的工资性支出、货物性支出、服务性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缩减,得到不变价政府消费。经济普查后的不变价政府消费支出分为两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和政府消费支出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差额,分别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缩减法计算。这两种方法均存在价格指数与政府消费支出项目不相匹配的问题:一是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政府工资性支出的价格指数是不合适的,它不能真正反映政府部门名义工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实际上,政府名义工资价格水平的变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大大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二是用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服务项目价格指数来缩减政府的货物性支出和服务性支出也是不确切的,因为政府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获得,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往往与一般的市场价格是有差别的,且波动较大;三是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以全社会不同种类的投资品做权重计算出来的,反映的是全社会各行业的平均水平,而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仅是政府部门本身的,与社会平均水平有差异;四是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缩减固定资产折旧以外的政府消费支出,更是缺乏基础资料时不得已的选择,存在较大的误差。由于没有与政府消费支出项目相匹配的价格指数,这样总体上就会低估或高估政府消费缩减指数,从而影响不变价政府消费支出核算的精确性。

3.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1)现价核算问题:受投资统计方式的影响,一方面,中国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仍有较大缺口,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费、计算机软件价值等均没有统计;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没有按照国际标准的资产类别,而是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进行分类,同时也缺乏全口径的土地购置费资料。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所依据的投资统计范围不全,又难以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全部剔除,从而影响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的数据质量。

(2)不变价核算问题。不变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同样缺乏与现价核算相匹配的价格指数。中国现行的不变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核算方法是按资料来源,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下零星固定资产投资、新产品试制增加的固定资产、商品房销售增值、无形固定资产增加、未经过正式立项的土地改良支出,以及扣减项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的价值和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等分别进行价格缩减。其中,新产品试制增加的固定资产,商品房销售增值,无形固定资产增加中的矿藏勘探费,以及购置旧建筑物、旧设备的价值等项目,都没有相对应的、较为适合的价格指数,只能选择一些替代性的价格指数。这种价格缩减方法会给计算结果带来误差。

4.存货增加

(1)现价核算问题。现价存货增加核算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存在缺口较大、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目前在计算存货增加时,仅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6个行业,而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仅有规模以上(资质等级以上、限额以上)企业有存货数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仅有国有企业有存货数据;二是存货数据质量不高,统计范围经常变动,导致各年存货增加的变化很大,难以有效反映实际情况。因此,应学习国外经验,采用商品流量法来计算存货增加。

(2)不变价核算问题。主要是难以找到与分行业的现价存货增加相匹配的价格指数。现行的不变价存货增加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利用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中的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对各行业的现价存货增加进行缩减,得到不变价存货增加。但是,除农户存货增加和工业存货增加使用了相关的价格指数外,其他行业的存货增加都选择了替代性的价格指数,这些替代性价格指数与分行业的存货增加是不完全匹配的,不能够准确反映存货的价格变动,利用这样的价格指数计算出的结果,与实际情况会存在误差。

5.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不变价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核算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服务进出口价格指数,目前,中国还没有编制服务进出口价格指数,难以准确地反映服务贸易的价格变动;二是不变价净出口核算只区分了货物和服务,没有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三是在计算不变价出口和进口时,没有考虑汇率的影响。

四、中国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的改革设想

(一)改进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的原则

为了准确地计算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客观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善中国的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针对当前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结合现阶段中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改进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时,应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要立足现有的基础条件,通过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改进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一个常规性的工作,不仅有年度核算,而且还有季度核算,如果等所有的基础条件都搞好了再来改进工作是不现实的。只有在合理地利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规范核算方法,尽可能细化具有不同价格变动趋势和特点的项目,才能达到尽快改进的目的。

其次,通过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不断充实基础统计,改进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础。要想从根本上提高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质量,必须针对现行增加值核算在行业分类、项目分类方面的问题和价格指数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做好周期性普查以及经常性抽样调查,改进和完善现价增加值计算所需的基础资料,完善计算方法,扩展和完善价格指数的编制范围。

第三,分清轻重缓急,逐步推进。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涉及所有的经济活动及其价格变化,核算结果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只要尽可能地接近实际,就达到了核算的目的。因此,不能只考虑科学性和合理性,不管可行性,应先考虑影响大的、易于解决的问题,有先有后,有繁有简,逐步改进。

(二)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方法的改进思路

1.改进分行业现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中国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2004年和2008年第二、第三产业经济活动进行了全面普查,这为细化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行业分类,改进分行业现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提供了基础。在经济普查以后的常规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也应充分利用经济普查的结果,结合常规年度基础资料的实际情况,修改现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使常规年度的核算方法与经济普查年度的核算方法与结果相衔接。

2.尽可能细化行业内部的构成项目

在现价增加值核算中,尽量划分出总产出和中间投入,市场性产出和非市场性产出,不同性能和不同质量的产出,生产成本中的劳动力投入和固定资产投入等。这样,在计算不变价时,不同的价格变化才能得到比较全面的考虑。尽量避免把一个行业作为一个总体,用一个综合缩减指数来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做法。

3.合理确定不变价基年

基年的确定和使用时间的长短,对不变价增加值计算结果直接产生影响,基年使用时间太长,产品结构和价格结构变化会很大,特别是新产品没有基年价格,只能以当年价格代替,这就导致一般会高估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中国目前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实行每五年更换一次基年的做法,与以往每10年更换基年的做法相比,基年使用时间缩短了,但对于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应及时掌握新出现的经济活动和新产品,目前,OECD国家都采用以上年为基年的链式指数,应研究采用这种方法的现实可行性。

(三)改进后的不变价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方法

根据上述各行业改进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设想,按照2011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本部分提出了各行业新的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改进后的不变价核算都以2010年为基年,具体的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如下。

1.农林牧渔业

(1)现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等于总产出减中间投入。

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出,除了服务性活动以营业收入计算外,一般都采用产品法计算,即分不同种类的产品,根据产品产量和相应的产品单位价格计算总产出,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产品产量×产品单位价格

(2)不变价增加值。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不变价增加值按双缩法计算,农林牧渔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按单缩法计算。

①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不变价总产出:用农产品生产者第一手或直接出售的农产品的价格变化来反映其价格变化,即选用以产值为权数的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计算。

首先,根据按当年价格计算的总产出,以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为缩减指数,计算以上年为基年的当年可比价总产出。为了更加准确地计算可比价总产出,按照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分19个中类行业,分别采用相应的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从行业中类开始缩减。

其次,根据上述计算的可比价总产出,计算当年可比价总产出增长速度(这里的可比价指以上年为基年的比较)。

最后,以可比价总产出增长速度为外推指标,在按2010年价格计算的上年不变价总产出的基础上,推算出按2010年价格计算的当年不变价总产出。

不变价中间投入:根据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投入的特点,在不变价计算中,将中间投入分为生产用种、畜役用饲料、肥料、燃料、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生产用电、生产用小农具、办公用品、生产性服务支出、其他11类,用不同种类中间投入的购买者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对于无法获得的中间投入购买者价格指数,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中的类似产品价格指数替代。

②农林牧渔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用农林牧渔服务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直接对现价增加值进行缩减。

2.工业

(1)现价增加值。工业现价增加值按以下四个部分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计算: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生产法和收入法的简单平均数计算;二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用收入法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之和计算;三是产业活动单位,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经济普查资料推算;四是工业个体经营户,用生产法计算。实际计算中,为了弥补常规资料的缺口,每一部分都参考经济普查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整。

工业现价总产出一般采用“工厂法”计算,也就是把每一个行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企业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进行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不同车间相互之间提供的中间产品不允许重复计算。工业总产出包括产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自制半成品和在制品期末减期初差额的价值。产成品价值等于实际产量乘以单位产品出厂价格,出厂价格就是生产者价格。工业性作业价值按加工费计算,不包括被修理和加工产品的价值,但包括工业性作业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和零件的价值。自制半成品和在制品期末减期初差额按实际成本计算。

中间投入指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动力以及生产性服务等,为实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支出。

(2)不变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双缩法计算。

不变价总产出:工业总产出的价格变化用工业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变化,即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来反映。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工业不变价总产出按以下三个步骤计算。

首先,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计算以上年为基年的当年可比价总产出,即当年可比价总产出=当年现价总产出÷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了使计算结果更准确,按照中国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标准,将全部工业分为201个中类行业,分别采用相应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从行业中类开始缩减。

其次,计算当年可比价工业总产出增长速度。

最后,以当年可比价工业总产出增长速度为外推指标,在按2010年价格计算的上年不变价总产出的基础上,推算出按2010年价格计算的当年不变价总产出。

不变价中间投入:根据已经计算出来的41个行业大类的行业中间投入数据,利用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出每个行业的中间投入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煤、电、水等,然后利用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购进价格指数,计算不变价中间投入。

3.建筑业

(1)现价增加值。建筑业是从生产单位即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而不是建筑产品即固定资产投资的角度计算总产出和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出是建筑施工企业获得的经营收入,它不包括建筑物和购置设备本身的价值。

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按照资质以内建筑业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两部分分别计算。资质以内建筑业增加值,利用建筑业统计中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投入产出调查等资料,分别计算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得到资质以内建筑企业现价增加值。资质以外建筑业,包括其他行业附属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和建筑业个体经营户,其增加值根据资质以内建筑业增加值率以及经济普查中获得的资质以外建筑业资料进行推算。

(2)不变价增加值。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按照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4个大类行业,分别采用房屋和土木工程投资价格指数、建筑安装投资价格指数、建筑装饰价格指数和其他建筑活动价格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得到不变价增加值。

4.批发和零售业

(1)现价增加值。批发和零售业现价增加值核算按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两部分分别计算。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根据主要财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一般搜集不到财务资料,无法按收入法直接计算现价增加值,可利用批发和零售销售额以及相应的毛利率,先计算总产出,然后根据当期限额以上企业的增加值率以及经济普查年度限额以下的增加值率,确定限额以下当期的增加值率,根据增加值率法,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计算出现价增加值。

(2)不变价增加值。批发和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按照批发业和零售业两个行业分别计算。其中,批发业利用批发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在目前还没有编制出批发价格指数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中批发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来确定批发价格指数;零售业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现价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现价增加值核算针对资料来源情况分别采用收入法和增加值率推算的方法计算。其中,铁路、航空、管道、邮政业增加值根据它们的企业会计决算资料采用收入法直接计算;公路和水上运输分为两部分,即交通部管理系统内企业和不受交通部直接管理的系统外企业,其中系统内企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根据企业会计资料计算,系统外企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利用其货物周转量和旅客周转量、系统内企业单位周转量平均总产出和增加值率以及经济普查资料计算;仓储业和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根据抽样调查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利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和价格指数缩减法两种方法来计算。

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即利用上年不变价增加值和本年物量指标的发展速度,推算报告期不变价增加值。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的物量指标为客货运输周转量,邮政业物量指标为邮政业务总量。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和仓储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利用相应的生产服务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但如果找不到相应的价格指数,可利用水上运输隐含价格指数(即水上运输现价增加值与不变价增加值之比)作为缩减指数计算,仓储业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计算。

6.住宿和餐饮业

(1)现价增加值。住宿业现价总产出是提供临时住宿服务活动获得的收入,餐饮业现价总产出是提供餐饮食物和服务获得的营业收入。住宿和餐饮业中间投入指住宿和餐饮活动中投入的货物和服务支出。

住宿业现价增加值分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业企业、住宿业个体经营户三部分分别计算,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用收入法计算,即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之和。其他两部分由于缺少详细的基础资料,根据增加值率法,利用限额以下住宿业企业、住宿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乘以经济普查年度的相应的增加值率计算;餐饮业现价增加值分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餐饮业个体经营户三部分分别计算,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采用收入法计算,其他两部分由于缺少详细的基础资料,利用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总产出乘以经济普查年度相应的增加值率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住宿和餐饮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餐饮业服务的生产与居民消费具有紧密的联系,服务的生产者价格指数与消费者价格指数基本是一致的,因此,可以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住宿业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宾馆住宿价格指数和其他住宿价格指数,以四星级以上饭店标准间收费变化来反映商务人员的住宿价格变化,参考其他信息综合确定全部住宿业的缩减指数。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现价增加值。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根据工信部的相关企业财务资料、工商行政管理统计资料、税务统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分别计算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得到增加值,或先计算总产出,然后利用相关资料确定其当年的增加值率,最后计算增加值。

(2)不变价增加值。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通信服务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同时也利用电信业务总量发展速度采用外推法计算不变价增加值,通过两个计算结果的比较分析,最终确定不变价增加值数据。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8.金融业

(1)现价增加值。货币市场服务总产出指金融企业提供融资及其辅助服务获得的收入,由于金融企业一般不对其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单独收费,而是隐含地体现在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中,直接收取费用的服务项目很少,因此其提供融资活动的总产出需要间接地进行计算。现价总产出等于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收入加实际服务收入。其中,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收入等于银行业从事存贷款活动获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减去存款利息支出和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实际服务收入等于手续费收入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金融机构证券买卖业务、汇兑业务等活动获取的收入。

资本市场服务总产出指从事证券等服务活动获得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投资收益,但要扣除利息支出。

保险业总产出指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服务获得的收入,同银行业类似,保险企业对其提供的保险服务除少数直接收费外,一般也不单独收费,而是隐含地体现在确定保费收入和赔款支出的差异上,也需要间接地计算总产出。总产出等于保险业务收入(包括实际收费收入)和投资收益,减赔偿及给付支出和准备金提转差。

其他金融业总产出等于获得的营业收入。

金融业各行业现价增加值根据企业会计决算资料,按收入法,通过直接计算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而求得。

(2)不变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增加值计算中使用的缩减指数为货币金融服务总产出缩减指数,主要按以下方法确定。首先,将货币金融服务总产出分为三部分分别计算不变价:第一部分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之差,分别用1年期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利率变动指数缩减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得出相应的不变价数据,然后两者相减得到不变价的利息收支差;第二部分为金融机构往来收支差,利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利率变动指数直接进行缩减,得到不变价的金融机构往来收支差;第三部分为构成货币金融服务产出的其他项目,利用CPI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直接进行缩减。然后,将这三部分数据相加得到货币金融服务不变价总产出。现价总产出除以不变价总产出就是货币金融服务的缩减指数。

资本市场服务不变价增加值计算中使用的缩减指数,主要根据人均佣金和单位交易费率的变化来确定,但也可以参照股票变动的物量指数来综合考虑。

保险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中使用的缩减指数,主要根据非寿险和寿险费率的变化来确定。

9.房地产业

(1)现价增加值。房地产业现价增加值核算分两部分,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和其他房地产活动现价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增加值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的财务资料计算,其他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增加值利用经济普查年度相关比例推算;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和其他房地产活动的增加值根据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的财务资料、税收资料、劳动工资统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推算。

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包括修理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和虚拟折旧,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增加值为虚拟折旧。其中,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利用按当期购房市场价格计算的自有住房存量价值和折旧率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房地产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其他房地产活动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五个行业,利用相关价格指数分别缩减计算。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缩减指数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和房屋租赁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价格指数,权数为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转让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三者分别占三者之和的比重。

物业管理业缩减指数、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缩减指数、其他房地产活动缩减指数为物业管理费价格指数、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指数、其他房地产活动价格指数。在物业管理费价格指数、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指数和其他房地产活动价格指数建立前,可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替代。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缩减指数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

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现价增加值。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根据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采用增加值率法,利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其中,总产出利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即总产出=上年总产出×营业收入发展速度。增加值率根据经济普查年度的增加值率来确定。

(2)不变价增加值。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缩减指数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尽管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价格变化差别较大,但由于得不到从生产角度衡量的服务性活动的价格指数,只能以此近似代替。为了提高不变价的准确性,还应结合本行业从业人数的变化以及营业税率的变化,通过分析比较来确定它们的缩减指数。

1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现价增加值。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现价增加值按市场性活动和非市场性活动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

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两个提供非市场性服务的行业,总产出为提供服务的活动成本支出,等于相应机构或单位的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虚拟折旧,现价增加值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决算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采用收入法计算。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提供的市场性服务,根据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利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增加值。总产出等于它的营业收入,根据抽样调查的营业收入发展速度推算,增加值率根据经济普查年度该行业的增加值率来确定。

(2)不变价增加值。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

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利用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作为增加值缩减指数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在计算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时,首先根据它们经常性业务支出的构成,把现价总产出分为劳动力价值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支出三个部分,然后,劳动力价值支出用劳动工时物量指数外推,固定资产折旧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缩减,其他支出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缩减,计算出不变价总产出,进而求出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最后用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采用居民服务消费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1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现价增加值。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主要为非市场性活动,其总产出为提供服务活动的成本支出,等于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虚拟折旧。现价增加值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资料,建设部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资料,园林绿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统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按收入法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缩减指数采用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总产出隐含缩减指数按以下方法计算:首先,根据它们的经常性业务支出的构成,把现价总产出分为劳动力价值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支出三个部分;然后,劳动力价值支出用劳动工时数做物量指数外推,固定资产折旧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缩减,其他支出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缩减,计算出不变价总产出,进而求出总产出缩减指数;最后,用总产出缩减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1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现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采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即

增加值=总产出×增加值率

总产出等于提供服务的营业收入,根据基础资料情况,按以下两部分分别计算。

①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总产出,根据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资料计算,即

总产出=上年总产出×营业收入的现价发展速度

②居民家庭服务总产出,根据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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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率根据经济普查年度该行业的增加值率确定。

(2)不变价增加值。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缩减指数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根据现有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组,按照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的内涵,构造出居民服务价格指数,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价格指数,其他服务业价格指数,分别对三个行业进行缩减。

14.教育

(1)现价增加值。教育主要属于非市场活动,其总产出为提供服务活动的业务成本支出,等于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虚拟折旧。现价增加值主要根据教育经费支出构成按收入法计算,同时,还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补算教育系统常规统计不包括的非学历教育、宗教和党团教育活动的增加值,得到全部教育增加值。在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把教育部门财务账上的收支结余看作营业盈余的一部分,计入增加值。

在计算出全部教育总产出和增加值后,需要推算出其中市场性服务的部分,计算方法是,利用城乡居民抽样调查资料中居民家庭的教育支出,推算教育部门向居民销售的教育服务,这部分服务收费既包括市场性的教育收费,也包括按成本或按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的教育收费,这些收费中,市场性收费有市场价格,那些按成本或按低于市场价格的收费,一定程度上也会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把这种收费也视同市场产出,并作为推算市场性教育的总产出和增加值的依据。从全部教育服务总产出和增加值中分别扣除市场性总产出和增加值,就可以求出非市场性服务总产出和增加值。

(2)不变价增加值。教育服务不变价增加值按市场性教育服务和非市场性教育服务分别计算。市场性教育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教育服务消费价格指数缩减市场性教育服务现价增加值来计算。非市场性教育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利用物量指数外推,即根据基年教育服务不变价增加值和学生人数增长指数计算。

15.卫生和社会工作

(1)现价增加值。卫生服务现价增加值主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财务资料按收入法计算,并根据经济普查资料补算卫生部门常规统计不包括的卫生活动,如个体医生从事的卫生活动等。在中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卫生服务除少数公共卫生服务不收费外,大部分卫生服务都收取费用,尽管公立医院等卫生机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它们的实际收费基本等同于市场价格,因此,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把卫生部门的收支结余看作营业盈余的一部分计入增加值。

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根据民政部门财务统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按收入法计算。如果社会福利活动由企业或行政管理部门来完成,那么其在有关部门的增加值中已经计算了,这里不再重复计算。

(2)不变价增加值。卫生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分卫生不变价增加值和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两部分分别计算。卫生不变价增加值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居民卫生医疗保健支出价格指数缩减卫生现价增加值来计算。社会工作不变价增加值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缩减社会工作现价增加值来计算。

1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现价增加值。文化活动现价增加值根据文化部门财务统计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按收入法计算。

体育和娱乐业现价增加值根据体育和娱乐业抽样调查资料,利用总产出乘以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体育既有市场活动,又有非市场活动,体育非市场活动一般由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因此,如果这部分活动的增加值已经包括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那就不再重复计算。体育市场性总产出以及娱乐业总产出等于它们的营业收入,根据服务业抽样调查的营业收入发展速度推算,增加值率根据经济普查年度的相应行业增加值率来确定。

(2)不变价增加值。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不变价增加值采用单缩法计算,其中文化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娱乐业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居民娱乐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体育近似地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

1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现价增加值。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总产出是各类机构和组织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花费的总成本,等于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产虚拟折旧,现价增加值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按收入法计算,其中,军队武警活动增加值根据国防经费支出和经济普查资料推算。

(2)不变价增加值。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不变价增加值按缩减法计算,缩减指数为总产出隐含价格指数。总产出隐含价格指数按以下方法计算:首先,根据它们的经常性业务支出的构成,把现价总产出分为劳动力价值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其他支出三个部分;然后,劳动力价值支出用劳动工时数做物量指数外推,固定资产折旧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缩减,其他支出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缩减,计算出不变价总产出,进而求出总产出缩减指数;最后,用总产出缩减指数直接缩减现价增加值,计算不变价增加值。

五、中国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改革设想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从长期来看,必须在完善现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基础上,建立与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相配套的价格统计体系,健全相应的价格统计调查制度,为此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从近期着手,就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国现实情况,从选择价格指数和改进核算方法上下工夫,以期弥补基础资料的不足,不断提高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的数据质量。

(一)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各构成项目核算方法的改进思路

1.居民消费支出

(1)按照联合国SNA推荐的方法,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FISIM)产出核算应采用参考利率法。为了与最新修订的联合国SNA接轨,应根据新的FISIM产出的计算方法,改进对居民消费支出分摊的FISIM的计算方法,并要与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的FISIM的分摊方法和结果相衔接。

(2)由于住户调查资料存在数据偏低的系统性误差,因此,应利用一些大宗商品(如汽车、移动电话和能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资料,对居民消费支出的部分构成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为了与生产法计算的GDP核算保持一致,自有住房存量价值应按单位面积造价计算改为按市场价格计算。

2.政府消费支出

(1)补充未包括在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资料”中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数据。

(2)在政府消费支出中加上国防经费中除投资以外的支出,减去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中的国防经常性支出。

(3)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制定政府消费支出的核算方法。

(4)研究改进不变价政府消费支出的计算方法,利用工资率指数等代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缩减指数,或以职工人数作为物量指标采用物量外推法计算。

3.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1)调整和细化分类。根据国际标准和现有的资料来源,将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按资产类别分为7个子项目,即住宅、非住宅建筑物、机器和设备、土地改良支出、矿藏勘探费、计算机软件、其他。

(2)取消新产品试制费项目。由于目前财政收支决算资料已不再分列新产品试制费,并且这一数据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比重很小,因此应取消新产品试制费核算项目。

(3)增加国防费的投资额。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中加上国防费中用于武器装备和兵营建设的投资额,同时减去固定资产投资额中重复计算的数据。

(4)改善资料来源。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将原来采用投资统计年报中土地购置费数据改为采用国土资源部资料。国土资源部已从2002年起对外公布了年度“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和“土地划拨收入”等土地征用、购置及迁移补偿费的统计数据。

地质勘探费:将原来采用财政部的资料改为采用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国土资源部资料中的全国地质勘探经费数据,包括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地质勘查拨款,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商、外商投入的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而财政部的财政收支决算资料只包括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地质勘探费支出,统计口径和范围不全,存在较大缺口。

土地改良支出:以往由于缺乏资料,将土地改良支出包含在投资项目中,未对此项内容进行单独核算。应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取得由国家、省、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安排的各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投资额,由此得到年度土地改良支出的核算数据,使之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单列出来。

4.存货增加

(1)增加服务业行业的分类。新增加房地产业,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存货增加核算内容。

(2)简化部分行业存货增加核算方法。由于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全部第二、第三产业的年初存货和年末存货都进行了普查,因此可以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推算非经济普查年度的规模以下(资质等级以下、限额以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非国有企业的存货增加数据。

(3)为新增行业的不变价存货增加核算选择较为适当的价格指数。

5.货物与服务净出口

在计算不变价的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时,应细化出口和进口的分类,并剔除美元汇率对价格的影响。

(二)改进后的不变价支出法计算的GDP核算方法

1.居民消费支出

(1)现价核算。居民消费支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主要类别分别计算。居民消费支出等于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之和,主要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来计算,并利用一些大宗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资料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

食品类: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

衣着类: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

居住类: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居住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

医疗保健类:对于城镇居民,既包括在药品和诊治方面自己花费的支出,又包括由财政部门和社保基金为居民支付的药费及诊治费。城镇居民自己用于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利用城市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计算;财政部门和社保基金支付的公共医疗费(包括离退休职工),利用财政部当期发生的对个人和家庭的公费医疗支出和社会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等资料计算。

对于农村居民,包括在药品和诊治方面自己花费的支出以及新型农业合作医疗支出。农村居民自己用于医疗保健方面的消费支出利用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计算;新农合支出方面的数据来源于卫生部相关资料。

交通和通信类: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交通和通信类消费支出,并且利用一些大宗商品(如轿车、移动电话)的生产和销售资料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

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消费支出。

银行中介服务: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的间接计算的银行中介服务和直接付费的银行服务,利用GDP生产核算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资料计算,且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计算公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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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保险服务消费支出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全部居民保险服务消费支出。全部居民保险服务消费支出利用GDP生产核算、保监会和交通部的相关资料计算,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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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服务:主要利用城乡住户调查资料计算。由于调查指标和城乡居民住房的自有率不同,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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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利用城市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分别乘以城乡居民年平均人数,得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消费支出。

(2)不变价核算。不变价居民消费支出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计算,并且按消费支出的不同类别,分别利用相应的价格指数采用缩减法计算。不变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现价核算的分类相同。

①食品类。不变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食品类消费支出的计算方法是:首先,分别以城乡住户调查中的相关资料为权重,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城市和农村食品类和烟酒类价格指数加权平均后,得到城市和农村综合食品类价格指数,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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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分别利用城市和农村综合食品类指数对现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食品类消费支出采用缩减法计算。

②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居住类。这类不变价居民消费支出的计算方法基本一致,即直接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相应分类价格指数,缩减各类别的现价数据得出不变价数据,并且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计算。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居住类消费支出,所利用的价格指数分别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居住类价格指数。

③银行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不变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银行中介服务消费支出和保险服务消费支出,均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数,缩减现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银行中介服务消费支出和保险服务消费支出得到,权数为最终消费支出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两者之和的比重。

④自有住房服务。不变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消费支出,分别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采用缩减法计算得到。

⑤其他商品和服务。不变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分别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城市和农村个人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得到。

2.政府消费支出。

(1)现价核算。现价政府消费支出主要利用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等资料来计算。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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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变价核算。不变价政府消费支出按经常性业务支出、政府部门市场性收入、固定资产折旧三部分分别计算:利用工资率指数等代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经常性业务支出和政府部门市场性收入部分进行缩减,或以职工人数作为物量指标采用物量外推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3.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1)现价核算。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改为按资产类别分类,包括住宅、非住宅建筑物、机器和设备、土地改良支出、矿藏勘探费、计算机软件、其他7个部分,利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及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资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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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变价核算。不变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按缩减法计算,利用各类价格指数对现价不同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构成项目分别进行缩减。

住宅: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缩减,其中,住宅销售增值利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缩减。

非住宅建筑物: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缩减,其中,非住宅建筑物销售增值利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缩减。

机器和设备: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价格指数缩减。

土地改良支出: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缩减。

矿藏勘探费: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的其他费用价格指数缩减。

计算机软件: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缩减。

其他: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的其他费用价格指数缩减。

4.存货增加

(1)现价核算。现价存货增加分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8个行业分别计算,各行业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农林牧渔业存货增加分农林牧渔业企业存货增加和农户存货增加两部分计算。①农林牧渔业企业存货增加。农林牧渔业企业年末年初存货资料来源于财政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资料;调整年初存货价值时采用的价格指数为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②农户存货增加。包括农户饲养猪、羊、家禽形成的存货增加以及粮食储备形成的存货增加,计算公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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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存货增加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两部分构成。由于缺乏与当年年末同口径的年初存货数据,因此需要利用规模以上企业户数变动对上年末存货进行修正,并且利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上年末的存货价值进行调整。规模以下工业存货增加利用经济普查数据推算,并利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

建筑业存货增加包括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存货增加和资质等级以外建筑业企业存货增加。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存货增加,利用年末存货和年初存货的差额来计算,年初存货价值用工业生产资料出厂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全部建筑业存货增加,利用经济普查年度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存货增加占建筑业存货增加的比重推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完工的住宅、非住宅建筑物、基础公共设施等固定资产建筑工程要予以扣除(因已计入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应重复计算)。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存货增加由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两部分构成。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存货增加利用年末存货和年初存货计算,并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对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存货增加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推算。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存货增加主要利用财政部或国资委国有企业财务决算资料计算;利用生产资料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交通运输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对仓储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利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邮政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存货增加由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两部分构成。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存货增加利用年末存货和年初存货计算,并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对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存货增加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推算。

在房地产业企业的会计资料中,存货包括未出售的房屋、土地储备、建筑材料等。目前,中国在计算支出法计算的GDP中的存货增加时,需要扣除未出售的房屋(因已计入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不应重复计算),还要扣除土地储备(因不属于生产资产),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资料计算,并利用建材类价格指数对房地产业年初存货进行调整。

其他服务业主要是指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些服务业企业的存货增加主要利用财政部、国资委和经济普查相关资料推算。具体说来,利用通信服务价格指数对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服务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利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利用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指数对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利用居民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指数对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年初存货价值进行调整。

(2)不变价核算。计算不变价存货增加采用两种方法:一是价格指数缩减法,二是利用基年价格乘以核算期数量增量直接计算。

农林牧渔业中的猪、羊、家禽和粮食的不变价存货增加,采用第二种方法,即利用基年的价格乘以核算期存货增加的数量计算。

其余部分不变价存货增加都采用第一种方法计算,计算公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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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1)现价核算。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等于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货物进出口可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其他贸易进出口;服务进出口可分为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通信服务、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其他服务进出口。货物出口和进口价值都按离岸价格计算,服务出口和进口价值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计算中,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直接取自国际收支平衡表。货物进出口中的一般贸易进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其他贸易进出口数据取自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但由于海关统计的进口数据是按到岸价格计算,因此需利用调整系数将其调整为按离岸价格计算的数据。服务进出口中的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通信服务、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其他服务进出口直接取自国际收支平衡表。此外,还需将按美元计算的数据用当年平均汇率折算成按人民币计算的数据。

(2)不变价核算。不变价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等于按不变价计算的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按不变价计算的货物和服务进口后的差额。不变价出口和进口分别利用相应的价格指数按缩减法计算。在计算不变价的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时应剔除美元汇率变动的影响,即应采用基年的汇率将美元兑换为人民币,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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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价格指数和货物进口价格指数主要采用海关总署编制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和进口商品价格指数,其中,进口商品价格指数还要根据主要进口国(或地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做适当调整。

由于中国没有编制进出口服务价格指数,在计算不变价服务出口时,不变价服务出口价格指数参照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确定;进口服务价格指数参考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的服务出口价格指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