堑壕战利器
堑壕战的发展对作战技巧和武器装备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堑壕战里使用的武器一般都比较适合于短程攻击,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手榴弹和早期的半自动机关枪。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战后,人们发现使用常规武器根本就无法有效地肃清敌方战壕里的有生力量。换句话说,要想在堑壕战里占到便宜,就必须开发出一些适合这种战斗形式的专用武器——这种武器不能像一般的野战炮那么笨重,但在短程攻击中又得比步枪和刺刀的杀伤力大,而且还得具有普遍的适应性,不能像夜间突袭时使用的短棒、指节铜套和宽刃刀那么小家子气。
最终,还是手榴弹的诞生给战壕里的士兵们带来了福音,从此以后,他们可以不必冒着敌军的火力威胁发动进攻,只要把手榴弹对准目标扔过去就可以了。嗅觉灵敏的德军立刻把这种新式武器视为至宝;其他国家的反应则慢了半拍,而最为“慢热”的当属英国——由于组织上迟迟不肯将手榴弹作为官方配置,前线的英军士兵们只好自己动手,用罐头盒装上削尖的金属片和火药,然后插上引线做成“土制手榴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现过的手榴弹光是正式的型号就有很多,其中最为成功的除了德国的木柄式手榴弹之外,俗称“菠萝”的英国米尔斯手榴弹也颇受协约国和德国的欢迎。
☆火焰喷射器☆
德军在1901年就开始试验的火焰喷射器终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里派上了用场。当时的火焰喷射器分为两类:一类是可独立负责阵地防御的固定式喷射器,一类则是在主动进攻敌方阵地时可以采用的移动式喷射器。虽然这两种喷射器的用法不同,但工作原理却是一样的:它们利用氮气助推,将石油和汽油混合而成的燃烧剂通过一个管子压出汽缸之外,再用喷口处的点火装置将混合气体点燃。
德军使用的两款火焰喷射器都是移动式的。其中,射程为25米的“克雷夫”(意即小型火焰喷射器)较为笨重,光是燃料桶就和一个牛奶搅拌机差不多大,所以必须由一名士兵背着,再由另一名士兵负责瞄准和开火。而可以攻击20米范围以内目标的“维克斯”喷射器则要轻巧得多,救生圈大小的燃料桶只要一个士兵就能轻松地背起来了。
一个名叫席尔特的法国消防队队长发明的同名火焰喷射器则是法军的主要装备。这种喷射器的燃料储备更充足,可以在长达30米的攻击范围内连续进行10次火焰喷射。英军研发的诺里斯-蒙申型和劳伦斯型火焰喷射器却由于体型过大而一直被搁置,它们的缩小版直到1918年的泽布勒赫袭击战才得以试用。
其实,火焰喷射器的效果是精神威吓大于实际伤害,而且由于使用者必须非常接近目标才能发动袭击,说不定还没烧到对手自己就已经被打死了,所以使用这种武器也是很不划算的。
反坦克战略
1916年,英军的第一批坦克出现在战场上,被吓得魂飞魄散的德军士兵只要一听见坦克的动静就立马落荒而逃。被折腾得够戗的德军迅速研发出了对付这种“钢铁怪兽”的技术和武器。最先成形的技术是反坦克堑壕,这种堑壕比一般士兵们使用的那种战壕更宽。接着,德国在1918年又推出了“反坦克堡垒”——在这种堡垒中,步兵们用机关枪掩护前端的两门野战炮,在坦克靠近后发动火焰喷射,是最厉害的“坦克杀手”。后来德军还研发出了一种特制的反坦克步枪,这种枪射出的专用子弹可以直接穿透坦克的钢铁外壳。
☆半自动机关枪☆
于1918年初得以批量制造的9毫米口径伯格曼18/1式机枪,是一款重量轻、易携带的半自动机关枪,其唯一的缺点是弹匣只能装32发子弹,但无论如何这已是当时最适合堑壕战的武器了。当年中期,已经无力发动有效进攻的德国军队开始大量使用这种机枪,受害颇深的协约国在战后还心有余悸,甚至在《凡尔赛条约》里还专列了一个条款来限制这种机枪的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