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类型是如何划分的
我们经常用“人格”这个词来描述我们所了解的某个人的性格。我们经常推断他人的行为,如果某人的实际行为不符合我们的期望,我们会说他的行为源于他的某种性格。我们还常常将某些特征归为一类,例如,我们会将安静和羞涩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们常说的人格类型划分确实准确吗?
当我们描述别人的温和、好斗等种种性格时,常常会用到“人格”这个词。过去有种观点认为我们可以从别人的整体外貌,例如面部特征和体格判断他们的性格。虽然这种判断并非准确可靠,但仍然有一部分人将外貌视为判断他人的基础。
为了解释人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科学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人格理论,其中有两点是公认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这一人格涵盖了各种各样的特征;而且人格具有长期稳定性。
在关于人格的理论中,人格特质理论影响较大,该理论研究的是在人们身上得到普遍表现的特征,或者说特质。根据这种理论,确定的以人格类型来划分人群的做法是可行的。通过研究具有相似人格的人群,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特征对行为的影响。我们还能够通过这种方法想象出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人在某种情况下会采取哪种行为。
艾森克的理论
心理学家艾森克所创立的人格特质理论得到了许多心理学家的赞同。他提出人格主要有两个维度:外向与内向,稳定与不稳定。艾森克认为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遗传因素,个人特征在出生前已经基本确定。左图是艾森克针对不同特征进行的分类,例如一个属于不稳定外向型的人很容易冲动,并且有攻击倾向;而一个属于稳定内向型的人则是镇静和可以信赖的。你能判断出自己和家人分别属于左图中的哪种人格类型吗?
弗洛伊德的理论
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弗洛伊德在20世纪初创立的人格理论影响深远。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分为3个阶段:本我、自我和超我。
人们最早发展的是本我,本我以自己为中心,是我们性格中的一部分。本我受饥饿等无意识的本能驱动,要求立刻得到满足。例如,婴儿饥饿时会哭泣,直到他得到食物为止。
自我在儿童期开始发展,这部分人格试图以社会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需求。例如,在我们饥饿但不能马上得到食物的情况下,我们学会了等待。
人格中最后发展的是超我,我们从父母和他人身上学到的是非道德观念组成的超我,超我要求我们的行为趋于完善。
事实上,本我和超我都会向我们提出不可能实现的要求,现实的自我能够对这两种要求起到平衡的作用。如今仍然有一部分人接受这种理论,不过这种理论并不是十分科学的,而且不能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