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鹿模式:选择吃鹿还是吃兔
猎鹿博弈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部伟大的著作中,卢梭描述了一个个体背叛对集体合作起阻碍作用的过程。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个过程在现实生活所起的作用,便对其更加重视,并将其称为“猎鹿博弈”。
猎鹿博弈的原型是这样的:从前的某个村庄住着两个出色的猎人,他们靠打猎为生,在日复一日的打猎生活中练就出一身强大的本领。一天,他们两个人外出打猎,可能是那天运气太好,进山不久就发现了一头梅花鹿。他们都很高兴,于是就商量要一起抓住梅花鹿。当时的情况是,他们只要把梅花鹿可能逃跑的两个路口堵死,那么梅花鹿便成为瓮中之鳖,无处可逃。当然,这要求他们必须齐心协力,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人放弃围捕,那么梅花鹿就能够成功逃脱,他们也将会一无所获。
正当这两个人在为抓捕梅花鹿而努力时,突然一群兔子从路上跑过。如果猎人之中的一人去抓兔子,那么每人可以抓到4只。由所得利益大小来看,一只梅花鹿可以让他们每个人吃10天,而4只兔子可以让他们每人吃4天。这场博弈的矩阵图表示如下:
第一种情况:两个猎人都抓兔子,结果他们都能吃饱4天,即(4,4)。
第二种情况:猎人甲抓兔子,猎人乙打梅花鹿,结果猎人甲可以吃饱4天,猎人乙什么都没有得到,即(0,4)。
第三种情况:猎人甲打梅花鹿,猎人乙抓兔子,结果是猎人乙可以吃饱4天,猎人甲一无所获,即(4,0)。
第四种情况:两个猎人精诚合作,一起抓捕梅花鹿,结果两个人都得到了梅花鹿,都可以吃饱10天,即(10,10)。
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个矩阵中存在着两个“纳什均衡”:要么分别打兔子,每人吃饱4天;要么选择合作,每人可以吃饱10天。在这两种选择之中,后者对猎人来说无疑能够取得最大的利益。这也正是猎鹿博弈所要反映的问题,即合作能够带来最大的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凭借合作取得利益最大化的事例比比皆是。先让我们来看一下阿姆卡公司走合作科研之路击败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的故事。
在阿姆卡公司刚刚成立之时,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是美国电气行业的领头羊,它们在整体实力上要远远超过阿姆卡公司。但是,中等规模的阿姆卡公司并不甘心臣服于行业中的两大巨头,而是积极寻找机会打败它们。
阿姆卡公司秘密搜集来的商业信息情报显示,通用和西屋都在着手研制超低铁省电矽钢片这一技术,从科研实力的角度来看,阿姆卡公司要远远落后于那两家公司,如果选择贸然投资,结果必然会损失惨重。此时,阿姆卡公司通过商业情报了解到,日本的新日铁公司也对研制这种新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重要的是它还具备最先进的激光束处理技术。于是,阿姆卡公司与新日铁公司合作,走联合研制的道路,比原计划提前半年研制出低铁省电矽钢片,而通用和西屋电气研制周期却要长至少一年。正是这个时间差让阿姆卡公司抢占了大部分的市场,这个中等规模的小公司一跃成为电气行业一股重要的力量。与此同时,它的合作伙伴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阿姆卡公司又一次因为与别人合作开发空间站使用的特种轻型钢材获得了巨额的订单,从而成为电气行业的新贵,通用和西屋这两家电气公司被它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猎鹿博弈中的合作共赢
在猎鹿博弈中,两人一起打鹿比各自为政的好处要多,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合作双赢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在这个故事中,阿姆卡公司正是选择了与别人合作才打败了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从而使它和它的合作伙伴都获得了收益。如果阿姆卡在激烈的竞争中没有选择与别的公司合作,那么凭借它的实力,要想在很短的时间内打败美国电气行业的两大巨头,简直比登天还难。而日本新日铁公司尽管拥有技术上的优势,但是仅凭它自己的力量,想要取得成功也是相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