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权是无限制的吗……
【案例】
一位名叫“草蜢”的网民在某花园饭店用餐后,在某网站发表了如下言论:“它号称‘一座有故事的房子’,见他个大头鬼,早给他弄得像乡镇企业家的屋子了;它号称‘一家有好菜的饭店’,这个死不要脸的!”该饭店见到此言论后,认为此帖侵犯了其名誉权。由于很难得知发表此帖的网民到底为何人,该饭店只好将该网站告上法庭。请问,该网站的行为构成侵权吗?
【法律解析】
虽然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但同时也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社会的、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本案中,网民“草蜢”的点评内容已经超过了一般网友评论的范围,夹带具有侮辱性质的谩骂,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犯,超出了法律许可的尺度。而案例中的网站作为一家为社会公众提供交流信息的媒介,对网民通过其网站发表的信息和评论有合理审核的义务。因此被告方的过错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
【法条链接】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吗……
【案例】
2005年4月,由于日本在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错误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在中国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发生了部分群众和学生自发举行的反日游行示威活动。在活动中,少数社会闲杂人员以游行示威为借口,公然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请问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示威活动吗?对活动中的打砸行为等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法律解析】
我国公民需经过申请,获得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游行示威活动。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游行示威权。按照法律规定,公民要举行游行示威活动,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没有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属违法。游行示威要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游行示威活动中出现了违反法律的行为,当事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链接】
《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