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未成年人可以自己更改姓名吗……
【案例】
正在上初三的李小福今年15岁,很喜欢文学。随着阅读文学书籍的增多,他逐渐开始对李小福这个名字感到不满意,觉得很俗气,于是很想给自己取一个高雅的名字。可是由于他才15岁,还未成年,他感到有些担忧,他自己能更改姓名吗?
【法律解析】
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自己决定、使用和改变姓名。未成年人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未成年人可以自己决定更改姓名。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更改姓名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条链接】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成年人能否进入娱乐场所……
【案例】
暑假期间,8岁的小明到表姐家玩。一天,表姐的几个大学同学来邀请表姐去舞厅跳舞,小明听到后,也想跟着表姐一起去玩,可是表姐告诉他,未成年人是不可以进入娱乐场所的。请问小明能进入舞厅玩耍吗?
【法律解析】
不可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场所只有在国家法定假日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否则,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法条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监护人该怎么办……
【案例】
初中生刘某近来经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受那些人的影响,刘某学会了抽烟,说脏话,还动不动就打骂同学。后来刘某的行为被班主任和他的养父母发现,他们应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〇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等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且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吸食、注射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二至二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直接教育责任,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性和适当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学校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对其加强教育管理,而不可以不闻不问,任由其实施不良行为,更不可以歧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法条链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二条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