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信号机及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
(1)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不得少于800m;
(2)预告、驼峰、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少于400m;
(3)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不得少于2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