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审议并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作为新职业正式纳入大典,标志着其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认。
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多维度地对知识产权的现实要求作出积极应对。本科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亦如此。霍姆斯曾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后半句笔者尤为赞同。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教育的重点即是培养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人员。为实现这一目的,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必须进行改革。目前,各高等法律院校广泛采用的案例教学法就是众多改革措施中最为重要的一项。
我们亦不例外,于教学的各个环节上,在强化基础理论的同时,突出强调了法学教学的实践性,通过各种方式使课堂教学及课外教学密切联系司法实际。例如,我们不仅将毕业实习安排为一个学期,以便于学生全面掌握司法工作的运作程序,而且经常邀请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者到校介绍司法实践经验,开设了“法官沙龙”“检察官沙龙”“律师沙龙”等,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认知感。但是,我们认为,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还必须给学生一种经常性的案例教学的手头资料,这就是案例教材。同时,进行案例教学,抓好教材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即在此背景下产生。
本书编者多年来一直从事本科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本书所选案例一大半根据《知识产权法》授课所涉案例课件整理而成。所选50多个案例真实、典型、具有时效性和可研讨性。一部分案例具有较大影响力,被评选为当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如“《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案”“ETS诉新东方案”“钱锺书手稿诉前禁令案”,某些案件中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甚至影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可以说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进程。
《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对案例的总结评析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编入教程的案例大多案情复杂,诉讼过程漫长,争议焦点多,在资料充分和篇幅允许的情况下,“基本案情”部分尽量再现案件的曲折回环,为控辩双方提供了施展诉讼技巧的舞台。“法律问题”部分或直接指向案件焦点问题,或提炼案例所涉及的法理,根据本科教材教学范围而设;“案例评析”部分根据案件的诉讼情况,除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评析外,亦有选择地提出了我国司法实践中尚待解决的问题。这些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或不太成熟,但这亦是所有编写老师在半年的时间里反复讨论得出来的。“课后讨论”部分围绕案例,或择取案例中的疑点难点,或延伸至案外实务,感兴趣的读者可按图索骥,补充资料,延伸阅读,发挥读者的积极性,满足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本书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许青青任主编,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顾梁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许慧、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陶晶晶和侯燕任副主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若楠,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姚帆,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吴迪和洪福锐参与编写,具体分工如下:许青青负责编写知识产权法总论,许慧、顾梁莎和侯燕负责编写著作权法,姚帆和吴迪负责编写专利权法,陶晶晶和洪福锐负责编写商标法,全书由许青青负责统稿、定稿。
鉴于编者水平有限,虽反复修整,本书仍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望批评指正。
编者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