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国内常用标准
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于1999年底上报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批,并于2000年2月28日发布,在2000年8月1日开始执行。该标准主要是由我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926—1997《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升级而来。
2007年根据建设部最新公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同时,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为GB 50311—2007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2007年4月6日公告,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该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该标准共分为8章,分别是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和符号,第3章系统设计,第4章系统配置设计,第5章系统指标,第6章安装工艺要求,第7章电气防护及接地,第8章防火。
该标准的第3章系统设计中对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结构进行了说明,将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结构分为了7大子系统,分别是工作区、配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设备间、进线间和管理。
(1)工作区: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模块(TO)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
(2)配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建筑群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电缆和光缆、建筑群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一起。
(6)进线间: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和建筑群配线设备的安装场地。
(7)管理: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编号为GB 50312—200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2007年4月6日公告,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共分为9章,分别是第1章总则,第2章环境检查,第3章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第4章设备安装检验,第5章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第6章缆线终接,第7章工程电气测试,第8章管理系统验收,第9章工程验收。
2016年重新修订了国家综合布线标准,于2016年8月26日发布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GB 50311—2016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编号GB 50312—2016,原有《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同时废止,新条例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共分为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缩略语、系统设计、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系统配置设计、性能指标、安装工艺要求、电气防护及接地、防火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内容基础上,对建筑群与建筑物综合布线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补充与完善。
(2)增加了布线系统在弱电系统中应用的相关内容。
(3)增加了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要求,并新增有关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条文。
(4)丰富了管槽和设备的安装工艺要求。
(5)增加了相关附录。
整个条例中,第4.1.1、4.1.2、4.1.3、8.0.10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共分为10章,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缩略语、环境检查、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终接、工程电气测试、管理系统验收、工程验收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在原规范内容基础上,对建筑群和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的验收要求进行补充与完善。
(2)增加缩略语。
(3)增加光纤到用户单位通信设施工程的验收要求。
(4)完善了光纤信道和链路的测试方法与要求。
更新后的验收规范对综合布线工程竣工验收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竣工图纸。
(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及开箱检验记录。
(3)系统中文检测报告及中文测试记录。
(4)工程变更记录及工程洽商记录。
(5)随工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及签证。
(7)培训记录及培训资料。
新修订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了确保工程验收的合格率,因此在验收项目和内容上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具体验收内容如表1-1所示。
表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2016版)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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