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
随着生产社会化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制度为了适应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逐渐形成了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并存的状态,其中公司制企业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形式。
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的重要形式。是企业组织形式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种企业制度形式。它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诞生在西欧特许贸易公司的基础上,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才形成并逐步走向成熟。公司制企业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属社团法人。公司是一种企业形式。它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所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司必须以盈利为目的,谋求利润的最大化。
(2)公司企业实现了股东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即不再由所有者亲自经营自己的财产,而将其委托给公司法人去占有、使用和处置。这对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非常有利。
(3)公司法人财产具有整体性、稳定性和延续性三个特点。整体性是指公司的法人财产不可分割。公司是法人企业,它通过集中众多所有者的资本形成了企业法人财产。尽管这些资本的终极所有权是多元化的、高度分散的,但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却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要交由企业法人来统一占有、使用和处置。稳定性是指公司法人财产不会因股东的变化而经常性的波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资产一旦投资到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就不得抽回,只能转让。这样,股东的变化就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法人财产的变化,使其保持了很强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作为法人,已有了独立的生命,股东的死亡已不影响公司的存亡,只要公司不破产、不歇业,公司就可存续下去,公司的法人财产就不会丧失。因此公司法人财产具有延续性。这三个特点,使得公司的信誉大为提高。
(4)公司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制度。这里所说的有限责任制度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对股东而言,他们仅以其投入企业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再涉及出资者的其他资产;二是对公司法人而言,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出现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股东对企业所负责任是以投入的资本为限,所以这种制度更有利于广泛吸收资本,保持企业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制企业尽管出现较晚,但由于它突破了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的筹资能力有限、规模小、经营不稳、风险较大等严重缺陷,因此,以其对市场经济良好的适应性,很快占据了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主导地位,成为当之无愧的当代企业制度的主导形式,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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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睹了为数众多的类似的家族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或者家族成员内部不和,导致苦心经营的企业轰然倒塌的事件后,方太集团董事长茅理翔开始思考在保持家族所有权属不发生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如何有效解决家族企业内在弊端的问题。思考的结果,就是淡化家族制,为家族企业嫁接现代企业制度。
为自己的企业嫁接现代经营管理制度,茅理翔颇花了一番心思。除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由茅氏父子担任外,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没有一个家族成员和亲戚,都是外聘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产权清晰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在家族企业最主要体现为家族成员内部的股权要明晰。现在茅理翔夫妇和儿子共同持有方太公司80%多的股份,女儿一家持有14%的股份,但不参与公司经营。出于激励的目的,公司也在管理人员中进行了一些产权转移,但是为数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