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古代意识形态建设的主要特征
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丰富,不同思想流派交流融合共同构建了中华文化。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为中华文明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儒学自孔子创立以来,经过后世不断改造与时代化发展,确立了其在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之后,儒学一直作为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主导性意识形态,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很早就认识到思想观念对于夺取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性,经过探索、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的思想、制度、方法等,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质。
一、与经济形态相适应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土壤,这是意识形态产生的物质基础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基础的产物并具有相对独立性。中国古代之所以形成儒家主导的意识形态,从根本上来讲,是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决定的。自然济形态是一种不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它有着一系列特征。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囿于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在这样的生产能力基础上,单凭个人难以完成满足日常需要的农业生产任务,必须诉诸协作来加以完成,与之相适应产生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土地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成为维系人们生存的主要因素。追溯人类发展的历史就可以发现,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升,由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从根本上来讲是由父系社会更符合生产力发展需要所决定的。由于男性在体力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传统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由此形成了人们对农业生产、土地资料、男性家长的依赖。
经济社会的运行方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取向。经过长期发展,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自然经济,对人们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古代社会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以个人劳动为生产基础,以男性家长作为主要劳动力,基于如此落后的生产条件,这就形成了以下三种现象:一是对土地的依赖形成了安于农业的心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农业生产是古代社会主要的经营方式,而土地又是人们从事农业活动的主要生产资料,获得土地并进行农业生产成为个人维持基本生存需求的主要途径,于是人们内在地逐渐形成了对农业生产和土地的依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安于现状、安土重迁的心理。二是对家族的依赖和敬天崇古的心理。限于生产能力低下必须诉诸家庭协作的现实,形成了对家庭宗族的依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敬天尊祖、崇古崇长的心理。三是对男性地位的依赖。由于男性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性地位,长期以来形成了对男性家长的依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依附心理。
换言之,在自然经济状态下农业生产的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伦理性的社会心理,而这正是儒家学说的内在本质和主要内涵。正是自然经济的长期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农业、土地和男性的依赖心理,共同为儒家学说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因此,一方面,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儒家思想实现意识形态化提供了社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儒家思想也理论化、系统化地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方式所孕育的心理状态和精神取向。
二、与社会结构相融合
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古代意识形态与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具有深刻的内在契合性。正如有学者指出:“小农经济、宗法族制、专制王权、儒家学说相互交织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非依靠外力而不可冲破的超稳定结构的基本支撑体系。”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长期维持超稳定结构,和古代意识形态与宗法等级制深相融合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然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了对农业生产、土地和男性的深刻依赖心理,进而演变成依附性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逻辑的作用下,衍生出了宗法家族制度,这种制度的发展逐渐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维系政治统治的重要机制。而儒家思想是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既是对宗法制的主观反映,也对现实的宗法制发挥着巩固作用,并通过自身的伦理学说将其理论化,为宗法制维持稳定状态提供了合理性依据。
从历史性角度审视,宗法等级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结构。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就进入了阶级社会。阶级社会后,既有的社会形态中都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各自代表和维护着本阶级的利益,利益相悖必然导致矛盾的出现。在奴隶社会是奴隶阶级与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在封建社会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而在阶级内部仍存在基本的一般性结构形式,这就是宗法等级制。中国的宗法制度从我国的第一个王朝夏朝开始萌芽,经过商朝的逐步完善,到西周时期基本成型,有了基本的规范和相应的礼仪制度。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父权夫权依赖性,反映到社会结构层面逐渐形成宗法制。这种宗法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时期,其间形成的血缘亲属制度,其显著的标志就是家族本位意识。从宗族内部来审视,家长在家族以及宗族中享有最高威望,加之男性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因此男性家长在宗族内部有着绝对的权威,这也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一种反映。局部的和具体层面的家长制是整个社会结构的一个缩影,并且这种宗族等级思维观念和心理定势推广到整个社会,进而形成了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等级制度。从普通百姓到皇室王族都要遵循这种伦理规范,因此宗族等级制就不仅是处理家庭和宗族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成为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在以家长制为基础的宗法关系网络中,在政治国家层面演化出了族权与君权融合的政治关系。族权统治与王权统治的结合,在客观上呈现出宗法伦理制度与专制主义政治互为表里的效果。这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上层建筑之间不同部分的相互作用。
儒家思想为家国同构的现实提供了合理论证。儒家思想是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学说,将这种基于自然经济形成的社会组织结构,进一步系统化为一定的理论形态。儒学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不仅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还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礼”“仁”“天”,“它们像三根柱梁一样,支撑起儒家学说的理论大厦”。其中“礼”代表一种社会观,“仁”代表一种价值观,“天”则代表一种哲学观。从孔子创立儒家,经过后世儒家的深入发展,尤其是经过西汉时期董仲舒的深入改造之后,儒家思想不仅是处理社会伦理关系的理论,更逐渐成为统治者维持政治秩序的重要手段。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学在诸多流派中的主导地位,并将儒学定位官学,设立太学等,从而确立了儒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在儒学的发展历程中,儒家思想不仅在儒者中进一步发扬,更是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理念,贯穿于朝纲礼仪、典章制度、礼乐刑政、政治教化之中,其中“三纲五常”等伦理规范更是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基本标尺。
三、与政治统治相结合
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是维系王权政治统治的重要工具。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够成为古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满足了王权统治的需要。正如梁启超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潮之演变》中分析了独尊儒学的原因,认为儒学中倡导“讲等级、明秩序、尊君主”的做法对于王权统治最为需要,指出:“既贵一尊矣,然当时百家莫不自思以易天下,何为不一于他,而独一于孔?周末大家,足与孔并者,无逾老墨,然墨氏主平等,大不利于专制,老氏主放任,亦不利于干涉,与霸者所持之术,固已异矣。惟孔学则严等差,贵秩序,而措而施之者,归结于君权,……其所以干七十二君,授三千弟子者,大率上天下泽之大义,扶阳抑阴之庸言,于帝王驭民最为合适,故霸者窃取利用之,以宰制天下。”政治儒家思想满足了帝王驭民的需要,维系了等级制度,保障了帝王尊贵思维,论证了其合法性,才使得儒家思想得以长期处于古代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道家和墨家两个重要的思想流派之所以未能成为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与其理想目标有着紧密联系。正如梁启超进一步分析认为,“抑诸子之立教也,皆自欲以笔舌之力,开辟途径,未尝有借助于时君之心,如墨学主于锄强扶弱,势力愈盛者,则其仇之愈至,老学则刍狗万物,轻世肆志,往往玩弄王侯,以鸣得意。然则彼其学,非直霸者不取之,抑先自绝也。孔学不然:以用世为目的,以格君为手段,故孔子及身周游列国,高足弟子,交友诸侯,为东周而必思用我,行仁术而必籍王齐,盖儒学者,实与帝王相依附而不可离者也。”中国古代意识形态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形态,不仅在于它适应了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和宗法制的社会结构,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思想成为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的重要工具。
同时,儒家思想具有强大的兼收并蓄的能力,能够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进行自我调适。“儒家有强烈的社会历史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正因为如此,儒家思想才能和中国古代超稳定的社会结构相辅相成。儒家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并不是停滞僵化、举步不前的,而是在其他文化的猛烈冲击下,不断地进行自我调适。因此,儒家思想不仅没有失掉在中国古代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相反,在不断吸收借鉴其他文化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儒化”过程,实现了“汇通儒学”的过程。这是因为古代中国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没有发生深刻根本性变化,依然以运行着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宗法制,儒家思想与这种社会结构的契合性决定了其存在的必然性。此外,自隋朝开始创立的科举制度,使得儒学成为阶级阶层流动的关键抓手,故而成为沟通统治者与普通民众的必然中介。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正是儒家思想本身所具有的渗透、吸附、同化功能,加之其在群众中的崇高地位和高度认可,因而成为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的治国之道。
四、思想控制高度集中
加强思想控制是统治者维持自身统治的需要。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为了维护王权统治。秦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加强大一统的政治局面,秦始皇曾接受法家思想,在思想领域进行严厉钳制,甚至出现“焚书坑儒”的现象。但是由于秦王朝的种种暴行,致使其迅速灭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种思想控制形式过于严苛,进而难以被社会所认可。而汉王朝建立后,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将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基本理念,开启了儒学主导意识形态的漫长封建历史。儒学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扮演了一个关键性角色,在与封建王权统治深层互动的同时,儒家思想以其独特的亲民性潜移默化地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民本思想使儒家思想具有天然的亲和力,比如孔子倡导的“仁政”,孟子主张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及作为统治者的唐太宗提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都表达了民本理念。这些思想深刻影响并塑造了民族精神和社会心理,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价值认同,因此,以这种形式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长效性。
儒家意识形态对思想的控制具有全面性、多样性的特点。从强化意识形态管理的不同主体来看,统治者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掌控机制,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的集中把控。首先,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确立儒家思想独尊地位,通过编书修史将其基本理念注入其中,也有时通过编书排除打压异见等;其次,从士绅阶层角度来看,通过科举制度将社会精英纳入到统治阶级,并通过儒家经典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再次,从普通民众的角度来讲,通过一系列的伦理规范、等级观念将民众纳入到统治秩序之中。这样以儒学为主的意识形态不仅具有了坚实的阶级基础,还有效增强了社会基础。
儒家思想不仅通过自身的合理性,不断论证、提升其思想的控制力,还通过各种具体手段强化思想控制。随着专制制度的不断发展强化,尤其是到了清朝时期,文字的禁忌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文字狱”的历史现象。这种历史现象涉及的人数众多,处罚极为严重,在历史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其中乾隆二十二年,河南布政使彭家屏与生员段昌绪因家中私藏《明末野史》《崇祯政事》等多种违禁图书而被处决。礼部尚书沈德潜《咏墨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的句子,也被乾隆认为对清朝廷的影射攻击。当时沈德潜已去世,于是开棺剉尸。此外,统治者对于思想的控制还深入到艺术领域,将艺术形式表达的内容与政治统治紧密结合,成为中国古代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特点之一。
五、注重教育教化作用
中国古代意识形态还十分注重教育教化作用。重视教育的因素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一方面,儒家自创立之时起,就高度重视对民众的教化。孔子首创私学,打破官学垄断的局面,推动了教育的平民化,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并形成了良好的教育传统;另一方面,统治者充分认识到教育对于巩固政治统治的重要性。西汉时期董仲舒便认为,对民众进行教化是做君主必须要干的三件大事之一:“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由于教育在人的社会化尤其是政治社会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古代中国社会也是获得一定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因此,统治者利用儒家思想,将教育制度与科举制度紧密衔接,成为民众突破阶级界限的必然诉求。通过教育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也更为高效,这也是统治阶级重视教育的重要原因。
儒家思想的基本主张逐渐成为约束人们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经历了一个儒学化的过程。儒家思想经过与自然经济形态、宗法制社会结构和王权政治统治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的政治理念、礼乐规制、道德规范与教育方式,成为“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核心规范和基本准则。这些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作用的发挥首先要引起人们的认同,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儒家思想具备的亲民性和世俗性的特点,为教育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内在条件。由于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中主导地位,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教育经历了一个儒学化的过程,最为显著的就是西汉时期。西汉时期,一方面重视学校教育的儒学化,汉武帝创建了中央太学和地方郡国学两级官学,另一方面重视社会教育的儒学化,社会教育也以儒学为指导,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对儒学孝道的推崇。封建统治者正是通过教育制度将儒家的思想理念和行为规范转化为民众的认知,以实现对王权政治统治秩序的维护,这是儒家思想能够主导意识形态的关键因素。
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在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上,都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相契合。从思想内容上来看,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相适应,与宗法制的社会结构相融合,与封建王权的政治统治相结合;从表现形式来看,一方面思想控制高度集中,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教育教化作用。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是对当时的经济基础的反映,与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对巩固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和伦理制度发挥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维持了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但是,这种僵化的意识形态也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立足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建设,要坚持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强化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提供方法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