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及理论构建
一、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定义
城市文化竞争力是一个中观层次的概念,介于宏观的国家竞争力和微观的企业竞争力之间,在借鉴本章第二节国内外学者关于城市文化竞争力概念梳理的基础上,我们以抽象化、高度凝练、差异化的原则提出了本书中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定义:一定区域和时期内,一个城市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有关的有形要素及无形要素实力的总和。
关于该定义我们作如下4点解释。
第一,竞争力反映了事件相关方在某一领域的能力、实力,城市文化竞争力也应是城市在文化方面的能力、实力综合呈现的结果。主要体现为城市特有的文化风貌、文化发展活力、文化吸引力、文化创新能力以及文化管理能力。
第二,文化从宏观上来说大致包括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部分,《辞海》关于文化的广义定义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文化最核心的部分是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即狭义文化的概念。为了显著地区别于城市竞争力,我们在这里提出的城市文化竞争力是以狭义文化的角度为出发点的,但依然包括精神文化(无形要素)和物质文化(有形要素)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竞争力是一个相对概念,也是一个动态概念,因此我们在评价一个城市文化竞争力时,将其划定为城市在某一个区域、某一个时期内展现出的能力,用“一定区域和时期内”限定,便于我们对其进行评价、测定并与其他城市进行比较。
第四,众多学者从各自不同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众说纷纭,迄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对文化的理解不可绕开的前提是:有“人”才有文化,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产物,文化是伴随着人的出现而诞生的,从古至今“人”一直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主体。当今文化更强调以“人”为中心,所以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精神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进而提高居民的人文素养及认知改造社会的能力,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
城市文化竞争力不同于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等概念,因其包含要素的具体含义,也有着本身特殊的属性和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时代性。
城市文化竞争力由先天条件积累和后天培育两种方式所主导,可能存在文化资源积累较多的城市,也可能存在突破原有“瓶颈”、现代文化发展较好的城市,这都是由不同时代城市所处的政治地位、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城市文化竞争力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一是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历史积淀的过程,城市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逐渐形成自身的习俗传统、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诸如北京、西安、南京等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文化竞争力与其城市历史传统和文化资源的积累有着不可分割的继承和延续关系。构成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深层历史因素存在差别,历史文化资源积累或保留较多的城市自然有着先天的优势,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基础较稳固,而那些相对新兴的城市就需要更多的后天文化培育。
二是像对城市文化竞争力定义解释中提到的那样,城市文化竞争力是动态的,城市文化竞争力的衡量常常是城市文化继承性与创新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城市文化需要继承传统;另一方面也不能囿于传统的历史文化,否则城市文化将失去发展的活力,任何一个城市都是在不断的文化创新中前进的。因此,一个城市现在的文化竞争力在未来可能因其城市经济发展格局和文化特征的变化而产生大的变化,进而才会出现众多诸如深圳、青岛等后天发展良好的文化竞争力较强的新兴城市。
第二,城市文化竞争力与城市经济水平息息相关。
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首次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萌芽,随后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理论得到丰富和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包括社会观念和政治上层建筑。
由此理论可知,城市文化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竞争力的大小应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辅相成。现实中多数情况下也是如此的,从秦汉的洛阳和邯郸,隋唐的长安与扬州,三国时期的建康(今南京),宋代的开封府和苏杭,明清的北京和泉州到当代的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城市的城市文化竞争力都是相对较为强劲的,反过来城市文化的强势发展也推动着城市经济更加开放和富有创新活力。
同时,城市文化竞争力既体现了城市文化和精神水平,也是生产行为和市场经济活动的综合。城市文化竞争力既包括城市文化积淀和传播,也包括提供文化生产和服务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等具体环节所展现的经济能力,整个过程都是城市经济的一部分,城市文化竞争力就是一种生产力,与经济密不可分。
第三,城市文化竞争力是城市文化开放性的体现。
与城市社会比较而言,乡村社会由一个个宗族、家族单位构成,相对交流和活动区域要小,大小事务和信仰礼俗都在较小的圈子内解决和继承,尤其是文化发展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更少,乡村文化更强调内部的平衡且这种平衡短期内很难被打破。与其封闭性、排他性相反,城市文化没有这些社会关系限制,更易包容不同类型的价值观念和信仰习俗,城市之所以为城市,正是因其不是由自给自足的经济所维持的,伴随大规模市场交易,不同文化的交流也是潜移默化的。
城市文化的开放性直接体现在城市文化竞争力的表现上,虽然城市文化有地域性的差异,但是城市的开放性是统一的,城市可以借助不同的介质,通过对内的接收融汇外来文化、对外的文化传播和辐射,进而提升城市文化的影响力,城市因其开放程度的差异会对其城市文化竞争力产生影响。
第四,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综合性和广泛性。
虽然城市文化竞争力不能等同于城市文化发展水平,但是通过比较测量出的城市文化竞争力反映了城市文化发展的综合水平,这里就包括诸如历史传统、文化经济、文化人才、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开放性、文化创新、城市文化形象等城市文化的方方面面。无论是构成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条件和环境,还是城市文化竞争力的主客体结构,都渗透到了城市文化的各个领域,伴随着城市从古至今在各个历史阶段聚集不同时代及类型的文化并融合创新,这种渗透是潜移默化的。因此,评价城市文化竞争力不同于评价城市的文化产业竞争力或文化创意能力,它的核心要素是相对综合和广泛的,是一个集多层次、多维度、广泛性、复杂性于一体的统一体系。
二、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及“跑道模型”
城市文化竞争力构成要素是庞杂的。众多要素通过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维度和层次上共同影响着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大小和强弱,所以构建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理论模型时不能仅从产业、企业、文化资源、政府管理等要素中的某一角度出发,忽略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应是综合、动态和彼此关联的。从文化内部结构的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考虑,生发出与之相对应的经济、人文和政府三个维度,从竞争力的角度来看,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估也不能忽视文化发展现状与发展潜力。然而当我们以城市文化作为一个整体考量对象时,在城市的内部与外部的整体发展中,文化都从以上三个维度与两个方面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作用。结合城市的内外发展逻辑来看,其文化竞争力体现为城市文化内生与外化的共同作用及其影响效果,从而使我们更为全面地衡量一个城市的文化竞争力。
从这一思考出发,我们初步构建了本研究框架中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理论模型(如图2-1所示),具体表述如下。
图2-1 城市文化竞争力“跑道模型”
我们认为,一个城市的文化竞争力首先应从硬要素和软要素两大方面考虑,动态构建文化硬实力、软实力两方面因素。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硬要素包含文化禀赋要素和文化经济要素,软要素包含文化管理要素和文化潜力要素。硬要素与软要素基本体现了城市文化内生效应,最终目标是通过城市文化要素内部关联和发展,实现城市文化的内生发展,也就是实现城市精神的传承和可持续协调发展,进而提高居民的人文素养及认知改造社会的能力。
从图2-1可以看出,一方面,硬要素包括文化禀赋要素和文化经济要素。模型中的硬要素是“跑道”中的两条直道,代表了硬要素决定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基本硬实力。另一方面,软要素包括文化管理要素和文化潜力要素。模型中的软要素是“跑道”中的弯道部分,体现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基本软实力。弯道部分直接决定了“竞跑”时实现超越对手的时机和成功的几率。因此,软要素是城市文化发展、提升文化竞争力的隐性因素,是城市文化竞争力“竞跑”进程中,逐渐实现超越的必要条件,是城市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决定要素。
1.文化禀赋要素(第一硬要素)
文化禀赋要素是城市从古至今在发展过程中所积淀的基本文化素质的总和,体现出一个城市的最初、最直观、原生态的文化竞争力,是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基础条件。文化禀赋要素由文化资源要素和城市综合要素构成,文化资源要素是一个城市在所有历史时期所积累的精神财富,具体表现形式包括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城市综合要素是指一个城市发展的总体状况和基本条件,包括其先天所具备的区位条件、受到的环境影响和后天发展的经济基础,例如城市经济基本指标、居民富裕程度等。第一硬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发展文化时最初释放能量的能力和起步的高度。
2.文化经济要素(第二硬要素)
文化经济要素是评价指标体系中文化在经济能力方面的集中体现,是指城市在现代文化发展过程中,在文化与经济结合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总和,更多的是从产业角度考虑城市文化竞争力,体现出一个城市在当下文化发展的现状。文化经济要素由文化生产要素、文化消费要素及文化企业要素3个二级指标构成。
文化生产要素是指文化的产出供给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还包括文化市场这一生产销售的中间阶段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生产要素在城市文化竞争力中表现为文化产业总体及其各项核心门类产品的供给状况,是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最核心组成要素之一,直接体现城市文化的活力,是刺激文化消费的前提,如图书发行种类、电影放映场次、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等。文化消费要素是指人们为了满足精神需求,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占有、享受、使用等,以及评价这些行为的过程,如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电影票房等。文化企业要素是指城市中所拥有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企业。企业是经济领域中直接的生产者,为社会提供一系列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文化企业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高低。其所包含的三级指标主要有上市文化企业数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等。
3.文化管理要素(第一软要素)
文化管理要素主要是指一个城市或地区以政府为主体,在促进地区文化发展方面所给予的政策支持、制度保障以及设施投入等相关管理制度的综合。文化管理要素作为地区文化发展的后备支持力量,对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关键的助推作用和引导作用。具体来说,文化管理要素包括文化组织要素及文化设施要素。文化组织要素的指标范围主要是对地区文化发展进行政策制定、行政管理和市场规范的具体执行机构,包括政府设立的与文化相关管理机构和各种由政府或者是民间团体自发组织的非政府组织,以及由这些机构对地区文化发展所提供的资金、政策、行政规范等方面的保障。文化设施要素是政府或者企业所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满足当地居民开展日常文化活动基本需求的基础条件,体现一个城市文化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和能力。
4.文化潜力要素(第二软要素)
文化潜力要素是指一个城市文化后续发展、实现长期有效的良性循环系统所需要素的集合,决定了城市文化发展后劲的强弱,包括文化创新要素和文化素质要素。文化创新要素是指城市文化发展过程中对制度、生产方法、技术、理论等相关方面的改革、突破的综合,是推动城市文化竞争力提高的内生力量和不竭动力,以创新的知识及成果推动城市发展,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助推剂,包括专利授权量、R&D发展经费支出数额等。文化素质要素是指保障和推动城市文化发展所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人才储备,是城市文化发展直接动力的体现,是城市发展的智慧源泉,包括居民文化素质、居民受教育程度等。
以上两大硬要素和两大软要素是按照一定逻辑顺序排列的。硬要素一(文化禀赋要素)是城市文化竞争力最初规模形成的基础,即文化资源累积阶段;软要素一(文化管理要素)是城市文化发展规模上升时期的推动力,即文化资源开发管理阶段;硬要素二(文化经济要素)是城市文化发展成熟并形成规模时期的主要表现,即文化创造财富阶段;软要素二(文化潜力要素)是城市文化规模再扩大和创造长远价值的关键,即反哺文化发展阶段。按照以上思路,这四大要素构成了模型的基本框架。
当然,城市文化应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其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该强调能够丰富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内涵。除了内部要素外,城市文化还有外显、开放性的一面,所以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还需要从城市文化产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的角度来考量竞争力的大小与强弱,诸如文化传播要素、文化开放要素等要素也应当被考虑进去,表现城市文化的影响力对外传播的途径、内容和效果,以及城市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包容性和吸引力等,这样就构成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外生化过程,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由此,一个城市的文化竞争力完成了从内生到外化的拓展。
5.文化交流要素(包括文化传播要素和文化开放要素)
文化交流是指一个城市与其他城市进行文化互动、共享文化成果、共同促进成长的过程,是城市文化外延发展的必要途径,包括合作、对外文化输出、吸引文化交流等方面,也体现了一个城市融入其他城市文化的能力以及对其他城市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文化交流要素包括文化传播要素和文化开放要素。
在本书中,文化传播是指一个城市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城市内部及外部传递与本城市文化相关的信息的过程。对这一过程产生影响的各方面因素的集合就是文化传播要素,包括媒介、城市形象和品牌树立及推广等方面的内容。文化传播的各要素本质是一种内容载体,是城市文化展示平台和示范窗口,目的是将负载城市文化的各项要素,通过工具、介质、渠道等多样化的方式和手段传递、推广出去,使城市与城市之间产生联系,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在其他城市中的曝光率,进而逐渐让其他城市对该城市文化了解、认知并接受,从而达到宣传、普及的目的。这是城市文化扩大影响力的必要途径。
文化开放要素强调城市对城市外来人口、文化、经济等的包容和开放程度以及参与国内和国际文化竞争的能力,重点表现为城市对外文化贸易和吸引文化消费投资的能力,反映了一个城市文化的吸引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高低,体现了城市文化外化发展的效果。
综上所述,作为评价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指标体系,代表五大要素的内生体系与外化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文化的生态系统。城市文化竞争力内生和外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仅是平行的关系,还是互补的关系。两者互相促进,内生体系的建设为外化体系打下基础,只有内生要素彼此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和连锁效应,城市文化竞争力才能立足根基,外化要素才能显示优势;反之,外化体系又对内生体系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和支撑作用,外化要素对外产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反过来促进内生体系的自我完善和优化,不断推进城市文化的发展。这样结合之后,两者就形成了良性互动和循环,我们对于城市文化竞争力的评价才不至于偏颇和片面。
三、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
按照城市文化现在和未来的发展阶段,构建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构建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是检验我国城市文化发展现状的重要手段。总体而言,我们构建的中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了宏观与微观、客观与主观、定性与定量等研究理念,能够真实地反映城市文化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相关研究人员或城市有关部门可以依照这套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某一个城市与其他城市相比其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水平和发展潜力,揭示出区域城市文化发展规律,发现各项政策措施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差异。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评价指标体系一窥城市文化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及时掌握城市文化发展的进程和检验系统运行的问题,监测城市文化发展的不良因素和负面效应,了解政府对于城市文化发展方向和态势的把握是否准确与有效。
第二,构建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作为城市未来文化建设的标杆。首先,科学的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提供一种可参考的方法,规范政府在未来对城市文化发展和建设的定位,有针对性地对文化发展的每个方面进行诊断,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等方面更有效。其次,由于评价指标体系几乎囊括了城市文化的所有要素和内容,各城市可以依照自身的表现查漏补缺,找出差距和不足,将自身的竞争优势保持并扩大,用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对城市文化竞争力的薄弱环节加大投入,整体提升城市文化实力。最后,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作为政府指导、调控文化发展的参考,相关部门及领导运用指标总的数据材料、理论模型、政策建议等充分论证权衡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即时性,兼顾效率和效益。
(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第一,系统性。城市文化竞争力是一个由各种要素有机结合形成的系统整体,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和作用直接影响最终的评价结果,所以就要求在建立理论模型的时候选取的要素既要有关联性和层次性,彼此之间能够形成一个整体,也要有独立性,避免彼此之间存在重复,影响评价的客观性。
第二,可操作性。可操作性要求理论模型架构之后是切实可行的,研究人员在实际操作评价阶段能够熟练掌握并使用。首先,理论模型包括的指标要求其数据是易获得的,能够比较容易地通过调研和查阅各类统计报告获得,不能超越现有调研和统计能力范畴;其次,理论模型的指标是可测的,能够用于实际分析,便于进行定量分析;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要有可比性,前文中也提到城市文化竞争力是一个相对概念,为了便于各城市间比较研究,各指标应该有相对统一的口径。
第三,前瞻性。一种理论模型建构完成之后要求其能经得起一定时期内各种因素变化带来的考验,适应不同背景下的研究,充分考量在一定时期内各种因素可能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动态与静态的结合也是必要的,有利于理论模型各要素之间关系的调整。
第四,简明实用性。城市文化竞争力指标体系包含的内容繁杂,经常出现抓不到重点、指标重复、实际评价过程烦琐等问题,这就给理论模型的建构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于是,如何从众多的指标中提炼出所需的要素就极为关键。因此,研究人员应从城市文化竞争力的本质出发,选取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核心指标建构模型,这样才能使理论模型简明而实用,减少后续评价工作带来的麻烦。
(三)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在分析了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理论模型之后,参考现有统计标准与指标体系,我们建构了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框架,框架如表2-5所示。
表2-5 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框架
由表2-5可以看出,指标框架由5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构成。其中,内生体系的4个一级指标——文化禀赋要素、文化经济要素、文化管理要素、文化潜力要素分别从文化资源累积、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造财富、反哺文化发展4个阶段全方位审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内在效果;外化体系主要由文化交流要素构成,其包括的文化传播要素和文化开放要素从城市文化竞争力的传播途径、传播内容及传播效果3个角度全方位审视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外显效果。11个二级指标则完整地阐释、支撑了5个一级指标。
由以上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再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三级指标,我们综合最终确立了由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55个可量化的三级指标构成的完整的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即我国城市文化竞争力指数。
关于三级指标的选择和确立,我们还考虑了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本报告的城市文化竞争力内涵界定和理论模型,其评价指标体系是“大文化”概念下的综合性、广泛性体系,包含五大核心要素和评价维度,因此,每个二级指标下都有3个以上的三级指标作为支撑。同时,在具体指标的选取上,侧重那些突出城市文化的活力和在未来城市发展中的竞争潜力的指标,包括城市特有的文化风貌、文化活力(文化生产与消费能力)、文化创新程度、文化开放性、文化管理能力等方面,而弱化一些城市的经济实力相关或城市环境要素等相对外围的文化相关指标。
其次,出于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三级指标的选取也考虑了指标数据统计口径,各城市数据统计的完整性以及不同省份、不同区域的城市间可比性等问题,尽可能地选取了那些各城市统计口径相对一致、全国城市数据完整性较高的指标。随着我国文化数据统计工作的完善和数据准确性的提升,我们也将对三级指标的构成进行调整和修正,使之能更准确、更科学地反映城市文化竞争力的现状。
最后要说明的是,构建中国城市文化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囿于有限的研究和技术水平以及资料掌握情况,我们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无法将城市文化竞争力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悉数囊括,理论基础也不尽成熟。但是,在目的明确、原则完备和思路明晰的前提下,该评价指标体系力求框架科学、逻辑清晰,并将不断完善,以期较为全面、直观地展现每个城市文化竞争力的表现和基本状况,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文化建设的需要,为中国城市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