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与网络综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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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网络剧”?

一般而言,网络剧是指基于网络平台而播放的剧集,也称网剧。“通过互联网传送,由上网计算机接收、实时、互动的进行戏剧演出的新的戏剧形式。”钱珏.“网剧”——网络与戏剧的联合[J].广东艺术,1999(1).在网络剧兴起早期,作者钱珏在《“网剧”——网络与戏剧的联合》中曾如此下过定义。

此后,随着互联网以及网络文艺的飞速发展,“网络剧”的内涵愈来愈丰富。在《何谓“网络文艺”?》一文中,有高校学者曾探索性地将“网络文艺”界定为:受网络技术、新媒体和社会变迁作用与影响而禀赋互联网艺术思维,并以新型艺术生产方式来表征时代生活、表达现代性体验和思想感情的审美艺术形式。彭文祥,付李琢.何谓“网络文艺”?[J].现代传播,2017(12).因而,“网络剧”作为“网络文艺”概念的外延之一,实际上还具有特定的属性和时代意义。

1.“网络剧”概念初探

就“网络剧”概念而言,目前国内至今并无严格的内涵界定。如果说,传统意义上的“电视剧”是一种专为在电视媒介播映的演剧形式,那么脱胎于电视剧,并具备互联网基因的“网络剧”就是一种专为在网络媒介或新媒体平台播映的演剧形式。在当下,因之体现出与“电视剧”相区别的特性,被称为“网络剧”或“网剧”。从这个意义来讲,仅仅是首播于网络平台的剧集不一定就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剧。“《如懿传》的体量风格、叙事方法、拍摄手段都是按电视标准来制作,如果你告诉我这是网剧,那我就有别的想法了。”范琳琳,黄云腾.独家专访:耗时4年、制作成本超3亿元的《如懿传》高级吗?[EB/OL].(2018-08-30)[2018-09-23].http://ent.ifeng.com/a/20180830/43095228_0.shtml.电视剧《如懿传》于2018年8月20日在网络平台“腾讯视频”开始独播,导演汪俊如是解释说。

广义或表象而言,大都倾向于“网络剧是通过网络平台传输的、网络媒介与电视剧嫁接的产物,它是形似电视剧又比电视剧更贴近人们的现实生活的艺术形式,是网络与影视艺术相结合的新的艺术形式。”于希.中国网络剧的内容生产与传播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实则作为“互联网+电视剧”的“网络剧”,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资本的推动、观念的更新、艺术的探索、传播的多元、美学的自觉等,网络剧越来越显示出一种独立的艺术品格和独特的审美倾向。“一种瞬时审美:作为流行文化的网络剧”,吴昊.一种瞬时审美:作为流行文化的网络剧[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有作者就以此为题,探讨网络剧与传统电视剧相区别的美学风格。

诚然,不少研究人员也都指出网络剧是一种“新的戏剧形式”或“新的艺术形式”,但究竟“新”在哪里?它与电视台播出的传统电视剧相比,真正有何区别?“网络剧”与“网络自制剧”是同一个概念吗?网络剧从出现到如今方兴未艾,虽然就此下结论还有点过早,不过随着《无证之罪》《白夜追凶》《河神》等网络剧的崛起,不仅展现出一种更为年轻化、国际化的审美趣味,而且体现了在现有条件下所能达到的类型化极致,故而以此为节点,溯流而上可探本,顺藤摸瓜察得失,他山之石能攻玉,或许正是时候。

2.“网络剧”与“网络自制剧”辨析

视频网站或互联网平台自诞生以来,一方面作为播出平台而存在,另一方面作为内容的提供方即“自制”,两者其实并不完全同步。同样,网络剧也不同于网络自制剧。有学者在分析多家有关网络剧和网络自制剧的说法后下定义说,网络自制剧是“视频网站独立、参与或委托制作并以网络媒体为主要播出渠道的剧情类节目。”陆地,郑施.中国网络自制剧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建议[J].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3).实际上,这里已经模糊了“网络剧”与“网络自制剧”的微妙不同。

(1)播出渠道一致,制作单位不同。两者播出渠道都是网络平台,区别在于作为网络剧的内容提供方,可以是视频网站或互联网公司,也可能有新兴或传统影视剧制作公司参与制作,目前更多的是双方或多方联合投资与分账模式;而网络自制剧,应该主要是由视频网站或互联网公司自主选题、制作并播出。否则就不是“自制剧”或“网络自制剧”,而是“网络剧”。

(2)网络基因一致,发展程度不同。在国内,网络剧在早期的初始形态的确体现为网络自制剧,特点是多由段子构成,长则十来分钟,短则三五分钟甚至几十秒,往往带有杂耍和实验性,行业规范并未建立,有时也称网络剧或网剧作品,实则称其为“网络视听节目”或许更为恰当:而网络剧或网剧作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艺术形态,应该是在网络自制剧内容成熟阶段或联合制播以后,行业规范逐渐建立起来,并更为大众易于接受的称谓。当然,目前仍有不少人将两者混为一谈,不足为怪。

总而言之,笔者以为,作为“网络文艺”大家庭的成员之一,“网络剧”始于网络自制,经历实验到自觉,脱胎并借鉴于传统电视剧,在制作和播出形式上目前虽仍然处于与传统电视剧基本相一致的“剧集”形式(系列剧或连续剧),但由于“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深刻影响,这种新生并正在逐渐变异的新型艺术形式,从生产制作到终端播出,无论对于生产者还是消费者,“网络”对“剧”的强化正在日益凸显。特别是伴随国内政策法规的变迁,“剧”随“网”动,网络剧将不仅在题材选择、内容获取、传播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延展,而且在制作环节、播出过程等“进行时”方面进一步探索,更加注重“网络剧”剧集本身在编、导、演、摄、录、美等技艺综合影响下的“形而上”层面的艺术和美学上的、叙事的、风格的进一步强化,终而可能形成一种自觉的审美艺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