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务实·奋进: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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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与时俱进的江苏人大实践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史和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在传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进取,主动作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江苏民主法治建设、推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五年来,省人大、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91件,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共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3700余次,重视发挥全省10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作用,各项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形成了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政治站位高”——在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上旗帜鲜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和市县乡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省委先后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等5次全省性会议,下发了关于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意见等9个文件,对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级党委每年都听取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些都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保障。各级人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始终与党委保持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每年都向党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根据党委指示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和人大机关党员的作用,把牢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有效落实。

二是“大局意识强”——在服务改革发展、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上主动作为。全省各级人大都注重把人大工作放到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凝聚广大人民推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围绕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各级人大每年都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地方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促进各级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经济转型和动能转换,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推动“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举措的落实。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发区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听取审议相关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大气污染防治、湿地和海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绿色建筑、循环经济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落实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以法治手段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三是“为民情怀浓”——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促进民生改善上精准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针对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制定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审议和专题询问,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聚焦“老有所养”,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听取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促进政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养老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围绕深化医改工作开展审议和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注教育事业发展,组织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围绕教育均衡发展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文化建设方面,制定公共文化促进条例,作出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推动政府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了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调研,形成100多份调研报告,为省、市、县党委政府富民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审议扶贫工作和农民增收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政府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低收入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就牵头挂钩的西南岗片区整体帮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项目的协调,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是“创新劲头足”——在创新履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积极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着力完善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履职质效。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法规草案达11件,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的影响。对于法规草案中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重大问题,探索开展立法前评估。探索建立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邀请律师参与法规论证工作,对部分法规草案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反馈,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对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市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帮助各市人大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改进监督工作机制。确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工作,组织省、市、县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问题解决、促进工作开展。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把审查的范围从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拓展,开通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实现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即时查看。部分市县还探索建立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机制,促进“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增强公仆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探索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中央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下发后,协助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我省实施意见,并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把这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就推进“两聚一高”、沿海开发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市县人大也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委主张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意志,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是“代表工作活”——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亮点纷呈。各级人大始终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积极开展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注重邀请代表参加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扩大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有计划地开展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在基层工作的代表制度。全省各级人大建立了5000多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室)”等工作平台,广泛开展“万名代表小康行”、“千名代表连万家”、“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千百万扶贫济困大行动”等主题活动,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抓好常规办理工作的同时,每年都选择部分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有的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满意率和建议办成率。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管理制度。普遍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以个人或代表小组的形式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部分基层人大采取积分制、百分制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六是“基层建设实”——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升地方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上措施有力。本届地方人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省市县人大的联系和协调配合更为紧密。省人大常委会每年举办全省市县人大负责同志学习会,集中学习贯彻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并结合学习开展交流研讨;省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除邀请设区市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外,分批邀请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人大机关各委、厅、室也定期召开条线会议,互通情况,研讨工作,并开展干部培训;上下联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形成履职的整体合力;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央出台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后,省人大常委会协助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并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文件精神落实。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提高全省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目前,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设置全部到位,县乡人大机构和人员力量明显加强,履职水平明显提升,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础。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立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把“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任务,并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作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重要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进入新时代,迈入新征程;实现新目标,完成新任务,地方各级人大肩负重大使命。全省各级人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原则,立足“两个机关”的定位,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在提供法治保障上有新建树,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作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在人大领域改革上有新进展,在推进自身建设上有新举措,奋力开创新时代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