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星星之火如何燎原?
说到互联网金融,首先,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不是新生事物,如众筹、P2P网贷、支付宝等很多产品,其实都能在传统金融里找到影子,例如有人说民间借贷就是P2P的雏形等。其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得益于金融压抑,即中国相对不发达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了可观的政策性红利和监管套利;而且,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效率要比传统金融高很多,这也是互联网金融比较火的原因之一。最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既是对手也是朋友。
在此基础上,本文主要分析两方面内容:第一,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属性和社会责任;第二,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形象和社会信用基础。
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属性和社会责任
互联网金融有很多属性,包括便利性和成长性。互联网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很多人认为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2015年是移动互联网金融元年。移动互联网金融体现了互联网金融更强的便利性,那就是随时随地。当然,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是两个相对虚拟、具有无限想象的空间的结合,因为大家知道传统产业需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和生产能力等的结合,而互联网金融就没有什么物流问题,不需要菜鸟、顺丰,自己就可以做,自己就是支付系统。正因如此,互联网金融展现了无限的可能性和成长性,即我们所说的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科技,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两者的结合确实给大家带来了非常大的可扩展空间。
但是,互联网金融还有一个属性——社会性。第一,互联网本身是一个社区,它有外在性和社交性。第二,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新金融,其本身具有公用产品的属性,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就相当于水、电、煤等。既然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公共性的产品,金融也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那么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互联网金融,就更加是一个社会的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是一个公共产品,就应更多地体现一种普惠性质。很多技术、改革所带来的效率提升,能否转化成一些对社会大众的实实在在的实惠?因为互联网的高效率,我们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务、更低的成本、更多的产品、更丰富的体验。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民主化、大众化的变革,使得曾经被传统金融忽略的部分人群有机会享受到金融服务。
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应该具有社会性。从产品和战略定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应该是简单的、标准化的、小额的。从客户需求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更多地开发小微金融、零售金融。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属性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涵。第一,就战略定位而言,如何弥补传统合作的不足,与传统金融一起服务实体经济,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目前能否共生、合作的关键。第二,互联网金融如何满足新生需求。互联网金融需要服务于网络社区、虚拟社区,这里有一个崭新的线上化社会群体,传统金融还没有覆盖,因此从战略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需要认真思考如何弥补传统金融所没有服务到的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第三,在新的网络社区,互联网金融如何提供相应的服务。
基于以上认识,从社会性的角度上看,我们应将互联网金融定位得更高一些。虽然我们的监管还未完全跟上,但是,在目前缺少相关法律,或有些法律还未足够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应有定位自己是否合规的自我要求。有人说,现在能达到60分就可以,但实际上现在只有40分,因为相应的法律有空白。我期望的定位是90分,这样监管出台以后,我们仍然能达到70分、80分的程度。
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形象和社会信用基础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火热发展,虽然有“草根”之嫌,但未来一定会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第一是企业本身自律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非常迅速,但行业鱼龙混杂,企业本身需要坚定自己的普惠信念,树立诚信的企业形象。当然有一些企业本身就意图诈骗,根本不是在做金融,只为卷款“跑路”。这部分企业造成的问题不应当让整个互联网金融来承担。
第二,行业协会需要发挥自身的作用。如果完全靠法律来进行规范,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效果不佳,而行业协会自律往往比一些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
第三,互联网金融需要在宣传、教育、研究方面做一些形象打造上的努力。例如,借助于杭州作为互联网金融中心的优势,浙江大学AIF(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些系统性的研究,从法律、金融本质、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金融工程等角度来对互联网金融做系统的研究。
最后是一个简单的愿望,互联网应该是自由的、随性的,但金融相对来说是严谨的。如何将科技与金融有效地结合,是摆在业界、学界和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巨大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