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骑士
如果“圣洁”(saintly)这个词值得人们多看一眼,那么“有骑士风度”(chivalrous)这个词也一样。亚瑟王时代骑士和贵妇的传说,是西方文学史上最浪漫的篇章。兰斯洛特和吉尼维尔是浪漫爱情的原型。加拉哈爵士是风流骑士的化身。卡米洛特(Camelot)是亚瑟王宫廷的所在地,这个地名曾被用作百老汇音乐剧的名字。肯尼迪总统遇刺后,人们得知他喜爱剧中的音乐,“卡米洛特”又成为对肯尼迪政府的带有怀念意味的代称。据说,肯尼迪最欣赏的歌词是“永勿忘却,那曾经的佳境,瞬间辉煌,光荣的卡米洛特”。
事实上,骑士的生活方式早已被忘得精光,而这对保持某种幻象还真不是坏事。中世纪骑士传说的背景是6世纪,创作年代是11世纪到13世纪,其真实的生活绝不会是百老汇喜欢的题材。中世纪史学家理查德·卡尤珀(Richard Kaeuper)统计了这些浪漫小说中最著名的13世纪的《兰斯洛特》中极端暴力行为的数量,发现平均每4页就有一起。
让我们仅仅观察可以被量化的部分,至少有8个人头被劈开(有的被劈到眼睛,有的被劈到牙齿,有的被劈到面颊), 8个摔下战马的人被胜利者战马的铁蹄故意地践踏(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剧痛中昏死过去), 5次斩首,2次整个肩膀被砍断,3次砍手,3次手臂被斩断,长度不一,一名骑士被扔进烈火,两名骑士被放到投石机上投出,当场死亡。一名妇女痛苦地被骑士用铁条禁锢住;另一名妇女受神惩罚,被经年累月地放在滚水缸里;还有一名妇女几乎被长矛刺中。妇女经常被劫持,我们就听说有40名妇女被奸污……
除了这些容易列举的行为,还有3场私人战争(其中一次是100人死亡,另一次是500人中毒身亡)……在一场比武中,为了活跃气氛,兰斯洛特用长矛杀死了与他交手的第一个人,接着拔出剑,“左右挥舞,战马和骑士纷纷倒地,利剑划过脚、手、头、手臂、肩膀和大腿。他见到一个,砍倒一个,未曾绝命的伤者在他的身后苟延残喘,所经之地,血流成河”。
骑士是怎样得到翩翩绅士的美誉的?据《兰斯洛特》讲,“除非对方先动手,或者是无法避免的非常情况,兰斯洛特从来不会杀死任何求饶的骑士”。
再看看他们最自鸣得意的所谓骑士风度——对妇女彬彬有礼。一位骑士为了讨好某位公主,竟然发誓要以她的名义去强奸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而他的竞争者则承诺,在比武大会上打败对手,取下头颅献给公主。骑士保护妇女,但仅限于防止她们被对手拐骗。在《兰斯洛特》中,“罗格雷斯王国的习俗是,如果一位贵妇或一位小姐独自出行,她不用担心任何人。但如果她由一位骑士陪伴出行,她则可能成为其他骑士的战利品。胜者可以随意带走妇女,绝不会感到愧疚,也不会受到谴责”。这大概不是今天大部分人所说的骑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