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真”——“美”之本体观
中国现代大诗人艾青于20世纪30年代末作的《诗论》第一则是:
真、善、美,是统一在先进人类共同意志里的三种表现,诗必须是它们之间最好的联系。
何谓“真”?他说:“真是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它给予我们对于未来的信赖。”何谓“善”? “善是社会的功利性。”又说:“凡是促使人类向上发展的,都是美的,都是善的,也都是诗的。”
艾青是中国新诗史上自由体诗创作之巨擘,受北美西欧惠特曼、阿波里奈尔、凡尔哈伦等大诗人熏陶甚深,他的诗歌美学思想也主要受西方美学思想的影响,作《诗论》之前,从他的学历看,尚未深入过中国古代美学领域,但他说真、善、美是“统一在先进人类共同意志里的三种表现”,也道中了中国古代美学中一个核心问题。我们的先人对这一问题揭示之早,讨论之深,延续之久,发挥之详,足可证明中华民族确实是“先进人类”在东方一个最杰出的族类。
如果按现在关于真、善、美三位一体之属性,“美”是这一本体属性的外部表现。我们古代先哲们是怎样论述、组合这三种关系呢?本章先从“真”之初义再及演变之义展开追索和论述。
第一节 “真”——“精”“诚”“信”“情”“实”
如果你从《说文解字》去求“真”字之解,会感到有点失望,许慎曰:“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他大概是以古文真(),为“仙人变形”登天之状。在先秦以儒、道为代表的各学派中,极少见到言“仙人”之事,略长于许慎又是同时代的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序》中列述了“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第十家“小说家者流”不在“可观”之列)之后,又列了“权谋者”“阴阳者”“兵家者”至“方技者”等十七家,第十六家是:
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聊以荡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无怵惕于胸中。然而或者专以为务,则诞欺怪迂之文弥以益多,非圣王之所以教也。孔子曰:“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不为之矣。”
很难令人想象,一个“真”字是为“非圣王之所教”而造,许慎是否又如解“美”字一样,仅从字形臆测而释义?
与“伪”“假”相对的“真”,在《老子》一书中已具有较准确的意义,随后《庄子》一书中大量出现“真”字,从现在所能见到的两书看,实在看不出“仙人变形而登天”的踪迹。“真”字在《老子》中出现三次: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
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媮),质真若渝。(《四十一章》)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五十四章》)
第一条是说“道”不是绝对的空虚,人们体悟“道”的存在,恍惚悟到“道”有“象”有“物”(《周易》言天地之道是“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老子描述这恍兮惚兮的物象用了三个字:“精”“真”“信”。“精”,即此物象之精粹、精华,是其核心、灵魂之所在。同是道家学派宋钘、尹文所作的《内业》有云:“凡物之精,化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因此,这“精”是一切物象发生、存在的根本,是“道”的无穷生命力之体现。老子又强调一句:“其精甚真。”虽然物、象在人们心目中是恍恍惚惚的,但这“精”却是真实的存在,如果没有“精”发挥潜在的作用,“恍兮惚兮”的物象也就没有了。下一句“其中有信”,是承“其精甚真”说的,假者不可令人相信,唯其有“精”且真实地存在,那恍兮惚兮的物象便不是一片幻影,而是令人感到真实可信,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这是相对于客观真实的“主观的真实”。由此,我们是否可来一个逆向推论:“信”,以“真”为前提、为依据;“真”,以“精”为本体、为依据。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是“真”!物无“精”者,便失其“真”;无“真”可感可察,便失其“信”。
第二条说的“质真若渝”一语,后人解诂甚多,如果参照《淮南子·本经训》之“质真而朴素”一语即可理解老子此话的本意,即“朴”“素”是“质真”的内涵,“朴”是未经人为斫削的原木,“素”是一切事物的本色,“敦兮其若朴”“见素抱朴”,正是道家所崇尚的本质之真(凡有人为痕迹,即为伪),这样的真本质、真本色又毫不向人炫耀,不会引起人们的特别注目。又据马叙伦先生说,此“渝”当作“污”解,凡是质地纯真的东西,外表看去都不光洁华美,或有天然的斑斑污迹。这样解与“朴素”没有矛盾,亦与“大白若辱”(辱,黑垢)等句意思是相承接。
第三条说“其德乃真”,是指个人的品德修养要臻至纯真的境界,能葆其“真”者,就是“善建”与“善抱”。元代江西哲学家吴澄解释道:“植一木于平地之上,必有拔而偃仆之时;持一物于两手之中,必有脱而离去之时。善建者以不建为建,则永不拔;善抱者以不抱为抱,则永不脱。”(《道德真经注》)这实质是“无为”“见素抱朴”另一种表述方式,所谓“真”就是永葆物与人本质之真,用《老子·三十七章》中的几句话更见此义:“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五十四章》中亦有言:“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老子心目中的“真”,是表述事物及人的本质、本相、本色,一种自然而又真实的状态,以后,庄子还有更多的发挥。在庄子之前,其他学派尤其是儒家学派对“真”尚未特别注意,他们对相当于“真”的观念,有不同的表述方式。
与老子的“精”相对应,儒家学者以“诚”为“真”。我们知道,孔子不言“性与天道”,也许他尚未找到最有概括力的词来表述“性与天道”的本质,但是他的孙子子思找到了,这个词就是“诚”!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第二十章》)
“诚”是天道之本质,正如“精”是老子所言“道法自然”的核心本质,儒家也体认天道自然,孔子曾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而这“诚”也具有自然之质,子思进一步阐释: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中庸·第二十五章》)
这就是说,“诚”是天地万物自我生成的本质,因而也就自我实现为“天之道”,它与天地万物相为终始。“诚”,实而不虚,是客观真实的存在,所以,“诚”首先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本相的表现。人是万物之灵长,“诚”也应该是人的本性,以“诚”处身,以“诚”待人接物,“自诚明,谓之性”,由内心之诚而使耳聪目明,这就是天赋本性的最佳发挥;“自明诚,谓之教”,由明察身外的事理而增强内心的诚实感,成为自觉的“择善而固执之者”,这就是对人后天教化的依据。由此,子思推出一个“至诚”的观念: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二章》)
所谓“至诚”,也就是至真、至善,人的天赋本性就是人的真性情,所谓“尽性”者,就是“顺理之使不失其所”(郑玄语),人能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天赋本性,也就能认识、发挥万物的本性;天与人,人与万物,皆以诚相见,整个世界就无比和谐了。
“诚”,真诚、诚实,子思将它视为人与万物的本性,较之老子所言“精”,似乎更有实践意义,不虚伪、不欺诈,“君子诚之为贵”,在道德修养领域,“诚”是一杆标尺,是真道德假道德的试金石。老子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儒家则可说“其德乃诚”。
老子言“信”,以“真”为前提,“信”是“真”的一种效应状态。在古老的《易经》卦爻辞中,常以一个“孚”字表述诚而信之意,并且专设一卦曰《中孚》。孔颖达说:“信发于中,谓之中孚。”该卦卦辞有:“中孚;豚鱼吉。”孔氏又释曰:“鱼者,虫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人主内有诚信,则虽幽微之物,信皆及矣。”由此可见,“信”也是“诚”的一种效应状态,乃至可说,“信”是“真”和“诚”的代指词。在子思提出以“诚”若真之前,孔子及其嫡系弟子已经常用“信”代指他们的“真”或“诚”之意,翻开《论语·学而》,便见几例:
曾子曰:“……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
子夏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与朋友真心相交,诚实而不欺诈,是“信”的感情基础。对人讲信识、信用,使他人对自己感到可以信任,那就是出于真心,动真情,说真话,办真事。“言而有信”与《周易·乾文言》“修辞立其诚”是一致的。“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有子之言,见《论语·学而》)这就是说,“信”与人事、义理相关,“有信”之言经得起客观实践的检验。在《阳货》篇中,孔子将“信”列为人的五种品德之一,“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它们是:
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信”,即诚信,待人感情真挚而态度诚恳,必将得到上司和朋友的信任,此“信”,实言情感真实之美,与“恭”的礼貌美、“敏”的智慧美、“宽”与“惠”的品德美,合而为仁者的人格美。孟子还特别突出过这个“信”,提出“信人”之说。有一次,在回答浩生不害问“乐正子何人也”,他说:“善人也,信人也。”何谓“信”? “有诸己之谓信。”所谓“有诸己”,朱熹补释云:“凡所谓善,皆实有之,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是则可谓信人矣。”张载则曰:“诚善于身之谓信。”这些解释用今天的话来说,“信人”就是本本真真的人,按本心真意表示自己的好恶,从不虚伪造作扭曲自己的本性,这与稍后庄子所标举的“真”是相通的。
在《论语》中与“信”同时出现的还有另一个表述“真”的意义、在当时亦与“诚”等义的字——“情”。
如果说,“信”的本质是“真”,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效应状态;那么,“情”字最先的出现和使用,却不涉及主观感情,而是表达客观事物、人的行为的某种实质、真实状况,这在《论语》《左传》《易传》中都有不少实例,先看《论语》中两例: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子路》)
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子张》)
前一例是“礼”“义”“信”与“敬”“服”“用情”,朱熹说:“各以其类而应也”, “信”与“情”对举,“情,诚实也”。统治者对小民讲究信用,小民就以诚实而应,不敢造伪作假。后一例是曾子对一位即将去做法官的学生的叮嘱,意思是高居上位的人不按正道办事,民众与之离心离德已经很久了,你下去如果了解到民间一些真实情况,应该哀怜他们而不要沾沾自喜。
《左传》采用了春秋时代的大量史料,用“情”字处,“情”常被赋予或“真”或“实”之义,如: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庄公十年》)
吾知子,敢匿情乎?(《襄公十八年》)
鲁有名而无情。(《哀公八年》)
宋杀皇瑗,公闻其情,复皇氏之族。(《哀公十八年》)
上述第一、二例皆指真实情况,第三例犹说“有名而无实”,第四例犹言“事实”“真相”。既然以“情”为“真”,那么“情”必与“伪”相对,这样的语例在《左传》与《易传》中皆有:
(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国外十九年)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僖公二十八年》)
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易传·系辞》)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则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易传·系辞》)
“民之情伪”,杨伯峻先生释曰:“情,实也;情伪犹今言真伪。”晋公子重耳因兄长被他父亲的宠姬陷害而被杀,他被迫在国外流亡十九年,从而离开了高层接近于民间,了解了民心向背,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早已心中有数了。《易传》很多“情”字都作“真”解,与“伪”相对,孔颖达《正义》云:“情谓情实,伪谓虚伪。”第三例所谓“以情言”“以情迁”,都是强调真实的情况、真实的背景对卜筮判断的重要性。“情以感物,则得利;伪以感物,则致害也。”(韩康伯注《周易》语)即对客观事物客观情况的感受认识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若是受到蒙蔽得到弄虚作假的情况,那就要把事情办坏产生不良后果。
“真”的多义之一是“情”, “情”的初义是“真”,这对于“真”以后转移到美学、文学艺术领域,开通了一条捷径,具有特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