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事故抢险与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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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社会性减灾救灾工作。重大或灾害性化学事故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而救援工作又涉及众多部门和多种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所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也就不同于一般事故的处理,成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从而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定义和任务

(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定义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就是指当危险化学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定义可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1.控制危险源

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在控制危险源的同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特别是对于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2.抢救受害人员

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重要任务。人作为人类社会首要和根本的主体,减少灾害对其伤害,自然是应急救援的首要目标。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这是在救援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理念。

3.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由于化学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方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对于事故和事故危险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应积极组织转移,防止发生二次事故或扩大灾情;同时对于重要物资和设备,应采取有效措施转移或抢救,以降低事故的财产损失。

5.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及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和洗消,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带来的危害,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此外,对化学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查清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估算出事故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二、国内外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状

(一)国外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状

1.国外应急救援体系的特点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组建了专门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例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各国等都有自己运行良好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体系、应急队伍、资源保障和公民知情权以及提高灾情透明度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应急救援体系具有以下特点:①建立了国家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协调机构;②拥有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③具备充足的应急救援队伍;④具有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

2.国外应急救援体系的发展历程

随着化学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国际上各类化学事故不断发生,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不断加剧。为减少化学事故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运而生。其发展历程如下:①酝酿阶段,1976年以前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第一阶段;②起步阶段,1976~1986年之间,各国政府开始关注化学品的管理,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来加强对化学品的管理,可称作为第二阶段;③完善阶段,1986~2000年之间,由于国际上化学事故频发,尤其是1984年印度的博帕尔异氰酸甲酯储罐泄漏的严重后果,引起各国的广泛重视;在各国政府、危险化学品生产商、运输商和经营商,以及各类提供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中介组织积极参与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

目前,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正向全球一体化(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GHS)发展。随着GHS的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技术说明书等将形成新的国际标准。该标准虽非强制性,但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相结合后,将自动成为世界普遍采用的国际标准。

(二)国内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状

1.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展历程

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频繁且严重的化学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推动了世界各国对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初始阶段 中国是联合国确定的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试点国之一,我国政府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在我国化学工业建设的初期,我国就已经开始了化学事故救援抢救工作,不过那时仅仅是以抢救伤员为主,因此各大化工企业相继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所,随后有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相继设立了化工职业病防治所。军队是我国最早参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之一。1986年军队已开始参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其化学救援组织指挥体制基本上是以核事故应急管理体制为主干,坚持“以地方为主,军队主动配合”的原则,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由防化部队牵头,应急响应由作战部门指挥,其他部门按职责担负相应的救援任务。1987年,国家“人防委”在天津组织开展化学救援试点,后来各军区均按国家人防委要求相继开展了试点,其中上海、株洲、嘉兴市人防部门积极开拓,取得了一整套成功经验,承担了政府赋予的本地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为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地方化管理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2)快速发展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消防部队逐步承担起化学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公安部于1996年11月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化学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各地消防特勤队伍的建设;1997年3月,公安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重点城市消防特勤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处置特种灾害事件能力的通知》,下拨专项经费,要求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率先成立特勤部队;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抢险救援成为消防部队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此,消防队伍尤其是特勤部队开始成为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主战部队。

1996年,原化学工业部与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该系统由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上海、株洲、青岛、沈阳、天津、吉林、大连和济南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组成。该系统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加强,纳入了国家管理的范畴,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998年1月1日,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按照国际惯例开通了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面向社会提供24小时Ⅰ级电话咨询服务,2002年,该电话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为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电话,并与杜邦、拜尔、壳牌、中国石化等国内外大型化工公司签约。专线开通以来,主要为一线消防指战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医疗救护人员事故现场提供咨询。200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至此,我国的化学事故应急系统初步形成,但还未成体系,很难适应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007年6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安监总局应急[2007]1138号)(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和复杂事故灾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规划建设国家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57个。20个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的建设,表明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向前迈了一大步。

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已有一定规模,总数达25万人。中石化、中石油和部分氯碱化工等企业建设了自己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总数约8万人。

(3)进一步完善阶段 由于我国灾害事故频发,与之相对的防灾和减灾能力薄弱,从政府层面缺乏统一的领导指挥机构,同时涉及多种社会救援力量,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为了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该部门整合了10个不同部门的职责和5支应急救援队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制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此类改革,既参考了美国、俄罗斯等国的应急管理的经验做法,又结合了我国国情,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的应急救援。

2.消防部队参与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与火灾及其他灾害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其主要职能之一是灭火和抢险救援。参加化学事故抢险救援任务是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责所在。目前消防队配备了先进的“高、精、尖”的技术装备和车辆器材,具有较强的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如配备的检测器材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军事毒剂检测仪、水质分析仪等;配备的个人防护器材有各种类型的防化服、防核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等;堵漏器材有注胶堵漏工具组、气垫堵漏工具组、磁压堵漏工具组等;配备了化学事故处置辅助决策系统等软件,能够帮助指挥员进行现场辅助决策。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成功参与并成功处置了一系列的重大化学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重庆消防总队积极参与了2003年12月23日和2006年3月开县井喷事故的救援工作,并成功处置了2004年4月16日天原化工厂氯气罐爆炸等事故;2004年4月21日,北京消防总队参加了北京市怀柔区氰化氢泄漏事故处置,发挥了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和洗消处理技术的优势,为保卫首都安全做出了贡献;2004年6月26日,吉林消防总队成功封堵了泄漏的丙烯槽车,避免了一场灾难;2006年11月,辽宁消防总队抚顺消防支队处置了液化石油气球罐泄漏事故,避免了一场重大城市危机。实际上,消防部队已经成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主力军,而且化学事故现场处置主要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展开。

随着现役部队体制改革,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从这三支队伍的基本情况来看,共计约20万人,其中武警森林部队2万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2000人,而公安消防部队占比最大,31个总队,300余个支队,2800余个大队和中队,总计约18万人。消防部队依据其人员、装备、布局及能力优势,在今后的化学事故救援过程必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和形式

(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平时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当发生事故时就能及时实施救援。化学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途径多、作用范围广,因此,救援工作要求迅速、准确和有效。为达到这一目的,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区域为主,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靠某一个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统一的救援指挥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形式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根据事故范围及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形式。

1.事故单位的自救

一般性化学事故危害范围小,危害程度轻,不需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援。事故单位熟悉事故的现场情况,完全可以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救、互救,特别应尽快控制危险源,使中毒人员尽快脱离毒区得到急救。

事故单位自救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最基本、最重要的救援形式,这是因为事故单位最了解事故的现场情况,即使事故危害已经扩大到事故单位以外区域,事故单位仍需全力组织自救,特别是尽快控制危险源。

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单位必须成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负责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同时,生产单位对本企业产品必须提供应急服务,一旦产品在国内外任何地方发生事故,通过提供的应急电话能及时与生产厂取得联系,获取紧急处理信息或得到其应急救援人员的帮助。

2.对事故单位的社会性救援

这里主要指对重大的灾害性化学事故而言。虽然事故危害局限于事故单位,但危害程度大,或者是危害范围已超出事故单位,涉及邻近单位并影响周围地区,依靠本单位及消防部门的力量已不能控制事故和及时消除事故后果。因此,必须组织地区或相邻单位和社会力量进行联防救援。

3.对较大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这类化学事故通常已发展成特大的灾害性化学事故,危害范围大,危害程度重,甚至已产生次生灾害。如引起地下燃料管道大面积燃烧、爆炸;人员伤亡惨重;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影响的范围已远远超出了事故单位,已经跨区、县;城市工厂的生产,商店的经营,居民的交通、生活等城市综合功能已不能正常运转;必须动员、组织力量采取断然措施,协同进行综合性的社会救援。

四、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内容

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处理即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与接警

事故报警的及时与准确是及时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当发生化学品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根据各自企业制定的事故预案采取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主管领导人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是单位自救还是采取社会救援?对于那些重大的或灾难性的化学事故,以及依靠本单位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时消除事故后果的化学事故,应尽早争取社会支援,以便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

为了作好事故的报警工作,各企业应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建立合适的报警反应系统。

②各种通信工具应加强日常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③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

④联络图和联络号码要置于明显位置,以便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⑤对工人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包括报警程序与报警内容。

(二)出动应急救援队伍

各主管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平时充分作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才能保证事故发生时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主要是抓好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三落实,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使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因此,各企业应事先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作好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作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各应急救援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事故单位抢险抢修组

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抢修作业:

①泄漏控制、泄漏物处理。

②设备抢修作业。

③恢复生产的检修作业。

2.消防组

担负侦察、检测、泄漏控制、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等任务。

3.安全警戒组

①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

②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及厂区道路畅通。

③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

4.抢救疏散组

负责现场周围人员和物资的抢救、疏散工作。

5.医疗救护组

①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②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③进行防化防毒处理。

6.物资供应组

①通知有关库房准备好沙袋、锨镐、泡沫、水泥等消防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②备好车辆,将所需物资供应给现场。

(三)应急处理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域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①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②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③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①当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②应向上风或侧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③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④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和着火区。

3.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有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①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②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③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④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⑤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a.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b.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c.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d.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e.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创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f.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g.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注意: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保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另外,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冲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时,要避免进一步受伤。

4.泄漏处理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伤害,对可燃物质而言,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泄漏源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可采用以下方法:①在厂调度室的指令下进行,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控制泄漏源;②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这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2)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①围堤堵截。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储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②稀释与覆盖。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释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③收容(集)。对于大量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砂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④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3)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①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②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③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5.火灾控制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又非常危险的工作。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和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加强紧急事态时的应变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具体的处置方法请参见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