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中国旅游地理对旅行社产品设计与操作的支撑
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经营者为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需求而向旅游市场提供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的总和。它一般由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三部分构成。旅游吸引物是指经开发的自然实体和历史文化实体及其线路所组成的核心吸引物,由于景观体的吸引作用才使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旅游资源是加工、生产旅游产品的原材料,因此,旅游资源对旅游产品的开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谓旅游资源是指:凡能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各种自然、人文客体或其他因素,都可称为旅游资源。
近年来产业旅游的出现,使得工厂的生产车间,农场的麦田、茶园、果园亦成为旅游吸引物;生态旅游的出现,使得具有原始景观特征的一些自然保护区成为旅游资源;保健意识的增强,使一些药膳房、中药材博物馆成为旅游吸引物;国内、国际经济联系的日益频繁,使得一些交通便利、信息灵通、经济发达的城市设施如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成为发展会展旅游的资源。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范畴几乎到了无所不包的程度。
一、旅游资源的特点
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特点、观赏性特点、独立性和垄断性特点、文化属性特点、不可再生性特点、整体性特点、时限性特点。
其中时限性特点是指因为时代的变迁,季节的变化,都会对旅游资源的含义、特性、吸引力大小等产生影响或促使其发生变化。另外,气候的季节性变化,可直接对旅游资源产生影响。如冰雪节只能在冬季进行;而草原天路等生态避暑旅游资源,在盛夏才备受青睐。再如藏族每年秋收前举行的“望果节”,傣族的“泼水节”,白族的“三月街”,蒙古族的“那达慕”等,都只能出现在某些特定的时段内。进行旅游产品设计和操作必须注意旅游资源的时限性特点。
二、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条件与模式
特定空间的旅游资源开发转化为旅游产品,一般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① 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旅游资源,这是旅游产品形成的基础。
② 形成一定规模的设施接待能力,这是开展旅游业的物质保证。
③ 具有一定的可进入性,这是进行旅游活动的前提。
三、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特色的塑造
旅游产品的开发应挖掘和发挥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塑造旅游产品的个性与特色。在旅游产品形成过程中,应对区域旅游资源特色进行科学的分析、恰当的评价,判断其在同类资源中的地位和价值,预测其开发为旅游产品后对市场的吸引力和市场需求,以明确其建设方向和重点。如对西安市城市旅游资源及产品特色的把握,应定位于“历史文化古都”,一大批知名的资源点为这一特色塑造提供了基础:保存最完好的古城墙、护城河、钟楼、大雁塔、小雁塔、碑林、大明宫遗址……如果舍弃“古都”这一独特性因素,而将“西部最强市”“现代化城市”作为城市旅游形象塑造目标的话,则会使真正的旅游资源优势得不到发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到影响。
四、旅游资源与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
旅游产品开发应发挥旅游资源潜力,满足市场需求。旅游产品的开发目的是实现其价值,而价值的实现是以市场为条件的。因此,旅游产品的开发必须结合市场来进行。由于旅游资源内涵的广延性、发展性,旅游资源可以顺应旅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和再生其吸引力因素,从而满足旅游产品更新的需要。旅游资源深度开发一般可遵循以下途径:
(1)应充分发挥单一旅游资源的旅游功能,并结合市场需要不断进行再开发。如太湖旅游,既可观览湖光山色,又可登船扬帆,碧波畅游,也可开发出湖岸度假休闲的旅游产品。山地旅游在传统观光项目的基础上,又可开发登山、攀岩、探险等项目。
(2)注重景区多种旅游资源的协调开发,满足旅游需求多样化的需要,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如海南国际旅游岛就是一个观光、休闲、度假、避寒兼备的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开发了实景演出等旅游项目,增强了游客的参与性,丰富了旅游产品的构成,满足了相应的市场需求。
五、旅游资源的类型
(一)《旅游资源分类表》
《旅游资源分类表》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起草。由国家旅游局提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并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表1 旅游资源分类表
注:如果发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最后,最多可增加2个。编号方式为:增加第1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Z;增加第2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Y。
(二)根据旅游资源管理级别的分类
1.世界级旅游资源
主要包括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世界级地质公园和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的自然保护区等旅游资源。
2.国家级旅游资源
主要包括由国务院审定公布的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
3.省级旅游资源
主要包括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有的省还公布了历史文化名镇。
4.市(县)级旅游资源
主要包括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按利用方式和效果分类
① 游览鉴赏型(优美自然风光、著名古建筑及园林等)。
② 知识型(文物古迹、博物展览、自然奇观等)。
③ 体验型(民风民俗、节庆活动、宗教仪式等)。
④ 康乐型(度假疗养、康复保健、人造乐园等)。
(四)按旅游动机分类
① 心理方面的(宗教圣地、重大历史事件、探亲等)。
② 精神方面的(科学知识、消遣娱乐、艺术欣赏等)。
③ 健身方面的(沙疗、温泉疗、各项运动等)。
④ 经济方面的(各地土特产等)。
⑤ 政治方面的(国家政体状况、各种法律等)。
(五)按旅游资源动态分类
① 稳定类旅游资源:长久稳定型(宗教圣地、古建筑、山岳、江湖)、相对稳定型(小型造型地貌、瀑布、冰川)。
② 可变类旅游资源:规律变化型(泉水、候鸟、云雾)、不规则变化型(海市蜃楼、现代建筑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