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按需要系数法确定计算负荷
(1)计算公式
1)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Ps的确定
①长期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是指其铭牌上的额定功率Pe,即
Ps=Pe
②反复短时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是指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或称暂载率)FZ=25%时的额定功率,若其FZ不等于25%时,应按下式换算:
式中 Ps——换算到FZ25=25%时电动机的设备容量,kW;
FZ——铭牌上的负载持续率, %;
Pe——电动机额定功率,kW。
负载持续率定义:
式中 tg——每周期的工作时间;
tT——每周期的停歇时间。
tg+tT为工作周期。根据我国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工作周期以10min为计算依据。如吊车电动机的标准负载持续率有15%、25%、40%及60%四种。
③电焊机的设备容量:电焊机及电焊装置的设备容量,是指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FZ=100%时的额定功率,若其FZ不等于100%时,应按下式换算。
式中 Se——交流电焊变压器的额定视在功率,kW;
FZ——与Se相对应的铭牌负载持续率(%),我国电焊机的负载持续率:50%、65%、75%及100%;
cosφe——在Se时的额定功率因数。
④电炉变压器的设备容量(是指额定功率因数时的额定功率):
Ps=Secosφe
式中 Se——电炉变压器的额定视在容量,kV·A;
cosφe——电炉变压器的额定功率因数。
⑤整流设备的设备容量:
Ps=UZIZ
式中 UZ,IZ——整流设备输出的额定直流电压(kV)和电流(A)。
⑥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
式中 m——用电设备台数。
⑦照明设备容量:
LED灯、碘钨灯 Ps=Pe
荧光灯 Ps=1.2Pe
高压汞灯 Ps=(1.08~1.10)Pe
式中 Pe——灯泡铭牌功率,kW。
前面的系数是考虑了镇流器的损耗。
在初步设计时,照明设备容量可按单位面积照明容量法来估算,即
Ps=Aω
式中 A——建筑物平面面积,m2;
ω——单位面积照明容量,W/m2。
一般工厂车间及有关建筑物的单位面积照明容量见表2-5。
2)单台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Pjs1的确定
①对于不需计及效率的单台用电设备为
Pjs1=Ps
表2-5 单位建筑面积照明容量
注:按白炽灯计算,仅供粗略估算时参考。
②对于需计及效率的单台用电设备(如电动机等)为
Pjs1=Ps/η
式中 η——用电设备的效率。
3)用电设备组计算负荷的确定
当求出各用电设备的设备容量Pjs1之后,就可以按需要系数表上的分类方法详细地分成若干组,进行用电设备组的负荷计算。用电设备组计算负荷的计算公式如下:
有功计算负荷
Pjs2=Kx∑Pjs1
无功计算负荷
Qjs2=Pjs2tanφ
视在计算负荷
式中 ∑Pjs1——该用电设备组内的设备容量总和,但不包括备用设备容量,kW;
Kx——该用电设备组的需要系数,部分用电设备组的需要系数及功率因数见表2-6;
tanφ——与运行功率因数角相对应的正切值。
表2-6 用电设备组的需要系数及功率因数表
(2)实例
某金工车间用电设备清单见表2-7。已知车间的平面面积为520m2,试按需要系数法确定全车间的计算负荷。
表2-7 金工车间用电设备清单
解 1)求设备容量
先将具有相近需要系数的用电设备分成以下五组,分别求出设备容量。
①冷加工机床类设备容量:
查表2-6,取Kx=0.18,cosφ=0.65,tanφ=1.17
∑Ps1=82+30.6+17=129.6(kW)
②起重机类设备容量:
查表2-6,取Kx=0.15,cosφ=0.5,tanφ=1.73
起重机类设备容量是指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FZ=25%时的额定容量,故
③通风机类设备容量:
查表2-6,取Kx=0.65,cosφ=0.8,tanφ=0.75
Ps3=6×1.1=6.6(kW)
④电焊机类设备容量:
查表2-6,取Kx=0.35,cosφ=0.35,tanφ=2.68
⑤照明设备容量:
查表2-6,取Kx=0.8,cosφ=1,tanφ=0
按单位面积照明容量法估算如下:
查表2-5,取ω=6W/m2。已知车间平面面积为520m2,故
∑Ps5=Aω=520×6=3120(W)=3.12(kW)
2)求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
根据公式Pjs2=Kx∑Pjs1和Qjs2=Pjs2tanφ计算出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
现将计算结果列于表2-8。
表2-8 金工车间负荷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