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1 概述
2.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安全
(1)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点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生产的危险性主要是由所处理物料的危险性及工艺过程的危险性所决定的。
①所处理的物料(原料、中间产物及成品等)大多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如石油、汽油、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有些物料往往有毒,有的毒性还很强,如一氧化碳、氨气、氯气、硫化氢、光气等。此外,有些物质甚至还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如盐酸、硫酸等。
②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工艺上常常需要高压、高温或深度冷冻等。
③作业方式多样化。石油炼制及相关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规模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染料、农药等化工生产常采用间歇式,产量不大、品种繁多;钻井、采油作业等因在野外作业,不得不在各种各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工作。
(2)主要危险
石油、化工生产潜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致人中毒等。石油、化工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巨额的财产损失,还会严重污染环境。
2.1.2 危险化学品及其危害
2.1.2.1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为了便于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与运输的安全管理,应当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统一编号。中国的危险化学品品名编号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别表示为危险品所属类别、项别和顺序号,如图2-1所示。
图2-1 中国危险化学品编号规则
在原危险品的分类中,每一类还根据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二两个级别,由于其与国际分类标准不统一,因此新标准修订后未再采用。但是由于原分类方法已使用多年,人们习惯了一、二级的分法,使用新标准在编号时,对一、二级危险化学品有所区别。方法是序号500号以前的物品为一级危险品,500号以后的为二级危险品。例如:编号为41058,说明此物品系一级易燃固体(如任何地方都可以擦燃的火柴);编号为41551,此物品系二级易燃固体(如安全火柴)。比照火灾危险性分类的特性依据,对于第二类第一项和第三类至第五类危险品,可以按序号500号以前的危险品为甲类火灾危险性,序号500号以后的危险品为乙类火灾危险性来确定。
2.1.2.2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①化学品活性与危险性。许多具有爆炸特性的物质其活性都很强,活性越强的物质其危险性就越大。
②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除了爆炸品之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除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中的一些物质也会致人中毒。
⑤腐蚀性。
2.1.2.3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很大,主要的可以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
①绝大部分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自不必说,就是有毒品和腐蚀品也有许多本身就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加之在生产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往往处于温度、压力的非常态(如高温或低温、高压或低压等),因此,如果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时管理不当,失去控制,很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巨大损失。
②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属于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如现在已经有150~200种危险化学品被认为是致癌物。如果有毒品和腐蚀品因生产事故或管理不当而散失,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③如果危险化学品流失(如汽车倾翻、容器破裂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如对水、大气层、空气、土壤等的污染等),进而影响人的健康。如屡见报端的大型油轮在海上发生原油或其他油品泄漏事故,对周边海域及海岸造成污染,给生态环境及人类生活造成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危险化学品的这些危害日益引起全世界各国政府与人民的重视。人们从法律、管理、教育培训和技术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力求减轻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2.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1.3.1 石油石化行业的高速发展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一方面,与世界各国一样,石油、石化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大型石化企业、原油、成品油库遍布全国大中城市,一些主要化工产品的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另一方面,由于石油、石化行业是危险化学品集中的行业,它的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及中间产品等绝大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而且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中,存在着有一定火灾爆炸危险性的高温、高压、低温、低压等过程,更增加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从最近对重大危险源普查情况来看:城市重大危险源绝大多数在石化行业,而且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呈增长趋势。因此,从预防重大事故的角度来讲,加强对存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及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就显得更为重要。
2.1.3.2 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据美国化学文摘登录,全世界已有的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已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每年全世界新出现化学品有1000多种。这些化学品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危险化学品。为此,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为消除或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类尤其是劳动者的危害,1990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第七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公约)。我国加入WTO后,基于某些国际法律、法规、规则的约束,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很多新要求。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批准了第170号公约,并于2002年1月由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1.3.3 中国GHS实施情况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是由联合国出版的作为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和环境的统一分类制度文件。封面为紫色,又称为紫皮书。各个国家可以采取“积木式”方法,选择性实施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GHS危险种类和类别。
在2002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首次会议上,通过了第一版GHS文件。2003年7月,联合国正式出版第一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讨论GHS的相关内容,每隔两年发布修订的GHS文件。截至2014年年底,GHS文件已经进行了5次修订。
1992年联合国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了《21世纪议程》文件,第19章关于有毒化学品环境无害化管理中确认了将“统一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列为需要完成的六项化学品国际安全行动计划之一,《21世纪议程》中建议:“如果可行的话,到2000年应当提供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与之配套的标签制度,包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易理解的图形符号”。
2002年9月4日联合国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全球首脑会议上通过的《行动计划》文件中提出,鼓励各国尽早执行新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期让该制度从2008年起能够全面运转。2002年底,我国成为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委员会下设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专家分委员会的正式成员。
2011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25号决议指出,要求GHS专家小组委员会秘书处邀请尚未采取必要步骤执行GHS的各国政府尽快通过适当国内程序或立法执行该制度。
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过程中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职责,修订后的条例对危化品按照GHS重新进行了定义,并在分类、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使GHS的实施具有法律依据。
201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出版《中国GHS实施手册》,2013年《危险化学品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按照GHS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
中国GHS相关国标: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20576~GB 20599、GB 20601和GB 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2006版)
GB/T 24774—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象形图标识通则》
GB 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22234—2008《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
GB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顺序
GB 190—2009危险包装
中国正逐步建立、完善GHS国家协调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鉴于以往实施的法规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根据《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修订的中国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管理体系,无论从数据深度上还是风险管理上,都将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的进步。实施GHS,不仅有利于保护我国国民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和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