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之九:配套系肉兔种兔使用不可乱来
肉兔配套系不同于肉兔经济杂交。配套系和经济杂交利用的都是杂种优势原理,商品代也都是杂种,但两者有不同。一是亲本不同,配套系商品兔的亲本一般都是专门化品系,而一般的经济杂交,参与杂交的亲本多数都是一般品种或品系,它们在杂交时既可以作父本又可以作母本。二是杂交模式的固定程度不同。配套系生产具有固定的杂交模式,而一般经济杂交的杂交模式,由于未经专门试验,未必定型,可以变动,参与杂交的亲本不是配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配套系也可称为杂交配套系,而一般经济杂交就不能叫做配套杂交。三是杂种优势的表现程度不同,配套系杂交是专门化品系间的杂交,由于专门化品系的遗传纯度较高,主选的性状更突出,再加上严格的杂交组合筛选,所以与一般经济杂交相比,配套系生产的商品代能表现出最强的性状互补性和更明显的杂种优势,其商品代的整齐度更高,更有利于“全进全出”卫生制度的推行和规模化生产。
配套系都是经过杂交组合筛选并由固定的杂交模式生产出来。一是杂交方式(指三系、四系或五系杂交等)明确,二是每个专门化品系,在杂交体系中位置固定,不能随意变动或互换。无论生产商品代或是父母代,都不能随意让作父系的品系来作母系,也不能让作母系的品系来作父系,同时也不能任意交换父系或母系进行配套杂交,商品代和父母代都是由杂交而来,而祖代只能由曾祖代纯种繁殖而来。
参与肉兔配套系生产的杂交模式经试验筛选应该是“最佳”模式,在生产中固定模式不能随意改变各个系在杂交体系中的位置,也不能随便增加或减少一个系而随意生产。
商品代不能作为种用。商品代具有高而稳定的杂种优势、最强的性状互补能力和稳定的经济技术指标,不能用商品代公母兔进行繁殖再用于商品生产,也不能用商品兔与某一个亲本系进行回交以改良亲本,否则后代性状分离严重,杂种优势迅速下降。
所以说,配套系肉兔种兔使用不可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