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第二卷:1912-191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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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北洋政府封建专制统治制度的确立

第一节 熊希龄内阁和正式大总统的选举

一 熊内阁及其大政方针

宋案发生后,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赵秉钧自5月间就被迫“请假”,国务总理的职务一直由段祺瑞代理(7月中旬由朱启钤暂代过两天)。各部总长也七零八落,除陆军、海军、外交、司法、农林、交通有总长之外,其余各部都以次长代行总长之权,内务为王治馨,教育为董鸿祎,工商为向瑞琨,财政为梁士诒。当时,袁世凯正在全力准备反革命的统一战争,暂时无暇顾及内阁人员的补充问题。7月底至8月初,对南方用兵节节胜利,使调整政府机构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对于总理这一重要职位,袁世凯不想让与北洋毫无关系的人担任。他曾想请徐世昌出山,表示“舍徐菊人殆无第二人足以相属”(1),但由于遭到国民党和进步党国会议员的激烈反对,徐不肯从命,只得作罢。最后,他不得已选择了进步党人熊希龄。他表面上说除国民党“捣乱分子”以外,他都愿意“容纳”,“示天下以大公”,骨子里却只着眼于暂时利用。因为对南方的战争尚未结束,正式大总统选举也没有进行,此时取得进步党人的支持,对战胜国民党是非常重要的。

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原籍江西丰城县,祖辈在湖南世代为官,遂入凤凰籍,故人称熊凤凰。他是进士出身,怀抱经国济世大志,戊戌维新运动时,曾协助湖南巡抚陈宝箴改革封建弊政,参与创办学堂、报纸及学会等维新事业,并担任长沙时务学堂总理,聘请梁启超为学堂中文总教习。戊戌政变发生后,他被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至1903年,由湖南巡抚赵尔巽奏准起用,任湘西路师范学堂监督。1905年,他随钦差大臣户部侍郎戴鸿慈和湖南巡抚端方出洋考察政治,游历日、美、英、法、德、俄各国。回国后至辛亥革命前,历任奉天农工商局总办、盐运使、东三省清理财政监理官、兼奉天造币厂总办等官差,有理财能手之称。在此期间,他还多次赴日本考察教育和实业,与梁启超、杨度和徐佛苏等立宪派名流过从甚密,并暗中疏通袁世凯、端方、赵尔巽等大吏为立宪派捐款,还参与创办政闻社等立宪活动。民国成立后,他加入中华民国联合会,后改名统一党,与章太炎、程德全、张謇等皆为理事。1912年4月就任唐绍仪内阁财政总长,7月14日解职。同年12月12日,袁世凯任命他为热河都统,次年2月赴承德上任,曾筹划热河建省及整修前清避暑山庄等事务,同年5月被推为进步党名誉理事。他支持袁世凯,反对国民党。7月初,当江西准备起兵抵抗北洋军时,他曾以热河都统名义通电全国说:“尚望参众两院破除党见,电责叛军首领迅速解兵,听候裁判”,否则“愿与副总统及各都督共击之”(2)。至7月31日,袁世凯正式任命他为国务总理。

与前几届内阁一样,熊内阁组阁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次困难不是来自国会,而是来自袁世凯。熊希龄在7月初得到组阁的消息后,感到非常意外,7月18日上辞呈说:“自揣能力,与现在之暴烈分子(指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腐败官僚两派绝不相容”,所以总理一职“万难从命”(3)。袁复电不允,并命他速来北京“计议大局”。7月20日熊希龄入京,与袁面谈,并与进步党领导人筹商进退。进步党领袖梁启超认为组阁是扩张党势的大好时机,并极力怂恿熊希龄就任,而且表示自己愿意入阁担任财政总长,给以实际支持。进步党人的愿望自然与袁世凯的本意不相符合。熊希龄一到北京,袁就把一张总长的名单交给他:外交孙宝琦,财政周自齐,交通杨士琦,内务朱启钤,陆军段祺瑞,海军刘冠雄,重要的部都由北洋派占据,剩下农商、司法和教育三个部让熊希龄物色人选。一年前,袁用这三个闲曹牢笼占据南方数省的同盟会,而今用来给势力远逊于同盟会的进步党,在他看来,代价已经相当高了。所以,他对熊希龄以梁启超为财政总长的要求始终不肯答应。8月26日熊就职,28日赴参众两院发表施政演说,但内阁人选仍未完全确定。一直拖到9月初,袁才同意采取折衷的办法,由熊希龄自兼财政总长,而将周自齐调交通总长,梁启超改任司法总长,汪大燮为教育总长,张謇为农商总长。9月11日,各国务员经国会通过,并由袁世凯任命。至此,民国以来的第三届内阁才正式组成。阁员九人中,进步党四人,其余五人都是北洋派。熊内阁是北洋派和进步党的联合内阁。由于梁启超、汪大燮和熊希龄都是社会名流,张謇是全国闻名的实业家兼教育家,于是这个内阁就被人称为“第一流人才内阁”。

“第一流人才内阁”的成立,是进步党人的黄金时代。鉴于赵秉钧内阁应办之事都由总统包揽,“国务院不过盖章、副署之机械而已”(4),熊希龄一上台就表示要实行责任内阁制,“与总统府划清权限”,并“勉成责任内阁人员,当不顾利害,积极负责任”(5)。梁启超也想一显身手,为内阁起草了《政府大政方针宣言》,经国务会议通过。熊率领全体国务员出席国会,郑重宣布大政方针,此后并在全国各大报纸刊布。这是以往历届内阁所应该做而没有做的,所以熊内阁给不少人以政象一新的观感。

内阁宣言书,洋洋万言,对外交、军政、财政、实业、交通、司法、教育各项大政都有论及。叙论一段说,民国“破坏之时告终,建设之时方始”,“然希龄等今日不敢语于建设,但有竭其绵薄,以立建设之基础,为愿已足”。试图把国家引向建设,这是宣言书的根本点。在外交方面,宣言书表示抱“开诚布公以敦睦谊”和“审时相机以结悬案”两大方针,“求外交上不复有重大问题发生,乃得集全力以整顿内治”。他们认为,内治根本在于财政。民国两年来“中央既一无所入,惟仰给外债以度岁,地方则又思分中央所借外债之余沥以自活,循此不变,债债相引,其势将举全国所入尽充外债利息。如此,则破产之祸岂俟数年后哉”?因此,必须大力整顿财政,而整顿之道,则从治标治本两方面着手。治标之策为政府严格控制预算,量入为出,以便达到“实际上收支适合”和“勿以外债充经常费”。治本之策有三点:一为改正税制。“就现行诸税择其中最繁苛厉民者裁汰之”,余则加以改良整顿,同时“略参以国家社会主义,添设新税,求国家增加收入,而民亦间接受其利”。计划采用的税目有田赋、盐课、契税、宅地税、印花税、出产及销场税、烟税、酒税、矿业税、一部分营业税、一部分所得税、遗产税、通行税、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此外还有验契税、官发证婚书费等。二为整理金融,统一货币,暂照旧习惯用银本位,将来实行金本位。三为改良国库。关于军政,他们计划练兵五十万,“其性质大别分为两种:甲种用陆军编制法,以军长、师长统之,分驻要塞边防,纯由中央节制调遣者;乙种用警备队编制法,归各地方行政长官节制调遣,分配各州县从事捕盗,诘奸,以补行政警察、司法警察所不及者”。他们还认为:“中国产业幼稚,故宜采保护主义”,又由于“资本缺乏,故又宜采开放主义”,“斟酌两者之间,则须就各种产业之性质以为衡,若棉若铁若丝若茶若糖,其最宜保护者也;若普通之矿业,其最宜开放者也。外商投资于我境内所生之利,彼得其三四,而我恒得其六七,故政府愿与国民共欢迎之”。

对于私人工商业,他们也拟加以提倡奖励。宣言说:“官办事业择其性质最宜者乃行开办,其他皆委诸民,不垄断以与争利,但尽其指导奖劝之责而已。”不仅要重视工商业,还要“辟垦荒地,改良农业”,“一面设法普及农业银行,一面以国力兴修水利”。

除以上所谓“谋自立以渐进于富强”的政策外,在宣言书里还大讲改革弊政,如励行军政民政分治,取消行省制,改为道、县两级制,实行减政主义,推行官吏考试制度。此外还准备整饬纲纪,齐肃民俗,提倡教育,奖励工商诸学,增进国民智能,等等(6)

熊希龄一再强调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他上任伊始,在国会发表演说时就表示:“鄙人之政见,可以简单言之者,则使中华民国为法制国是也。”“谓中国人无共和国程度,鄙人绝不敢言。欲使中华民国巩固,非造成法制国不可。”(7)在大政方针宣言书里,他又说:“今之稍知治体者,咸以养成法治国家为要图。”而养成法治国家的办法,非守法之观念普及于社会不可。使人人知法律之可恃,油然生信仰之心,“则自懔然而莫之犯也,故立宪国必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件”。针对以往“法规之不适”和“法官之乏才”的弊端,他提出“宜参酌法理与习惯,制定最适合于我国之法律,使法庭有所遵据”,同时“严定法官考试、甄别、惩戒诸法,以杜滥竽,而肃官纪”。法官的选择任命,比其他官吏要更加严格(8)

应该说,熊内阁宣布的大政方针,从主观上讲,并不完全是徒托空言,借以愚弄人民。虽然这个方针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色彩,如军队“皆以维持国内秩序为职志”,“以收锄暴遏乱之效”;在教育方面,以“孔教为风化之本”;对外未敢涉及不平等条约的问题,等等。但从总体来看,宣言在经济上提出了一整套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在政治上,主旨在于贯彻法治精神,不失为是一个建设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纲领。熊希龄、梁启超、张謇等人的确也想循此方针,有一番作为。但是,这与袁世凯北洋集团的真实意图相抵触。袁的政策是扩张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和建立封建独裁统治。所以,大政方针作为“抽象的计划”,袁世凯甚为“嘉许”,对于责任内阁也表示“绝不掣肘”(9),但一旦见诸实行,则阻力横生,以致流弊百出,面目全非。所谓“第一流人才”“心力虽坚,而能力不足”,他们想做的事既不能做,他们能做的事,就只有助纣为虐了。

二 袁世凯攫取正式大总统的职位

国会成立以后,即着手制定宪法和选举正式大总统。但这两项工作谁先谁后,却发生争执。袁世凯深知总统非他莫属,所以极力主张先选总统。他说没有正式大总统,列强不承认,民国随时有被瓜分或清帝复辟的危险。北洋派和一部分进步党国会议员都附和他的主张。持先制定宪法说者,多为国民党议员。他们说:总统的地位和权力都根据宪法产生,只有依宪法选举总统,才能使民国走上法制的轨道,否则本末倒置,必为舆论所不容。进步党本来意见不一致,于1913年6月15日开会讨论时局时,梁启超发表政见说:“对于总统问题,主张仍推袁世凯”;“对于宪法问题则主张先定宪法,后选总统”(10)。经会议表决,大都赞成以梁氏意见作为该党的主张。由于进步党人和国民党人的看法趋于一致,国会于6月底议决先制定宪法,并按《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参众两院分别互选出三十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立即赶制宪法。

7月初,参众两院分别选举宪法起草委员,各党派竞争颇为激烈,都希望多得名额,以便对宪法起草有较多的发言权。选举结果,参议院在国民党籍的有:汤漪、蒋举清、杨永泰、高家骥、段世垣、金永昌、向乃祺、张我华、王鑫润、宋渊源、吕志伊、金兆棪、蒋曾燠、朱兆莘、王用宾、赵世钰、石德纯、金鼎勋;在进步党籍的有:丁世峄、蓝公武、解树强、陈铭鉴、陈善、王赓、陆宗舆、曹汝霖、王家襄;在共和党籍有:钱应铭、车林桑都布、阿穆尔灵圭。众议院在国民党籍有:张耀曾、杨铭源、谷钟秀、孙润宇、刘恩格、褚辅成、孙钟、李芳、伍朝枢、史泽咸、易宗夔、陈景南、彭允彝、李肇甫、徐秀钧;在进步党籍有:刘崇佑、李国珍、汪荣宝、汪彭年、王印川、张国溶、王敬芳、孟森、李庆芳(后来加入公民党);在共和党籍有:黄云鹏、何雯、黄璋、王绍鏖、吴宗慈;超然派有夏同龢。此外,参众两院又各选出候补委员十五人。

当时有一些议员同时参加两党,又不时变动,因此对议员的党籍进行精确统计颇不容易。从上述正式委员来看,国民党员三十三人,占多数;其次为进步党员十八人;共和党员八人,居第三位。国民党和共和党的大多数都主张监督袁政府,是政府的反对派,所以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组成,使袁政府北洋派深感不安。

7月12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众议院会堂举行成立会。在15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规定“非有委员三分之二出席不得开议”,“决议以委员总额半数之一致通过之”,“非国会议员禁止旁听”等。19日,会议决定组织理事会,并选举汤漪(11)为委员长,蒋举清、杨铭源、王家襄(12)、黄云鹏、夏同龢、杨永泰等六人为理事,并选定天坛祈年殿为会所,从第四次会议起即在天坛召开,所以他们制定的宪法就称为“天坛宪法草案”。

正当宪法起草委员会赶制宪法时,二次革命爆发,政局突变。国民党籍议员素有激烈派与稳健派之分。以参议院议长张继为首的一些激烈派,敏锐地感到在袁世凯的暴力面前,国会、宪法不足恃,在北京难以容身,遂相率南下,参与举兵讨袁。但仍有一些激烈派议员和稳健派一起留在北京,准备在国会弹劾袁世凯,幻想“以法律倒袁”。袁世凯视激烈派为附乱分子,为配合对南方用兵,他下令在北京实行戒严,借此对国会施加压力。“北京军警联合会”到处散发传单,诬称国会“结党逞凶”,“阴谋倾覆政府”,并威胁道:“倘仍怙恶不悛,甘为民贼,当与全国共弃之。”(13)同时,袁世凯对国民党籍议员公然实行镇压。7月23日下令逮捕冯自由等人。8月1日,伍持汉在天津被捕,罪名是“勾结乱党,谋叛民国”,于19日惨遭杀害(14),为民国以来议员为国流血的第一人。8月4日,居正、胡秉柯、杨士杰、田桐、白逾桓、刘英等以所谓“犯内乱罪”被通缉。宪法起草委员徐秀钧在北京突然被捕,被解往江西九江,9月1日遇难(15)。8月27日,褚辅成、张我华、刘恩格、赵世钰、朱念祖、常恒芳、丁象谦、高荫藻等八人同时被捕,其中前四人为宪法起草委员(16)

当时,国民党本部由留在北京的稳健派议员吴景濂、王正廷、张耀曾、谷钟秀、李肇甫、汤漪等人负责维持。由于袁世凯的血腥手段,国民党人大起恐慌,其议员纷纷逃出北京,国会有瓦解的趋势。梁启超忙上书袁氏,要求发布“尊重国会”令,并速发议员薪俸,以安国民党籍议员之心,勿使离散,以便乘时“使内阁通过,宪法制定,总统选出”。他同时派人劝说国民党籍议员:“苟非有附逆实据,政府必不妄逮捕,脱有误捕,本党任为保结。”(17)袁世凯使用恐怖手段对付议员,本来是想迫使他们屈服,以便利用他们选自己做大总统,因此对于梁氏的建议表示赞赏。他不仅公开发布保护国会和议员的命令,而且对稳健派的国民党人故示“宽大”,将二次革命的责任完全推到孙中山、黄兴及起义各省国民党领导人的身上。7月31日,袁命令军警传询国民党本部负责人吴景濂等,勒令表明态度:“如果不预逆谋,应限于三日之内自行宣布”,并将黄兴、陈其美、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等一律除名,“政府自当照常保护”;如“以政党名义为内乱机关”,必按法惩办(18)。吴景濂、王正廷等即召集国民党人商议,决定“遵政府命令办理”,以保全国民党(19)。因此,当南方国民党人浴血奋战之时,北京的国民党人仍然照常活动,议员照常出席国会。

为了攫取正式大总统的职位,8月间袁世凯指使一些议员,接连向国会提出先选举总统案,同时策动黎元洪领衔,联合直、鲁、豫、黑、陕、甘、浙、川、黔、滇、桂、闽及新疆等十四省都督致电国会,要求速选总统。8月30日,黎元洪又电催梁启超和汤化龙,说只有先选总统,“方足以定人心,固国本”(20)。在内外压力之下,进步党人首先变了腔调,赞同先选总统,并派刘崇佑、黄群等为代表,与国民党人张耀曾、谷钟秀等一再协商,终于取得一致意见。国会于9月5日顺利地通过了选举总统案。

国民党之所以同意先选总统,主要是因为二次革命迅速失败,党员为避祸苟全,纷纷脱党。有的还特别声明虽曾入党,“足也未至党门一步”(21),以示清白。有的转入以前从国民党分化出来的小派别,如景耀月和孙毓筠的政友会,刘揆一的相友会,夏同龢的超然社等。有的则投入进步党。因此,国民党一蹶不振,留在国民党内的人,也不敢倡言“法律倒袁”了。许多人还误认袁世凯的最大野心只是在于取得正式大总统。既然无人能和他竞争,不如趁早称他的心愿;否则他如解散国会,则政治上失去一个活动场地,制宪工作也会中断。他们没有料到,对野心家的迁就,很快便带来严重的灾难。

袁世凯对国会活动的干预和压迫,引起许多议员的不满,原来进步党和国民党势不两立的形势,反而日趋和缓。两党议员遇事经常协商,国民党人支持熊希龄组阁,两党一致反对徐世昌出任阁揆,所以熊希龄内阁在国会能以绝对多数票顺利通过。袁世凯恐两党接近不利于己,便指使梁士诒出面另组御用党。梁士诒收买一些平素与他接近的小派别,其中包括山西李庆芳为首的同志会,广东司徒颖组织的潜社及集益社的一部分人等,于9月7日凑成公民党。该党以梁士诒为党魁,以叶恭绰为副,主要骨干有李庆芳、梅光远、权量、陆梦熊。由于交通系官僚纷纷加入,财力雄厚,一时气势颇盛。他们发表宣言说:“本党以国家权力实行统一,增进人民福利”,关键是要“选举正式大总统”,否则不仅“无论何种政策皆难设法”,而且国家将有“至大危险”(22)。他们又通电各省都督,请一致拥护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由此可见,公民党完全是袁氏为攫取正式大总统的桂冠而纠集起来的一帮打手,无任何政党精神可言。

有公民党鼓噪,国会果然加快了步伐。9月12日,国会决议由宪法起草委员会于五天之内制定出总统选举法,循各国通例,以宪法会议名义公布。19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将总统选举法起草完毕,10月4日国会讨论通过,咨送袁世凯,并于政府公报上发表。

国会于10月6日召开总统选举会,王家襄为主席。这一天,袁世凯仍放心不下,命令京师警察厅和拱卫军联合派出军警“保卫”国会。此外,拱卫军司令李进才和后路统领刘金标改穿便服,率便衣军警千余人,自称“公民团”,将国会团团围住,除参观的外国人外,所有入场的人只准进,不准出。王家襄也宣布,议员不得自由离去。此前,在进步党的一次集会上,已一致通过以袁世凯为总统候选人。唯一有可能与袁竞争的黎元洪,又多次表示他绝对无意担任总统之职。因此,进步党人大都不怀疑袁世凯将顺利当选,但袁氏这套包围国会的把戏,实在使他们感到难堪。国民党人更是满面愁容。会场气氛一开始就十分沉闷、紧张。

根据《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应由国会议员组成选举会选举。选举会的法定人数由议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构成,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总票数的四分之三的绝对多数,才能当选。如投票两轮尚无人当选,则进行第三轮投票。第三轮投票时候选人只限于第二轮投票中领先的两人,并以过半数即可当选。当天到会议员共七百五十九人。第一轮投票,袁世凯得四百七十一票,黎元洪得一百五十四票,其余的选票中伍廷芳得三十三票,段祺瑞得十六票,孙中山得十三票,康有为得十一票,还有几个名人各得数票。因为没有人达到法定的当选票数,袁世凯尚缺九十九票,只好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的议员共七百四十五人,结果袁世凯得四百九十七票,离当选仍差六十三票。时已过午,有些议员要求回家吃饭,“公民团”把住前后门,并大声叫喊:“今天不选出我们中意的大总统,就休想出院!”议员见公民团虽外穿便衣,但军裤、皮靴和短枪赫然可见,知形势严重,叫苦不迭,便放弃了消极抵制的意图。在第三轮就袁世凯和黎元洪二人决选时,袁世凯以五百零七票当选。“公民团”完成任务,“始高呼大总统万岁,振旅而返”。这时已是晚上9点。议员们饥肠辘辘,仓皇归去。

第二天,国会选举副总统。七百一十九名议员出席,黎元洪以六百一十票的多数当选。但黎元洪不愿到北京就职,仍留在湖北继续当都督。至当年12月袁世凯派段祺瑞到武昌促黎北上,黎才不得不离鄂进京。

对袁世凯唆使军警强迫国会选他做正式大总统,全国人民普遍不满。上海、天津等地报纸揭露了选举的情况和军警的不法行为。为了压制人民的不满情绪,国务院通电各省说:“此次选举并无军警干涉情事,倘敢捏造蜚言,严惩不贷。”(23)

10月10日,北京庆祝中华民国开国两周年和正式大总统就职典礼。袁世凯本应赴国会宣誓就职,为防不测,改在清宫太和殿举行。这里原是皇帝举行登极大典的地方,殿内划为东西南北四片,北面正中设就职台(即前清皇帝登极的宝座)。文武官员立于东侧,西侧为各国公使、前清皇室代表、蒙古地区代表及记者,南面居中为国会议员。议员所以得此位置,是参议院议长王家襄争来的。先是,大典预演之际,本定议员立于两侧。王家襄说:“民国以民为主,总统就职原系向全国国民代表议长和议员宣誓,议长、议员的席位应设在北面向南居中处,听取总统矢誓,万不可侧居客席,贻讥世界,此事必须持重审慎。”袁世凯则坚持他非坐北朝南不可。经过一番争论,才折衷决定将议员侧立改为中立。上午10时,赞礼官宣布总统将至,全殿鸦雀无声,这时戴金线军盔、着蓝制服、佩带军刀的武士三百二十人雄赳赳地整队进入大殿,分两排站在东西两席前,形成警戒甬道。接着,侍从文官梁士诒、夏寿田和侍从武官荫昌、唐在礼,分别乘四人抬彩轿四座进殿。最后袁世凯乘八人抬大彩轿进殿。他身穿钴蓝色大元帅服,金线装饰甚多。下彩轿后,由四侍从官簇拥登就职台。少顷,赞礼官赞礼。袁世凯按《总统选举法》规定宣读誓词:“余誓以至诚,谨守宪法,执行中华民国大总统之职务。”紧接着宣读宣言书,略称:“余不才,忝居政界数十年,向持稳健主义”,“而不取急进”,“但知救国救民,成败利钝不敢知,劳逸毁誉不敢计,是以勉就兹职”。对于国家建设,他强调以道德为体,法律为用;道德范围广大,“约言之,则忠信笃敬而已”。他要求“全国人民注意实业,以期利用厚生,根本自固”。他认为中国实业不发达的原因,一在教育幼稚,一在资本缺少,因此要“输入文明教育”,“输入外国资本,以振兴本国实业”。最后他表示:“中华民国者,四万万人之中华民国也。兄弟睦,则家之福,全国之人同心同德,则国必兴。余以此祝我中华民国焉。”(24)

当天下午3时,由一群文武官吏前呼后拥,袁世凯乘二人肩舆登天安门,举行阅兵式。段祺瑞、王士珍、荫昌、段芝贵、唐在礼等五人陪同检阅。接受检阅的队伍包括拱卫军、京卫队等共两万余人。袁世凯还颁发各种勋章,给“有功民国”的人物授勋。功劳簿上名列首位的是前清内务府总管世续和太保徐世昌,两人都获勋一位,以此表明民国总统的地位,不是从革命党手中夺取的,而是由清室禅让的。京官总长、次长以上和各省都督、民政长多得勋二位或三位。当晚,袁世凯在总统府大张宴席,款待驻近畿北洋军官,营长以上均出席,以段祺瑞、段芝贵为首共数百人。同时,由外交总长孙宝琦邀请达官贵人和外国公使及夫人,在石大人胡同外交部迎宾楼举办盛大晚会。人人穿晚礼服,男女翩翩起舞,至夜半尽兴始散。

对于北洋派和进步党人来说,1913年10月10日确实是“双喜日”(25)。当时参加庆祝典礼的记者黄远庸亦无限感慨地写道:“中华民国已由筚路蓝缕之时期,入于重熙累洽之时期,此后庄严民国之现象亦当若此耳。”(26)

三 列强承认北洋政府

民国元年,南京临时政府曾多次要求帝国主义列强承认,列强均置之不理。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后,临时政府北迁。东交民巷外交使团虽然和北京临时政府频繁往来,“暗示承认”,但始终不肯呈递国书,给予公开承认。北京政府得不到列强承认,在袁世凯看来是了不得的事情。为了取得“明示承认”,他派人与列强驻京公使屡次谈判,不仅表示承认前清所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对于日、俄、英三国还不惜让予新的权益作为交换条件。

列强暂不承认北京政府的原因很复杂,各个国家的想法也不一样,但绝不像它们所标榜的所谓“不干涉中国内政”,更不意味拒绝支持袁世凯,善后大借款就是最有力的说明。一般来说,它们拒绝承认的共同原因,是要袁世凯对列强在华的权益不仅要作出口头保障,而且还要表明他具有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的意志和能力”(27)。早在1912年2月21日袁世凯刚刚当选临时大总统时,日本政府就照会欧美列强,建议对承认民国问题采取一致行动,并应以保障前清各项条约、外人在华享有一切权力、特权及豁免权等,作为承认的先决条件(28)。英、俄、法、德、美各国对日本建议的原则都表示赞成。英文《京津泰晤士报》还发表题为《承认民国与中央权力》的社论,露骨地表示:“对于正式承认问题,应视其权力能否强迫各省继续奉行前清所订条约,然后再行提议。”(29)

至1913年春,由于中国国会即将正式组成,列强之间再次磋商承认问题。此前,美国在同意日本提出的列强行动一致原则时,曾附有声明:“此种行动不致对于承认中国新政府引起不必须之延缓为限。”民国建立后,美国国内舆论主张立即承认,国会在1913年1月2日就通过了承认中华民国的决议案。但美国政府为了维护列强对华一致的原则,决定从缓承认。1913年3月,美国新总统威尔逊就职后,于4月2日通知其他列强,说明一旦中国国会开幕,美国即行承认。美国驻华代办威廉斯认为:承认将在全国起稳定作用,增加老百姓对共和国的尊重,还可以使袁政府的反对派丧失信誉。对美国的做法,其他列强多不表赞同,日本反对尤甚。4月4日,日本驻美大使对美国国务卿表示:由于“宋案”发生,中国南北双方将起重大纷争,全国再度陷入混乱,此时“若遽然承认北京政府,即等于援助袁世凯与南方孙、黄等人作对。倘若造成如此结果,不仅为各国着想有欠妥善,即为中国本身着想,恐亦难以谓为得宜”(30)。美国政府认为日本政府所谈的情况“含有某种偏见”(31),乃单独行动,于5月2日送达威尔逊致袁世凯国书。同时送达国书的还有墨西哥和古巴。巴西和秘鲁则已于4月9日承认,为最早承认民国的国家。

同年秋,袁世凯镇压了二次革命,将南方各省置于北洋势力的控制之下,列强认为他已经具有了强迫各省继续奉行不平等条约的能力,承认问题便提到日程上来。经过多次秘密的和公开的交涉,袁政府和列强终于达成了协议。依照列强的旨意,袁世凯在10月10日就任大总统的宣言中特别声明:“所有前清政府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条约、协约、公约,必须恪守。前政府与外国公司、人民间所订之正当契约,亦当恪守。又各处外国人民在中国按国际契约及国内法律并各项成案成例,已享之权利并特权、豁免各事,亦切实承认,以联交谊,而保和平。”(32)袁氏的声明底稿早已于10月2日送北京外交使团,并经他们认可。同时各国公使据此底稿都向本国政府请示了承认问题。因此,袁世凯一当选总统,日、英、俄、德等国都立即表示承认,并致贺电(33)。列强驻华外交官于10月10日参加袁氏就职典礼,亲自听到他的保证,“无不为之欣然”(34)

必须说明的是,除维护列强在华的条约权益外,日、俄、英三国还分别以承认问题要挟袁政府,进一步扩张侵略势力。

日本帝国主义对任何可能在华扩张其势力的机会从不放过。1913年8月5日和11日,山东兖州和湖北汉口先后发生日本军官被拘留事件。9月1日,张勋的辫军攻占南京时,有日侨三人被杀。这一连串的事件,被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利用,大肆渲染,叫喊对华采取强硬态度。日本驻北京公使山座园次郎按其政府训令,于9月11日向袁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议”和赔偿要求,并表示如不尽快满足要求,将影响承认问题。山座提出的要求如下:

关于兖州事件的三条:一、事件直接负责人罢官;二、武卫前军指挥官前往日军司令部谢罪;三、由中国政府行文向日本政府致歉。关于汉口事件的四条:一、中国政府应严惩此事件发生时在场的指挥官和士兵,并由日本军官观刑;二、革斥事件之军队长官;三、由其师长赴日本领事馆谢罪;四、由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表明歉意。关于南京事件的六条:一、犯事兵卒及其直接指挥官应处以死刑或严刑,并由日本驻南京领事馆官员观刑;二、直属长官应严加戒饬;三、江苏都督应赴日本领事馆谢罪,并予以撤职;四、日方之死伤损失由中国政府如数赔偿;五、犯事之中国军队应至日本领事馆门前行举枪礼,以表谢罪之意;六、中国政府应派代表向日本政府谢罪。

接到日本的要求后,袁政府一方面害怕日本支持南方反袁力量,一方面急切希望得到日本承认,以稳定反动统治,遂于9月15日除拒绝立即撤换张勋外,满足了日本的全部要求。

更为重要的是,日本在8月间还以承认问题挟制袁政府,勒索满蒙地区铁路建筑权。经过多次交涉,10月5日遂有中日关于满蒙五路借款预约换文。该项换文是秘密的,经孙宝琦、曹汝霖签发。通过该项换文,日本取得三条铁路的借款权,即四平至洮南府,开源至海龙城,长春至洮南府;还取得关于洮南府至承德,吉林至海龙城两条铁路的借款优先权。由此,日本侵略势力由南满扩张到热河一带。日本控制五路的目的,不单纯为了经济掠夺,主要是为其进一步扩张军事侵略作准备。这实际上是第三次日俄密约的具体实施。

沙皇俄国乘承认民国之机,蓄意扩张它在蒙古地区的侵略权益,“不看到蒙古问题的解决,将不会予以承认”(35)。经过长期交涉,袁政府终于屈服于俄国的压力,互换了《中俄声明文件》,实际上满足了它的无理要求。英国也以承认问题为筹码,迫使袁政府派代表参加由它控制的西姆拉会议,企图通过改订新约,进一步染指西藏地区。

帝国主义列强虽然承认了民国政府,但其在华外交使团和袁政府的外国顾问,大都认为中国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共和国,中国必须由袁世凯这样的“强人”来进行统治,才能免于混乱。上海英文《字林西报》于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的次日发表社论说:“中国长期生活在旧制度下,现在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和固定的领袖。列强支持明智的官方。”袁世凯的政治顾问莫理循(36)虽然主张有限的代议制政体,但他认为袁世凯的专制统治对中国是十分必要的。法律顾问古德诺(37)则认定中国人没有从事政治活动的能力,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君主制行之有效,中国在改革政体和制定法律时,如若借鉴西方国家,德皇威廉二世所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最有价值的。另一法律顾问有贺长雄(38)认为“中华民国并非纯由民意成立,实系清帝让与统治权而成”,因此中国应有合乎国情的独特立法。他说:议会政体对中国是不理想的,中国应把君主制和共和制融合在一起,只有如此“才能保持秩序和进步”,才能“使新旧两种势力谐调”。1913年他出版了《观奕闲评》一书,极力鼓吹修改《临时约法》,以扩张总统权力。他说,中国若采用美国式的共和政体,一定会造成“南北分裂,土崩瓦解”,若采用“法国式议院共和政体,对富国强兵诸事殊多窒碍”;惟有由大总统决定政治方针,不问何党派,只要“有愿依此方针行其政治者则举之组织国务院”,才能致富强。正是在这些顾问的帮助之下,袁世凯一当上正式大总统,就肆意破坏幼稚的民主共和制度,并迅速地建立起封建独裁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