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6月1日 孙中山自韶关返广州,镇抚陈炯明部,令胡汉民留守韶关大本营,任命许崇智为粤汉路警备司令,并致电陈炯明“请速来省共商大计”。
△ 徐世昌令币制局总裁徐世章准免本职,特任徐佛苏为币制局总裁。
△ 陈炯明由惠州抵石龙检阅军队,事毕即回惠州。
△ 韶关大本营接许崇智由信丰来电:一、北伐军已进至距赣州20里之地;二、敌退出信丰及南康时,焚掠一空,人民恨敌入骨;三、我军新占领各地,粤币十足通用。
△ 王家襄、吴景濂等在天津召集民六议员200余人开会,发表宣言。声明:一、六年6月12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无效;二、徐世昌之选举,属非法总统,应宣告无效;三、广州政府应告终结;四、自今日始,应由国会完全行使职权。
△ 吴佩孚电北京政府交通总长高恩洪等,促其劝徐世昌“及时自退”。
△ 王士珍电复曹锟表示不愿组阁。
△ 澳门当局下令,将凡与此次反对葡兵杀害华人风潮有关之工会一律解散,各商店限是日复业,否则不任保护。
6月2日 徐世昌发布辞职令。略谓:依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规定“本大总统现因衰病,宣告辞职,依法应由国务院摄行职务”,并于午后1时将总统印交国务院,出京赴津。是日,国务员周自齐、颜惠庆、高凌霨、董康、鲍贵卿、李鼎新、王宠惠、齐耀珊、高恩洪通告摄行总统职权,并通电两院议长及各省云:“暂以国民之资格维持一切,听候接收。”
△ 孙中山在广州巡视观音山,发觉陈炯明部有谋叛布置。
△ 孙中山致电蒋介石,谓:“粤局危急,军事无人负责,无论如何,请兄来助我。千钧一发,有船即来。”
△ 徐世昌下裁汰冗员令。同日又令:调任汪荣宝为驻日公使;中国银行总裁冯耿光、副总裁张嘉璈任期届满,准予解除职务;任命王克敏为中国银行总裁,张嘉璈为副总裁;任命常德盛为河南暂编陆军第一师师长。
△ 曹锟、吴佩孚、齐燮元、田中玉、阎锡山、孙传芳等通电请黎元洪复职。萧耀南亦通电拥黎,并请孙中山“引退”。
△ 上海全国各界联合会通电,揭露吴佩孚标榜“恢复法统”乃“善传袁世凯之衣钵”。5日又开职员会议,议决:一、反对恢复六年国会;二、反对黎元洪上台,拥护孙中山统一中国任总统;三、要求收回澳门,要求驻澳葡领向中国道歉,恤慰死伤华人,惩办凶手;四、要求日领事道歉,惩办在汉口任意逮捕、欺压中国人之日警。
△ 北京八校校长因要求经费无结果,实行总辞职。
△ 澳门工会举代表陈根生、梁工侠等谒见孙中山、伍廷芳,要求派舰援助。孙、伍等表示支持。
△ 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在北京政府外交部换文。9日,外交部全文发表该条约。
6月3日 孙中山通电反对黎元洪复任总统,表示应由护法政府承继法统。同日,广州非常国会亦通电宣告中外,否认王家襄等在天津筹备召集续开民六国会,声明中华民国合法大总统及合法国会均在广州。
△ 孙中山任命谢远涵为江西省长,徐元诰为政务厅长,办理江西政务。
△ 黎元洪电辞复职。同日,黎又以电话告周自齐,对旧议员拥护是否合法,尚有怀疑,请周力维现状,听候正当解决。
△ 蔡元培致电孙中山劝停止北伐,实行与徐世昌同时下野。章太炎于6日电蔡元培,指责蔡以上主张乃“愿北军永据南省……欲作南方之李克用”。张继亦通电指责蔡元培“为人傀儡,阻挠义兵”。
△ 卢永祥通电反对黎元洪复职,声称:“大总统对内为国民公仆,对外为政府代表,决不能因少数爱憎为进退,亦不容以个人便利卸责任……黄陂(黎元洪)法定任期终了,在法律上成为公民,早已无任可复。”
△ 改造湖北同志会警告黎元洪“勿再傀儡登场,自贻伊戚”。同日,中华平民社通电指责黎元洪“此次东山再起,无殊自暴其罪状”。
△ 张作霖宴在奉领事团,宣布东三省自治,并声明以后满蒙交涉,由奉作主。东三省议会联合会亦于是日发出内容相同之通告,并通电赞成徐世昌下野,建议“恢复旧国会,应以上海为开会地点,俾免武人之干涉”。
△ 岑春煊以“首都无主,枢府虚悬”为理由,电促黎元洪“克日入都”就职。
△ 章太炎致电黎元洪,略谓:“宜于金陵、武昌择地复职,切勿挂系北京,自同囚锢。”
△ 广州政府为葡兵惨杀华工事向葡领提出最后警告。
△ 上海各工团执行委员会,致电广东省长,就澳门葡兵惨杀我国劳工案,提出八项要求:一、政府应严重交涉;二、调查实在肇祸原因、死伤人数;三、惩办肇祸凶手;四、赔偿损失;五、向世界各国声明葡国无理;六、赞成广东国民大会提议,收回澳门自治;七、请北京政府派军舰镇慑;八、请全国当道一致服从民意;为国争人格。
6月4日 于是晨8日,高恩洪代表北京国务院赴天津迎黎元洪入京复职。曹锟派代表熊炳琦,吴佩孚派李卓章,亦到津迎黎。是日,高、熊、李偕同直、苏、鄂、赣、豫、皖、陕、甘、鲁、绥远、热河、察哈尔12省区代表往见黎元洪,敦促即日进京复职。旧国会方面亦派代表20人赴黎宅“促驾”。
△ 江苏公团联合会通电“忠告”黎元洪,勿“重上政治舞台”。并指出:“若先生甘居炉火之上,则南中义师所指,不在曹吴而在先生。”
△ 鄂军军长孔庚致电黎元洪,劝其“勿为他人所愚,以取一时之快”。
△ 张作霖就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职。同日致电孙中山,表示与西南一致,并派王葆华赴湘考察省宪。
6月5日 广州政府内务总长居正通电列举黎元洪罪状,宣布黎“已满法定之任期……继任大总统之资格完全消失”。
△ 松沪护军使何丰林致电吴佩孚,拥护徐世昌,反对黎元洪复职。7日,何又通电主张“目前救亡之策,唯有从速制宪”,“在未经制定宪法改选总统之前,应仍由旧政府维持现状”。
△ 王芝祥、董康、高恩洪电请吴佩孚赴津促黎元洪复职。6日,董康偕严璩赴津迎黎。
△ 上海全国各界联合会、江苏公团联合会、民治急进社等,相继致电孙中山,反对黎元洪“盗窃大权”及王家襄等“冒用国会牌号”在津擅开筹备会议,吁请孙中山“乘胜赣之余威,全师北伐”,表示“誓为义军后盾”。6日,又通告各国驻华公使,声明黎元洪“不为我国人民所信任,与徐世昌无异”,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之唯一大总统”。
△ 赵恒惕通电主张实行“联邦制”,“并予各省以自由制宪之权”。
△ 东三省议会联合会通电,赞成恢复民六国会。
△ 北京政府国务院召开会议。董康提出财政计划,建议由中外各银行合组一中外财政稽核处,所有政府应支经费,须经该处审查后方能发放。
△ 广州工会召开大会,议决请政府收回澳门,并劝国人与葡当局断绝往来。8日,广州市千余市民开大会,声讨葡兵枪杀华人。
△ 葡领事电复伍廷芳,称澳门为内部事,中国无权干涉,澳门并无任意枪杀华人事,词极蛮横。
6月6日 孙中山以“中国事实上、法律上惟一政府行政首领之资格”发表对外宣言,警告列强不可干涉中国内政,并着重指出:“假使列强现承认北京之伪新总统,则其行动仍为干涉中国内政,其结果将更劣于承认徐世昌也。”7日,孙中山在广东交涉署宴请外宾时再次表示希望各国勿再扶植北方恶势力。
△ 孙中山在广州发表《工兵计划宣言》,主张解决国内问题之途径,在于恢复约法,而对裁遣军队的安置,则宜实施工兵计划。宣言要求直系军阀“应首先将所部半数,由政府改为工兵,以作停战条件;其余半数,留待与全国军队,同时依次改编”。如能履行此项条件,“当立饬全国罢兵,恢复和平,共谋建设”。否则,“决为国民一扫凶残”。
△ 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宣布黎元洪罪状:一、毁法:“黎于六年六月十二日竟下令解散国会,遂启南北连年战争”;二、叛国:“六年宣统复辟,黎氏徇张勋之请,将中华民国统治权交付宣统,签字盖印,首先称臣”;(三)辱国:“宣统复辟则中华民国既倾覆,元首有殉社稷之义,黎氏竟逃往日使馆躲避,受庇外人治下,污辱国体,莫此为甚。”
△ 全国各界联合会通告驻华各国公使,声明“孙中山博士为中华民国惟一之大总统……凡国际交涉,应由孙大总统及伍廷芳外交部长负责,方为有效”。
△ 黎元洪通电提出“废督裁兵”作为复职条件。电云:“民军崛兴,首置都督,北方因之,遂成定制,名号屡易,权力未移,千夫所指,久为弊病。”“督军诸公,如果力求统一,即请附听刍言,立释兵柄。”“国会及地方团体,如必欲敦促元洪,亦请先以诚恳之心,为民请命,劝告各督,先令实行。果能各省一致迅行结束,通告国人,元洪当不避艰险,不计期间,从督军之后,慨然入都。”
△ 民六国会议员联名通电要求罢免徐世昌。
△ 江西督军陈光远致电北京政府请辞职,推荐蔡成勋继任。
△ 萨镇冰、王承斌、熊炳琦、李卓章等同谒黎元洪请复职。是晚,黎邀各省区拥护自己之代表数人开茶话会表示谢意,并重申废督裁兵主张。
△ 程潜至广州白云山叶举驻地,与陈炯明部商谈,知其必叛,归报孙中山,请速回韶关。孙中山不许。
6月7日 曹锟、吴佩孚、齐燮元、岑春煊、陈光远相继通电表示支持“废督裁军”主张,请黎元洪早日复职。
△ 民八国会议员邹鲁、马君武、居正等90人联名致电黎元洪,谴责黎为“国法之罪人”,劝黎勿与“直系武人同恶共济”。
△ 王家襄等在津通电宣布国会筹备处于6月11日结束,6月12日旧国会移京正式集会。
△ 北京政府特派王正廷为“鲁案”中日联合委员会委员长;派何宗莲、唐在章、徐东藩为第一部委员,劳之常、陆梦熊、颜德庆为第二部委员。
△ 澳门当局派人晤工会首领,称愿取消前年逐谢英伯出境令,请谢赴澳门调停,为谢拒绝。
△ 华侨联合会、粤侨商业联合会致电广东省长,抗议葡兵惨杀澳门华人事件。同日,旅沪粤人1000余人亦联名致电孙中山同致声讨。
△ 广东省议会电请陈炯明主持粤局,另电请叶举在陈未抵省前维持地方责任。
△ 东三省议会联合会电请王士珍、鲍贵卿、赵尔巽等人出面调和,促使直奉双方停战,以纾民困。
6月8日 北伐军大本营发表公报:一、北伐军右翼军5日午完全占领赣州,许崇智军于6日晨入赣州城,敌残部向万安方面溃退;二、朱培德5日电称,我军与敌鏖战于潭口、李家山一带,敌大败,现正追击中;三、赣军支队长易简3日占领会昌城,夺获枪支甚多;四、李福林5日电称,李芳占领老虎头、黄村、沙田等处。
△ 李烈钧、许崇智、黄大伟、汪精卫等通电,主张孙中山为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南京为总统府所在地。
△ 奉军代表张学良赴秦皇岛与直军司令彭寿莘磋商议和。
△ 唐继尧通电主张“速集南北各省代表,开一联席会议,解决以前纠纷,筹议建国大计”。
△ 川督刘湘通电赞成恢复旧国会。
6月9日 北京政府令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汪士元准免本职。同日又令:批准设长江下游治江会。
△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机关报《劳动周刊》被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封闭。
△ 北京政府外交部太平洋善后委员会刊发广告,公开征求有关裁兵计划及善后办法。
6月10日 黎元洪在津通电宣布本月11日先行入都,暂行大总统职权,俟国会开会,听候解决。
△ 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通电反对第一届国会在津集会,“违法发布通电,迫徐大总统(世昌)仓皇去位”。
△ 天津商界30余团体致电黎元洪,反对其复职。
△ 陈光远再次通电敦请黎元洪复任。并表示“首裁督军”。
△ 广州政府外交部再次照会葡领,要求:一、由澳门当局派代表同葡领向本政府道歉;二、将杀人军警严办;三、优恤死者家属、伤者药费;四、非洲兵限日撤离澳门;五、禁止澳门赌博。
6月11日 黎元洪入京就职,暂行大总统职权。同日,黎令特任颜惠庆署国务总理,并准兼署国务总理、教育总长周自齐、外交总长颜惠庆、内务总长高凌霨、署财政总长董康、陆军总长鲍贵卿、海军总长李鼎新、司法总长王宠惠、农商总长齐耀珊、署交通总长高恩洪均免本兼各职。
△ 奉直两军和议未成,是日山海关附近激战,双方均有死伤。
△ 吴佩孚分别致电孙中山、伍廷芳、李烈钧,劝“北上共商国是”。
6月12日 黎元洪特任颜惠庆暂行兼署外交总长,谭延闿署内务总长,董康署财政总长,吴佩孚署陆军总长,李鼎新署海军总长,王宠惠署司法总长,黄炎培署教育总长,张国淦署农商总长,高恩洪署交通总长。谭延闿未到任前由张国淦兼代内务总长;黄炎培未到任前由高恩洪兼代教育总长。又令:国务院秘书长一职着林步随暂行兼署。
△ 孙中山在广州召集各报记者举行谈话会,阐述有关北伐问题,并揭露陈炯明实行“武人专制”,阴谋篡权,希望记者以舆论压力迫使陈部退回东江。
△ 上海各商民及各公团代表开会,议决:一、根本否认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之大总统,不承认北京政府有合法代表中华民国之资格;二、根本否认王家襄、吴景濂等召集之国会为合法,不承认该国会对国内外一切言论与行动;三、完全服从孙中山及其政府之命令,并赞助北伐。
△ 陕督刘镇华发表通电,表示支持废督裁兵主张。
△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澳门葡兵惨杀华人事件散发传单,号召全国各工会“召开会员大会,举行示威,向各地当局请愿”。
6月13日 黎元洪明令宣布撤销民国六年6月12日之解散国会令。
△ 北京署国务总理颜惠庆电邀伍廷芳北上,“主持阁事”。
△ 北伐军攻克赣州,检获陈炯明与吴佩孚、陈光远图谋夹击北伐军的来往密电数件。
△ 湘军宋鹤庚、鲁涤平、谢国光、吴剑学、陈嘉祐通电表示,愿统率所部,拥护孙中山北伐,并推国会议员唐支厦为代表,晋谒孙中山请示方略。
△ 孙洪伊致电孙中山,反对黎元洪上台,主张八年国会行使职权,南北合为一家,设临时政治机关,实行地方分权。
△ 吴佩孚到北京贺黎元洪就职,密商国是,当天回保定。
△ 浙督卢永祥致电黎元洪,承认黎为“事实上之总统,而非法律上之总统”,并赞成废督裁兵。何丰林亦电赞成统一。
△ 沈阳各国领事联合向张作霖提出榆关战争影响国际列车安全之严重警告。
△ 东三省省议会联合会致电黎元洪主张奉直停战,并陈办法四条。
6月14日 北京政府国务院例会,黎元洪出席旁听,提出三大要案:一、通令各战区即日停战谋和;二、组织裁兵委员会;三、裁减各部预算。
△ 吴佩孚致电黎元洪辞陆军总长。
△ 廖仲恺应陈炯明电约前往惠州领取款项,甫抵石龙即被扣留,旋被押送到石井兵工厂监禁。廖被囚禁62天之久,经何香凝等营救始得释放。
6月15日 中共中央发表《第一次对时局的宣言》,指出:“中国祸乱的根本在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当务之急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主张“国民党等革命的民主派及革命的社会主义各团体开一联席会议,共同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向封建式的军阀战斗”。
△ 北伐军前锋进入吉安,各县属纷纷组民军响应,声势大振。赣督陈光远弃职逃走。北伐军在韶关大本营举行军事会议,决定第二期作战计划,并分配任务:一、第二军第一师及福军各部,分两路向万安前进;二、滇、赣北伐军沿河左岸,向万安前进;三、第一路军由上犹、社溪圩等处进占遂川,与以上两军实行夹击。
△ 孙中山特任谭延闿为全湘讨贼军总司令。同日,委任丁惟汾为山东中国国民党支部长,王用宾为山西中国国民党支部筹备处处长。
△ 叶举受陈炯明密令,于广州白云山总指挥处召开军事会议,策划围攻总统府。会议决定以熊略为攻城指挥官,指定洪兆麟部首先发动。会后,由叶举、洪兆麟、陈炯光等联名通电,迫孙中山与徐世昌同时下野。
△ 黎元洪令,各省疆吏迅戢兵戎,力维国是,前方各队,一律停止战争。
△ 黎元洪特任董康兼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特任汪大燮为平政院院长;特任罗文幹为大理院院长;特派张耀曾为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特任杜锡珪为海军总司令,侨务局总裁郭则沄准免本职,持任饶汉祥为侨务局总裁;任陆徵祥为驻瑞士特命全权公使。
△ 黎元洪令江西督军兼第十二师师长陈光远准免本兼各职,江西全省军队着均归援赣军总司令蔡成勋节制;江西省长杨庆鋆准免署职,特任谢远涵署江西省长;调任韩国钧为江苏省长;调任王瑚为山东省长;交通大学校长陆梦熊准辞兼职,派关赓麟为交通大学校长。
△ 北京国会参众两院分电各省长,称两院定于8月1日继续开会,请转知各省在籍议员于7月10日前到京。
△ 浙江督军卢永祥邀集浙江省议会及各团体举行联席会议,宣布废除督军,自称“军务善后督办”,仍以第十师师长名义维持全省治安。20日,又宣布:一、浙江省境内不受任何方面非法干涉;二、所部各军防地,暂仍其旧;三、在合法政府未成立前,各机关均仍旧;四、合法政府成立,全国裁兵计划确定后,再实行裁兵;五、各军饷项及关于军事各项经费,仍在国税下开支。
△ 曹锟、吴佩孚召开保定会议,决定:一、南北统一,与卢永祥、陈炯明谋疏通;二、与赣、湘、川及东三省和平停战;三、改组政府,以拥黎元洪为第一期,以组织正式政府为第二期,以选总统为第三期;四、废督裁兵,设若干军区,区置军区长。
6月16日 陈炯明在广州叛变。是夜,陈派4000军队围攻总统府。孙中山幸脱险,抵海珠海军司令部,登“楚豫”舰召集各舰长,计议应变戡乱之策。随后,宋庆龄亦脱险,与孙中山会合。
△ 黎元洪任戴陈霖为驻瑞典兼驻挪威、丹麦特命全权公使。
△ 北京政府召开财政会议,财政总长董康报告财政收支状况,谓:预计所必须之行政费,及必不可少之军费。每月共需350万元,中央直接有收入之希望者每月亦不到100万元,所欠250万元,财政部实无法可想。会议讨论如何筹措250万元之法,决定:一、整顿盐税收入,每月可得数十万元;二、整理关税,每月亦可得数十万元。
△ 徐世昌嘱前公府收发处处长朱宝仁向北京政府财政部催索积欠公府经费,共计242.7万元。
6月17日 孙中山改登“永丰”舰,亲率海军“永翔”、“楚豫”、“同安”等七舰由黄埔出发,炮击白云山叶举之总部。同日,广州政府海军全体官兵通电讨伐陈炯明。魏邦平、伍廷芳偕往黄埔谒孙中山,孙命魏率第三师协助海军收复广州,但魏按兵不动。胡汉民获悉陈炯明叛变,率大本营人员离韶关。
△ 美洲华侨国民党员致电孙中山云:“闻粤变群情大愤,请速率大军,攻复广州”,“侨中民信赖我公,愿尽力接济,望公奋斗到底。”
△ 黎元洪电请李烈钧、伍廷芳、章太炎来京,“共谋统一”。
△ 旅京赣人代表谒黎元洪,请直军及蔡成勋一同撤回,由李烈钧主赣自治。
△ 奉直双方由孙烈臣、张学良代表奉军,王承斌、杨清臣代表直军在秦皇岛英国军舰“伽柳号”上签定和约八条,附约两条,规定双方自19日起撤退军队,直军司令部撤回天津,不得向东三省界内进兵;奉军出关,两军于三日内撤完。
△ 黎元洪令:公布《市自治制施行日期及施行区域令》;京都市定为特别市,市自治制自是年9月1日于该市施行;京都所有市政督办各职应即裁撤,市自治机关未成立前由内务总长暂行兼理市政事宜。同日令:驻瑞典兼驻挪威特命全权公使章祖申着留京另候任用。同日又令:谢远涵未到任前,江西省长着何刚德暂行护理;江西督军一缺着即裁撤,督军署结束事宜责成何刚德妥筹办理。
△ 京津汽车路竣工。
6月18日 黎元洪令直隶省长曹锐准免本职,特任高凌霨为直隶省长;特任张绍曾为陕西省长;特任张其锽为广西省长;署奉天省长袁金铠着开缺另候任用,特任王永江为奉天省长。
△ 全国各界联合会致电孙中山,对陈炯明叛变表示愤慨,要求孙中山调海陆各军相机讨伐。同日,民治急进社通电谴责陈炯明“背叛民国,围公府,逐议员,动摇国本”。同日,美国华侨致电孙中山云:“炯明祸国,侨众共愤,请速诛,并继续北伐,侨等誓为后盾。”
△ 陈炯明运动海军内变,未逞。陈并致电伍廷芳转请孙中山下野。
△ 《民国日报》发表《中国女子救国会宣言》,指出:“本会以使女子对于国家负维持及发展之责为宗旨。”
△ 北京政府司法部宣布取消《报纸条例》。
△ 交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改选张謇为总理,钱永铭为协理,施肇曾为董事长。
6月19日 孙中山密令李烈钧等守赣,其他各路北伐军迅速班师回粤,讨平叛贼;并派副官马湘赴港,筹措粮食、燃料及军费。
△ 广东省议会与各团体举行联席会议,议决“赞成统一”,“请孙中山下野”,迎陈炯明回省,并电请孙、陈双方停止战争。海军总长汤廷光要求各舰勿向广州开炮。
△ 古巴华侨国民党支部致电孙中山,要求讨伐陈炯明。
△ 东三省商工联合会通电反对“裁兵废督”,略谓:“东三省原有军队,一时断难迅裁,绝非废督裁兵四字宣言所能解决”,“所有东三省数十万军队,若非张公出而统率之,实不足以维系人心,现由三省省议会公举张公为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孙烈臣、吴俊陞为东三省保安副司令,以靖地方而维秩序”。
△ 旧议员约90人在北京中央公园开会,宣布不信任颜惠庆组阁。
△ 北京八校紧急会议,向黎元洪请愿,要求即日撤高恩洪代教育总长职。
△ 广西沈鸿英通电请北京政府明令任命岑春煊为广西省长。
6月20日 黎元洪令特设立甄用委员会,以甄选停薪人员,特派平政院院长兼充委员长,各部次长兼充委员;特设立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特派顾维钧为该会委员长;筹备国会事务局着即裁撤。
△ 北伐军李烈钧部分五路进攻南昌。
△ 陈炯明部翁式亮、杨坤如等军进占韶关,大肆抢劫。
6月21日 汤廷光、叶举、魏邦平三人以陆、海军联合名义布告,要求停战,并吁请“孙中山下野”。同日,广州政府海军官兵各举代表,至“永丰”舰谒孙中山,表示决心讨伐陈炯明军。各舰长并联名通电,否认汤廷光具有代表海军同叛军议和之权力。
△ 王永江致电北京政府,宣布不受奉天省长之任命。
6月22日 黎元洪令:前驻湖南岳州及在湘军队着即撤防,由警察维持秩序,毋庸再行驻兵,所有撤防暨善后各事宜着责成吴佩孚、萧耀南、赵恒惕等妥筹办理。同日令:任命汪大燮兼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同日又令:前代部务财政次长兼盐务署署长钟世铭款项不明,着交法庭依法办理;经手参战借款之曹汝霖、陆宗舆均着交法庭依法办理。
△ 北伐军将领电复孙中山,表示即行回师广东靖乱。
△ 黄埔附近乡民千余人组织义勇队,与海军共同保卫黄埔。
△ 王正廷通电各省,为民办胶济铁路招股储金及一切筹备事宜,向各界劝募。
6月23日 驻京各国公使暨代办拜会黎元洪,递交照会,承认北京政府。
△ 孙中山派郭泰祺、刘成禺至香港令邓泽如筹集经费。同日,任命赵汉一为讨贼军别动队司令。
△ 川军军实审查会曾于20日为召开各军事会议致电各军将领征求意见,是日,川军第一军长但懋辛、第二军长杨森复电赞成。第三军军长刘成勋复渝各法团电,亦赞同在成都举行会议。为此,成都组织军事会议筹备处,推邓锡侯、赖心辉为筹备主任,由但懋辛、刘成勋、喻培棣、何光烈、余陈唐、陈国栋等通电各方。
△ 广州政府外交总长兼广东省长伍廷芳在陈炯明叛变时受惊,翌日即病,入东山公医院,旋闻叛军大肆淫掠,怒甚,病势日剧,于是日病故。
6月24日 黎元洪令直隶省长高凌霨准免本职;特任王承斌为直隶省长;同日又令批准王正廷呈报筹设胶济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交交通部查照。
△ 孙中山于“永丰”舰上接见香港《士密西报》记者,申明照常行使总统职权,表示“誓必戡乱,以谢国人”。
6月25日 广州全体海军士兵加入中国国民党,填誓约,以表示服从孙中山始终不渝之决心。
△ 孙中山密令粤军第二军、滇军、福军及粤军第一师返粤平乱。26日,各军由南安、信丰向南雄回师。其他各军归李烈钧指挥,暂驻赣境。27日,粤军第一师长梁鸿楷到达信丰后,潜往惠州与陈炯明会合。
△ 中国国民党海外同志非常通讯处主任陈树人等,通告海外同志,宣布陈炯明叛乱罪状,吁请踊跃捐款,支持讨贼救国。
6月26日 孙中山致书刘成禺,委托全权办理和赣之事。
△ 驻津英领事要求美、法、日三国总领事急开四国领事会议,质问北京政府,何以对直军妨害铁路交通之举置诸不问。28日,四国公使开会议决由四国公使联合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严重要求,无论中国何项军队,对于《辛丑条约》均应严守,不得任意破坏天津、山海关间之交通。
△ 新疆督军杨增新电告北京政府,新疆裁兵29营。
6月27日 黎元洪任命罗文幹兼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 北京政府财政部自是日起发行“九六公债”。
△ 胡汉民自韶关抵赣州,召集北伐军前线各将领开会,决定班师回粤救难。
6月28日 曹锟通电斥责兼代教育总长高恩洪任意迟发教育经费,高恩洪负气辞职。教育界致电曹锟表示感谢,并望其“帮忙到底”。
△ 吉林头道沟日本领事分馆遭到武装袭击。30日,驻京日使小幡酉吉向北京外交部提出抗议,并云“为保护本邦人命财产起见,特由朝鲜方面派遣日警若干名,以谋应急之救济”,要求中国政府“火速督励地方官吏保护日本侨民”。
△ 广东各界推广州卫戍司令、第三师师长魏邦平为省长,魏辞不就。
6月29日 孙中山拒绝黎元洪电邀北上之请,坚持戡平叛乱。
△ 蒋介石应孙中山电召,自奉化经上海,于是日抵粤,谒孙中山于“永丰”舰。
△ “鲁案”中日联合委员会第一部委员会开会议决,青岛海关完全归中国管理,但仍用日语及保全日本特殊利益。
△ 中国代表李垣就外蒙问题与苏俄驻京代表巴伊开斯会谈,巴坚持召开中、俄、蒙三方面会议。
△ 苏俄外交部致函中国新任驻莫斯科总领事沈崇勋,通告将派越飞为驻华全权代表。
△ 唐继尧响应赵恒惕、陈炯明关于联省自治之主张,通电提议召开联省会议。
6月30日 黎元洪派陆徵祥、黄荣良为国际联合会代表。
△ 孙中山下令加强黄埔戒备,防止叛军夺取长洲炮台。同日,陈炯明部用武力逼迫粤海军陆战队缴械,发生战斗,陈军溃败。陆战队收缴陈军快枪500余支,机关枪八架,集中黄埔。
△ 吴佩孚通电军事收束,将于7月1日回洛阳“奉职治军”,并声明不干涉政治。
△ “鲁案”中日联合委员会第二部委员会“铁路股”今日开第一次会议,发表公报,谓已商决下列数事:决定铁路问题讨论之手续;估计铁路产业价值;办理铁路产业移交事务等。
是月 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主编之《创造》季刊在上海创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