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全二册(三松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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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和“礼”的斗争

在春秋初期,齐国首先进行了封建主义性的政治和经济的改革。改革的主持者管仲是当时的一个伟大的先进人物。他推行了一系列的措施,使齐国在春秋初期成为当时最富强的国家。上面已经说过,我们讲管仲的政策和思想,只能以《左传》、《国语》所记载的为根据。根据这些史料,管仲的措施的社会意义,大概还不能同郑国“铸刑书”相比。

春秋时代的郑国在社会经济方面也起了巨大的变化。郑国的商业很发达,新的土地占有者的势力也很强大。郑国的执政者子产(公孙侨),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制定了许多新的措施,得到了人民的歌颂。其中重要的改革之一,就是于前536年(鲁昭公六年)“铸刑书”。刑书就是他所制定的成文的刑法。他用铁铸成一个鼎的式样,把刑书铸在上面,公布出来。这就是说,从此开始,郑国有了公布的成文法。

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是当时社会经济的变革在法权方面的反映。原先的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和人民,本来是用刑的;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残酷的刑,可是他们没有公布的成文法。《书经》中的《吕刑》说,“五刑之属三千”。照一般的解释,这就是说,刑的条款有三千之多。但《吕刑》没有说,这些条款是公布的。对于奴隶,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刑,完全由奴隶主贵族自己临时决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孔颖达疏语)。这样,他们就可以任意屠杀奴隶和人民,使奴隶和人民经常处于极端的恐怖之中,以维持他们的统治。由于春秋以来出现了新兴商人和新的土地占有者,他们要求政府保障自己的私有权,以摆脱奴隶主贵族的压迫,同时奴隶的身份逐渐获得解放,人民的力量逐渐增长。奴隶主贵族已经不能继续用旧办法进行统治了。这样,在郑国,便产生了适应新兴社会势力要求的成文法令。成文法令的公布,是对于奴隶主贵族威权的一种限制,是对于传统制度(“礼”)的一种破坏。所以当时的保守的和反动的人物,都反对这种改革。这种改革的意义,子产没有说。从当时的反对派的话里,倒是可以看出来。

晋国的羊舌肸(叔向),在别的方面,也算是当时一个比较开明的贵族。对于当时的奴隶主贵族的没落,他也很有敏感。对于这种情况,他曾经和晏婴互相感叹。(《左传》昭公三年,见上章第二节)子产铸刑书,使他大为震惊。他给子产一封信,指出奴隶主贵族统治人民的传统办法的目的,在于使“民可任使而不生祸乱”。他说:现在有了公布的成文法,事情就糟了。“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这就是说,有了公布的成文法,人民就可以有所根据进行合法斗争;这样就大大削减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也减轻了人民对于奴隶主贵族的恐惧,动摇了贵贱的等级秩序。他说,这就没有办法了。他站在奴隶主贵族的立场,预言说:“终子之世,郑其败乎。”他所谓“败”,当然是指郑国奴隶主贵族的败;就这个意义说,他的预言倒是应验了。

叔向的这封信,倒不是干涉郑国的内政,而是站在奴隶主贵族的立场,保卫当时整个的奴隶占有制,企图从本阶级的利害关系上,说服子产,让他不要改革。他给子产的信,开头就说,“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子产是当时贵族中间的一个有“国际”名望的人。各国的贵族们都希望他能有办法挽回奴隶占有制没落的命运,不料子产首先随风倒了。所以叔向说:“我本来对于你有很大的期望,可是,现在完了。”这是当时奴隶主贵族的一种悲鸣。历史的发展是无情的。二十年以后,晋国自己也铸刑鼎了。这是叔向所不及料的。

当时的贵族们对于郑国的“铸刑书”,造了许多谣言。有个士文伯就说:郑国必定将有大火灾,因为在火星还没出现的季节,就用火铸鼎,并且在上面铸上可以引起纷争的刑书,“不火何为?”

子产接到叔向的信以后,回了一封信说:“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从这封回信看起来,子产还没有离开奴隶主贵族的立场。他的立场是从奴隶主贵族转化的地主阶级的立场。他一方面对于奴隶主贵族的社会政治旧制度作了重大的改革,一方面对于旧制度又有很多的联系,对于旧制度的破坏,有惋惜的心情。他跟叔向说:“事情确是像你所说的样子。我的能力很小,顾不到子孙了。我只是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说,为了适应客观的需要,他不得不如此(以上引文均见《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虽然在政治上采取了跟“礼”相反的措施,在客观上走向“礼”的对立面,可是他并没有抛弃“礼”,还是企图对于“礼”作辩护,并给它以一种新的理论根据。子产死后,他的政治的继承人子太叔引子产的话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产这里所说的“天”是和地相对立的物质的天。这是企图从自然界为“礼”找一个根源。“天地之经”就是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据他说,人以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为法,制定出社会的秩序和规范;这就是“礼”。照这个说法,“礼”并不是上帝和神灵安排的,也不是什么人任意规定的,而是以自然界中的秩序和规律为依据的。子产企图从自然界中寻找“礼”的根源,排除了“天秩有礼”的宗教神秘主义的传统说法,表现了无神论和尊重自然的唯物主义的观点,可是他分不清自然界的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区别。照他的说法,似乎自然界规律本身也就有“礼”的意义。“礼”的本身,固然是“民之行”,同时也就是“天之经”,“地之义”。这样,自然界本身也就有了社会属性。这又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照子太叔所引子产的这段话,“礼”的范围极其广泛。“礼”包括饮食的种类、音乐的规律、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刑罚、道德。“礼”最后的目的是防止“民失其性”,使人“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他所谓“人性”当然是剥削阶级所要求的人性,而这种人性,照他说,也就是“天地之性”。这也是唯心主义观点。

虽然如此,在春秋末年,子产确是一个政治上伟大的先进人物。在“法”与“礼”的斗争中,他在客观上是站在“法”的一面。他是春秋末期孔子以前出现的一位重要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