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牛廷涛(中国孔子基金会副秘书长,以下简称“牛”):牟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这次采访的主题是“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报纸和媒体正式公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并在学术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您作为一位研究中国哲学的资深学者,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公布有什么看法?
牟钟鉴(以下简称“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公布是我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重要的事情。它的提出有一个过程,早在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它的雏形就已经提了出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等提出具体意见。2014年2月10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单行本正式出版发行。同年2月12日,用二十四个字高度概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在主流报纸和媒体正式发布。
回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提出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是我党在经过长期的思考与酝酿,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后才正式提出来的,这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也是全国人民所期待已久的事情。
牛:您认为这二十四个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概括得如何?
牟:2013年5月22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名为《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其中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从总体上讲,这二十四个字的基本内容,实际上是在充分吸收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概括出来的,是时代精神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