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辞域外地名与外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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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屈辞、屈骚与屈赋

屈原二十五篇作品,如果能冠以一个总括性的名称,将极大方便研究的开展。但这并非易事,两千多年来,同屈原作品的真伪与篇数一样,屈原作品冠名问题亦是观点不一、意见分歧,综观之,“屈骚”“屈赋”“屈辞”三说最有影响。

以“屈骚”称名者,最为看重屈原独具特色的代表性诗歌《离骚》,且以一概全,用“骚”代称屈原全部作品。“骚”所含义项颇丰,既可是《离骚》这部性灵作品的简称,又可暗示人内心情感的牢骚、愁烦意,所以最能传达屈原其人其作的神韵,故后世以《离骚》称代《楚辞》或屈原其作、或用“屈骚”称代屈原其作者代不乏人。但是,笔者认为,以“骚”总称屈原作品,难免有以偏概全、以点带面之弊,且不明就里者极有可能将屈原其他非《离骚》作品一并当作“牢骚愁烦”的象征主题加以看待,从而容易造成对屈原作品先入为主的误解,所以笔者未予采用。

以文体论,《楚辞》所收作品大体为诗,其关注点不在叙事,多以抒情为主。赋,虽间有诗之韵语,但就总体而论应为散文,其最初当以叙事状物为主要创作目的,所以,笔者一贯主张“辞”“赋”当为两种不同的文体。

“辞”之登峰造极即是屈原其作。《楚辞》成书之初编辑者以“辞”为名似亦有此考虑,而且,流传至今的王逸《楚辞章句》一书所收作品似乎也是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的选编。

但是,汉人对“辞”“赋”的态度却是另一番景象。自司马迁始,“辞赋”即已并称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屈原……乃作《怀沙》之赋”,似是以赋称屈原其作。但是,在同传里,他又说“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似乎司马迁又认为屈原所作当为“辞”,宋玉、唐勒、景差虽喜好屈辞却另创新体——赋,辞与赋又是截然不同的。又《史记·太史公自序》云“作辞以讽谏,连类以争义,《离骚》有之”,此又以辞称《离骚》。,班固又以“赋”称“辞”,遂归屈原作品为“屈原赋二十五篇”。汉人的“辞赋”观,自有其生成的时代原因。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汉人身处赋体文学大盛的全新时代,无暇顾及“辞”“赋”两种文体的内在区分,尚不能以旁观者的身份主动观察二者的区别,以致“辞”“赋”不分或以“赋”称“辞”。汉人的模糊不清的判断,直接导致后世楚辞学家在屈原作品冠名问题上的混乱,即使文学理论家如刘勰以《辨骚》《诠赋》这样十分彰明的区分来作“划境”之论,后世学者也依旧囿于传统和习惯仍用“屈赋”来代称屈原作品。笔者认为,中原从地域政治上统一楚国以后,楚地即纳入中原版图,楚地文化自然也会融入中原文化体系。中原文学以《诗》为正统,当中原文人接触到楚地歌谣后,其迥异于《诗》的特殊表达形式即被吸收运用,文人们以一种全新的楚地文学形式来表达中原传统《诗》中的情感,并把这种全新的结合用文献古已有之的“赋”来命名,“赋”体文学由此而生。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以及文化史上当属通例。汉人身处庐山,其时代离屈原不远,故而产生此种认识上的混乱,当属情有可原。但自刘勰之后,尤其当今,若仍以“赋”称“辞”,似颇不利于分门别类的专门研究,因而,笔者也不采取“屈赋”来统摄屈原其作。

笔者采用“屈辞”,基于三重考虑。一为遵从《楚辞》书名,《楚辞》以屈原作品为代表,宋玉以下大致皆可看作怀念屈原或模拟屈原之作,所以,以书名之“辞”代称最具代表性作家屈原其作应最能体现《楚辞》成书之原貌。再则,即使不将“辞”作为一种特殊文体对待,仅仅看成是一个作家留存的“文字”,也即“言辞”,那么,“屈辞”即是屈原遗留下来的那些以文学形式呈现出来的言辞,屈原作品诸如《离骚》“就重华而陈辞”、《抽思》“结微情以陈辞”“兹历情以陈辞”“敖朕辞而不听”、《思美人》“因归鸟而致辞”、《惜往日》“听馋人之虚辞”“不毕辞而赴渊”、《少司命》“入不言兮出不辞”等皆有此意。另外,以“屈辞”统称屈原其作,前代学者已不乏其人,清人徐焕龙有《屈辞洗髓》、陈本礼有《屈辞精义》,今人金开诚有《屈原辞研究》、黄凤显有《屈辞体研究》,因而,笔者以“屈辞”总称屈原其作,似亦不为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