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炼丹术与中外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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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炼丹术的起源与外来文化

第一节 西汉炼丹术的本质

关于中国炼丹术正式出现的时间,学术界一般认为是在西汉初期,其渊源则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兴起的求仙药活动,正如陈国符先生所云:“我国之金丹术与黄白术,可溯源至战国时代燕齐方士之神仙传说与求神仙仙药;盖战国时代先有神仙传说与求神仙奇药,及前汉始有金丹术与黄白术之发端也。”[1]战国时期,神仙思想兴起于濒海地域的燕、齐一带,当时出现多种神仙方术,如行气、导引、房中、尸解、服食等,不死药即服食药物中最重要的一种,关于其传闻见诸多种文献记载。如《战国策·楚四》云“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2],《山海经·海内西经》云:“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3]《史记·封禅书》更是说:“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传在勃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4]从这些记载来看,最初的不死药基本都存在于神仙之境,凡人要想得到,只能向神仙求取,当时尚未出现人工炼制不死药的观念。一般认为,炼丹术的出现正是不死药观念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不死药由“求”到“炼”,这个转变的完成便是炼丹术正式出现之时。例如孟乃昌云:“秦统一中国后,一方面继续寻仙求药活动……另一方面是开始‘炼’制长生药物。”[5]赵匡华云:“中国炼丹术活动的正式出现,据比较可靠的记载,大约是在西汉初期,秦代时则可能已有萌芽,但应该知道……即在中国炼丹术正式出现前曾有一个相当长的酝酿时期,也就是先从求神,然后才发展到人工炼丹。”[6]“遍地采来的‘不死药’均无神效,同时,远入东海神山求仙求药也屡屡失败,失望之余,方士们……开始尝试用水煮的办法来人工制造仙药,亦即水法炼丹,企望‘化’出长生不死药;而更多的人则是被墨家学派精于冶金制造业的百工之士们的高超冶炼技术所吸引。”[7]

战国时期的不死药既然不是一种人工制品,那么它是如何演变成以金石为主要原料并需人工合成的金丹呢?这个过程是寻求不死药活动自身演进的结果,还是有其他因素的介入?中国本土文化以及化学和冶金技术在转变过程中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重要问题至今仍然缺乏深入探讨。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史料缺乏和记载模糊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则与我们对早期炼丹术的本质认识不够有关。事实上,最初的炼丹术具有明显不同于后来炼丹术的特点,这些早期特点才是探寻中国炼丹术如何发端的最重要的线索。然而,由于早期炼丹活动史料记载的混杂,致使这些特点长期以来没有引起学界足够重视。因此,在分析初期炼丹术的特点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对早期炼丹史料进行重新梳理,确定究竟哪一部分比较忠实地记录了当时的历史,哪一些混杂了后出观念。以第一批金丹著作出世的东汉中期前后(也即还丹理论的出现时间)为分界线,我们可以把这些文献分成两类:第一类大致可视为由同时代人所记的历史文献,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东汉初班固的《汉书》等;而另一类则为非同时代人所记的追述性质的晚出文献,如晋代葛洪的《神仙传》、王嘉的《拾遗记》等。以下的分析将表明,长期以来人们对初期炼丹术的一些错误看法,以及对炼丹术正式出现时间的争论等,都与没有区别开这两类文献的混乱记载有关。

一 早期文献所记西汉炼丹术

此类文献表明,炼丹活动正式出现于西汉武帝时期,分为南北两系,一系以齐、燕为中心,一系在楚地。北方炼丹家的相关记载如下:

(1)李少君

《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是时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少君者,故深泽侯舍人,主方。匿其年及其生长,常自谓七十,能使物,却老……

少君言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乃可见,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沙诸药齐为黄金矣。

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为化去不死,而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8]

(2)李少翁

《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齐人少翁以鬼神方见上……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文成言曰:“上即欲与神通,宫室被服非象神,神物不至。”乃作画云气车,及各以胜日驾车辟恶鬼。又作甘泉宫,中为台室,画天、地、太一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居岁余,其方益衰,神不至。乃为帛书以饭牛,详不知,言曰此牛腹中有奇。杀视得书,书言甚怪。天子识其手书,问其人,果是伪书,于是诛文成将军,隐之。[9]

(3)栾大

《史记》卷十二《孝武本纪》:栾大,胶东宫人,故尝与文成将军同师,已而为胶东王尚方……天子既诛文成,后悔其早死,惜其方不尽,及见栾大,大说。大为人长美,言多方略,而敢为大言,处之不疑。大言曰:“臣尝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顾以臣为贱,不信臣。又以为康王诸侯耳,不足与方。臣数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师曰:‘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则方士皆奄口,恶敢言方哉!”……

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其后装治行,东入海,求其师云。大见数月,佩六印,贵震天下,而海上燕齐之间,莫不扼捥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10]

(4)其他

《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成帝末年颇好鬼神……谷永说上曰:“……及言世有仙人,服食不终之药,遥兴轻举,登遐倒景,览观县圃,浮游蓬莱,耕耘五德,朝种暮获,与山石无极,黄冶变化,坚冰淖溺,化色五仓之术者,皆奸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以欺罔世主。……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徐福、韩终之属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药,因逃不还,天下怨恨。汉兴,新垣平、齐人少翁、公孙卿、栾大等,皆以仙人黄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药贵幸,赏赐累千金……”[11]

上述方士中李少翁、栾大、公孙卿皆为武帝时齐人,但司马迁没有提及李少翁曾从事炼丹。结合栾大“尝与文成将军同师”,兼以其师云“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可知李少翁也有深厚的炼丹背景,故谷永称少翁等人“皆以仙人黄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药贵幸”。新垣平为赵人,主要活动于文帝时,曾以望气见上,因诈被诛,炼丹之事不详。李少君从事炼丹一事证据确凿,但其籍贯司马迁没有提及,葛洪《神仙传》说他为齐国临淄人[12],不知确否。李少君病死后,武帝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相效,可见其术多有传人。从李少君进言“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来看,其炼丹方法与栾大师之法类似,其目的均为制作所谓的黄金,而原料很可能也都是丹砂诸药。

朱晟曾认为李少君等人的方法实际上是鎏金术,即将丹砂化为水银,再将水银与金制成金汞齐涂抹在饮食器表面。[13]这种观点后来虽得到一些人赞同,但实际上李少君制作鎏金器的可能性不大。汉武帝听信李少君之言后亲自化丹砂诸药为黄金,结果进展并不顺利。后来栾大再次进言“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时,武帝正“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于是很快便赐栾大六种将军印,其焦虑之心昭然若揭。这个情况说明当时用丹砂等药制作黄金并非一件简单事情,否则武帝不可能将其与治理黄河决口这样的重大事情相提并论。然而根据汉代的技术水平,制作鎏金器不必费此周折。考古资料表明,最迟至战国中晚期时已经出现鎏金工艺,汉代时此技术已比较常见,考古出土文物中不乏大型鎏金器物即是明证。因此,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李少君以丹砂化黄金并非制作普通的鎏金器,而是制作丹金——一种药金。用丹金制作饮食器的传统在汉代以后仍见存在,《抱朴子内篇·金丹》中的“以金液为威喜巨胜之法”或可给我们以启示:“取金液及水银一味合煮之,三十日,出,以黄土瓯盛,以六一泥封,置猛火炊之,六十时,皆化为丹……取此丹一斤置火上扇之,化为赤金而流,名曰丹金……以此丹金为盘椀,饮食其中,令人长生。”[14]这种器物之所以能使人长生,唐初《黄帝九鼎神丹经诀》卷六有一段解释,云:“以丹为金,以金为器,以器为贮,服食资身,渐渍肠胃,霑溉荣卫,籍至坚贞,以驻年寿。”[15]由上可见,以丹金制作饮食器的现象确在炼丹术中流传,李少君一派实为始作俑者。

汉武帝时除了齐、燕一带炼丹活动比较频繁外,刘安所在的楚地也是一个重要中心,关于刘安炼丹的早期记载摘略如下:

《汉书》卷四十四《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16]

《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上复兴神仙方术之事,而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书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世人莫见,而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得其书。更生幼而读诵,以为奇,献之,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上乃下更生吏,吏劾更生铸伪黄金,系当死。更生兄阳城侯安民上书,入国户半,赎更生罪。[17]

《风俗通义》卷二《正失》:俗说:淮南王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鸿宝》、《苑秘》、枕中之书,铸成黄白,白日升天。[18]

以上所言刘安的炼丹术著作今已不存。此外,《隋书·经籍志》还著录其《淮南万毕经》与《淮南变化术》二书,今亦不存。尽管今天已无从得知刘安从事的炼丹活动的详细情况,但其目的是制作能使人白日升仙的“黄白”,这一点与北方方士类似。那么刘安制作“黄白”使用的材料是什么呢?《淮南子·墬形训》有一段文字,说五种金属均以澒(汞)为中心变化而来,冯家昇据此推断刘安炼制黄白主要用汞。[19]《抱朴子内篇·黄白》引述桓谭(前40—32年)《新论》的一个故事印证了这种推测。桓谭说,汉黄门郎程伟好黄白术,据《枕中鸿宝》作金而不成,其妻乃往视之,见伟“方扇炭烧筩,筩中有水银。”[20]据此可知,《枕中鸿宝》的黄白术的确与水银有关。以上关于西汉炼丹术的几则记载时代相近,现简要汇总如下:

通过以上表格可以看出,这些早期的炼丹活动在当时均被视为黄金、黄冶、黄白等,它有两个明显特征。首先,其目的是制作能使人长生不死的“黄金”,而非烧炼金丹,这表明当时尚无“还丹”观念;其次,这些黄白术都与丹砂或水银有关,与后来那些用各种普通金属制作伪金银的黄白术有所区别。晋人晋灼注解《汉书·郊祀志》中“黄冶”一词曰:“黄者,铸黄金也。道家言冶丹沙令变化,可铸作黄金也。”[21]其解释符合汉时的情况。这两个特征反映出,西汉炼丹术是一种混合知识的产物,既推崇丹砂和水银,又与黄金不朽观念密切相关,后来的金丹术和黄白术在这里是融合在一起的,所以冯家昇曾这样说过:“丹家初无所谓炼丹和炼金之分,他们一致的目的都是在以药物制作金银。”(《炼丹术的成长及其西传》)陈国符也认为:“最初金丹黄白本无分别,其后始有专制黄白,不用以服食而以谋利者。”[22]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当时黄金不朽观念的影响有关。李少君等方士虽然认识到冶炼丹砂(而非服食天然丹砂)的重要性,但由于其观念仍未完全摆脱黄金不朽思想的影响,故而才会出现以丹砂诸药化黄金的现象。事实上,丹砂永远也冶炼不出真正的黄金,然而,也许正是很多次失败后,才导致了后来金丹与黄白的分野。

二 西汉造伪金活动非炼丹术

西汉初期,在经济领域内,有一种无论从范围还是规模上都远超过神仙黄白术的造伪金活动,对其作合理认识有助于更为深刻地理解当时炼丹术的本质。

据《汉书》记载,西汉初期曾出现一股官民竞相猖獗盗铸钱的风气,如“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23]从相关记载来看,这些盗铸钱行为多以铜锡为之,或者杂以铅铁等便宜金属,这些普通的造假币行为不必理会,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杂着造伪黄金的现象。为了禁止这股盗铸钱之风,景帝特于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十二月“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对于此法律涉及的造伪黄金现象,有两条早期注文。其一,东汉晚期应劭曰:“文帝五年,听民放铸,律尚未除。先时多作伪金,伪金终不可成,而徒损费,转相诳燿,穷则起为盗贼,故定其律也。”其二,三国人孟康认为:“民先时多作伪金,故其语曰‘金可作,世可度’。费损甚多而终不成。民亦稍知其意,犯者希,因此定律也。”[24]据应劭说,这些造伪金活动的目的似乎与一般盗铸钱者并无二致。然而孟康注提到炼丹家之言“金可作,世可度”,暗示这种活动或与神仙方术有关。我们知道,栾大曾对汉武帝进言称“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更直接简约的提法见于东汉出世的《黄帝九鼎神丹经》:“金若成,世可度,金不成,命难固。”[25]那么,西汉初期盗铸钱风气中的造伪金活动只是一些普通的冶金现象,还是与神仙长生有关的炼丹术呢?

鉴于造伪黄金活动早在文帝时即已兴盛,而作金与长生观念发生联系的确切记载却要晚至武帝时代,在缺少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将《汉书》原文与其后出注文所反映的思想区别对待。从《汉书》“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这句话来看,铸伪黄金与铸钱被视为同等行为,而铸钱现象由于资料较为丰富,我们知道它仅仅是一种经济领域的行为,与神仙无关。此外,我们在阅读《汉书》关于王吉(即王阳)事迹的叙述中也丝毫体会不出神仙思想的痕迹。王吉及其子崇虽世名清廉,却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26]从整个故事来看,所谓俗传“王阳能作黄金”表达之意应与经济含义的造伪黄金有关。然而在稍后的《风俗通义》中,应劭将王阳的行为与早期求仙炼丹活动相提并论,并提到一句俗语“金不可作,世不可度”。[27]至于时代更迟的孟康所言“金可作,世可度”一语,究竟是否与文帝时出现的作伪金活动出现在同一时代,着实可疑。

当然,西汉时将神仙思想与经济领域的造伪金行为联系在一起的现象的确发生过,那便是西汉末期刘向进行的炼金实践。根据前文引《汉书》的记载,包含神仙黄白内容的淮南王《枕中鸿宝苑秘书》被刘向得到。有意思的是,刘向将刘安原本用来追求神仙不死的技术视为发财的捷径,试图用它来制作真黄金,结果黄金没有炼成却浪费了大量国家财产,被判以铸伪黄金罪。这件事有两个疑点。其一,黄金为何炼不成?其二,皇帝既然接受了刘向提供的方法,并命尚方炼金,却又为何要治刘向铸伪黄金罪?综合考虑,窃以为神仙方士的黄白术与经济领域的造伪黄金活动应为两件不同的事情,前者使用丹砂、水银等方士们视为服食仙药的原料来制作长生药,而后者则使用冶金技术来制作类似黄金的合金。刘向天真地将根本不可能炼成黄金的神仙方士的技术用于经济领域,从而导致个人悲剧的发生。刘向大概是将神仙黄白术用于发财致富的始作俑者。

如果以上推测正确的话,孟康很可能无意中为《汉书》作了一个移时的注解,即用后来的观念来解释此前的历史,以致干扰了今人对文帝时的造伪黄金现象作出正确理解。不过,还是有少数学者对此有所认识,如张子高曾说:“劳动人民本着金属冶炼和合金配合的丰富经验而制成了锌铜合金的伪金;丹家从脱离实际的‘上有丹砂,下有黄金’的理论出发,企图炼出真金,而终未得到结果;他们的区别就在于此。”[28]李约瑟也认为:“差不多由西元前二百年到西元前二世纪的前半段,原始的化学和冶金的试验(无论是造伪金或点金)都已被热烈地追求,并且也很强烈地显示作金要如此地广泛,则这种尝试必然至少在前一个世纪就已经开始了。这就要回溯到秦始皇(西元前三世纪)或邹衍(西元前四世纪)的时代。更进一步有两点结论出现:第一在那时有一群冶金家,他们有兴趣,于是为了经济的原因而不是要长生不老……”[29]

三 马王堆女尸生前未服食金丹

1972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了一具女尸,经认定死者为西汉长沙国丞相轪侯利苍的妻子,入葬时间在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以后数年内。令人惊讶的是,该女尸体内有明显的铅汞中毒现象,研究人员认为这种中毒系死者生前曾大量服用炼制的仙丹所致。这个意见后来得到很多学者赞同。由于毒源的成分直接关系到西汉初是否已经出现炼丹术,因而这一论断是否属实便非常关键了。然而仔细阅读研究人员撰写的《马王堆一号汉墓古尸研究》(以下简称《古尸研究》)中的相关叙述,我们发现书中对女尸铅汞中毒原因的解释与检测结果不符。《古尸研究》对出土女尸各部位铅、汞中毒情况的叙述如下:

古尸组织的铅、汞含量高于现代正常人水平。其中尤以骨骼及大动脉壁的铅含量及肾、肝、大脑中的汞含量增高更为显著。同时,大肠、小肠及其内容物以及骨骼中含汞亦高。古尸各器官的铅、汞分布是极不均匀的,如骨铅为肾铅的1700多倍,肾汞为肌肉汞的47倍,除头发含汞较高之外,体表或浅层组织(如肌肉等)铅、汞含量均较深层器官(如骨骼、肾、肝、脑等)的含量为低。[30]

古尸组织内铅、汞来源不外乎两种,一是死者生前摄入物积蓄而成,二是死后由外界渗入。经过进一步分析,《古尸研究》基本排除了外界渗入途径的可能性,认为死者生前应当服用过一定量的铅汞化合物,这一结论令人信服。但问题是,研究人员径直将铅汞化合物认定为炼丹家炼制的“仙丹”:“死者生前口服‘仙丹’之类含汞、铅的药物,以及其他生活中的接触,可能是古尸摄入铅、汞的主要途径。”“死者生活在公元前一百多年的西汉时期,当时铅、汞化合物已广泛应用,特别是‘炼丹术’盛行,尸体小肠内又有大量含汞物质残留,因此,生前口服‘仙丹’之类的药物可能是古尸体内铅、汞的主要来源。”[31]后来有论者进一步认为:“这表明在汉代初期可能已经有人服食由铅汞炼制的仙丹,因当时人们已不会单独服食铅、汞,而若服食天热硫化汞,则因其在体内的残留量甚微,故不会在体内造成铅、汞含量大大超过正常水平的现象。所以这种仙丹很可能就是当时已广泛炼制成功的Pb3O4和HgO。”[32]若以上判断属实,则证明西汉文帝时代已出现炼丹术。但是,经仔细审查检测报告,我们发现实情并非如此。由于《古尸研究》未对古尸铅中毒的原因作深入讨论,我们主要看它对汞中毒的分析。根据X射线衍射图,尸体各部分中毒情况如下:

古尸体内的汞化合物至少有三种:肠道冲洗物中的汞系辰砂(六方晶系HgS),而肝、肾中的汞为氯化汞,头发中的汞则为黑辰砂(等轴晶系HgS)。可见组织内的汞是一系列复杂变化过程的结果。氯化汞是自然界不存在的,西汉时代尚不能人工合成,棺液中未检出氯化汞,因此,认为氯化汞是死后由外界渗入的意见是难于成立的。头发内的硫化汞与棺液中的辰砂系两种不同的晶系,前者可能是古尸生前摄入的汞(与蛋白质结合或与含巯基的低分子化合物结合)在组织崩解过程中析出并与腐败产生的气体硫化氢结合而成,这种现象在活着的汞吸收者口腔粘膜上也能看到(汞与口腔中食物分解产生的硫化氢结合,在粘膜下形成硫化汞黑色沉着带——“汞线”)……至于肠道内辰砂(六方晶系HgS)的来源,可能由外界渗入,大肠内容物含汞高于小肠内容物支持这种推测,但小肠组织含汞却高于大肠组织,似乎也不能排除临死前口服辰砂的可能性。[33]

根据上述介绍,古尸体内主要存在三种汞化合物:HgCl2(肝、肾内)、六方晶系HgS(肠道内)和等轴晶系HgS(头发内)。另外,棺液中检测有六方晶系HgS。关于这些汞化合物的来源,《古尸研究》认为:

(1)HgCl2由于自然界及棺液中均不存在,而西汉又不能人工合成,故尸体内的HgCl2最可能系死者生前吸入的汞在体内的合成物;

(2)头发中的等轴晶系HgS由于与棺液中的辰砂系不同晶系,故不可能由外界渗入,最可能系死者生前摄入的汞在体内化合而来,而且实验也间接证实了这一点;

(3)肠道中六方晶系HgS的来源有两种可能,一为棺液成分渗入(大肠内容物含汞高于小肠内容物支持这种推测),二为死者临死前口服之辰砂(小肠组织含汞高于大肠组织支持这种推测)。

很明显,《古尸研究》将死者汞中毒的原因归结为死者生前曾服用过一定剂量的汞化合物。然而,炼丹家早期炼制的仙丹主要成分为铅与汞的氧化物,而人工合成硫化汞的时间一般认为在隋唐时期,至今尚无证据表明东汉时能人工合成硫化汞,更遑论西汉初期了。[34]所以马王堆女尸生前服用的应当为其肠道中检测出的辰砂(六方晶系HgS),即天然丹砂,HgCl2与等轴晶系HgS中汞的来源也与此有关(原因见下文),《古尸研究》将死者生前服用的天然硫化汞径直视为炼丹家炼制的“仙丹”,这个判断无科学依据,至于说“这种仙丹很可能就是当时已广泛炼制成功的Pb3O4和HgO”更不知秉自何据。

丹砂是一种极难溶于水的化合物,其溶解度为1.4×10-24g/L,因此有观点认为服用丹砂由于体内残留量甚微,因而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事实果真如此吗?李约瑟曾引述过一个人体对硫化汞吸收情况的实验,内容如下:

Ghosh在一九三一年以灵敏的Bardach's test作一试验,他发现在体外以0.05—0.2%的盐酸溶液来模拟胃液,在37℃连续搅动,二小时后,约0.02%的硫化汞可进入溶液中。另外在试验狗的肝脏中,也有硫化汞的反应,但未于其他器官中发现。所以结论是,除非习惯性地大量服食,否则单单食用辰砂,由于其低溶解度,无论是为了消毒或抗霉毒或防止化脓而增加肠、脏及体液内的汞含量,是一相当安全的方法。故古代及中古时代的医生使用它是不错的。[35]

实验表明,两小时内有0.02%的HgS进入溶液。由于医用丹砂剂量很小,而且一般不会长期服用,因而李约瑟认为若非习惯性大量服食而是根据治疗需要来单服丹砂是相当安全的,古代及中古时代的医生使用它是不错的。尽管医方中丹砂的剂量一般很小,而且病愈即止,不会长期服用,然而大量医学实验表明,丹砂对人体的危害绝不可忽视。

丹砂虽然难溶于水,但仍有部分可溶性汞存在,同时还含有游离汞。据研究称,研磨朱砂游离汞含量为30—68μg/g,可溶性汞含量为18—38μg/g;水飞朱砂游离汞含量为27—35μg/g,可溶性汞含量为8—17μg/g,水飞次数越多,朱砂中可溶性汞含量越低。[36]但无论产地、加工方法等有何不同,其可溶性汞和游离汞含量仍然很高,甚至可能超出我国饮用水标准300多万倍。[37]马王堆女尸肝、肾部位检测出的HgCl2其汞的来源当与此有关。

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丹砂在厌氧有硫的条件下,pH7、温度37℃的暗环境中与带甲基的物质相遇均能产生甲基汞,而人体肠道正具备这一条件,要知道人体对无机汞的吸收率为5%,而对甲基汞的吸收率可达100%。动物实验表明,口服朱砂的吸收半衰期为0.2h,血液中含汞量达到峰值时间为11h,而汞在人体内的半衰期为65—70d,可见人体对丹砂的吸收并不缓慢,体内停留时间长,很容易形成蓄积性中毒。[38]正因为如此,《中国药典》对朱砂剂量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如1963年版为1.3g,1977、1985、1990版为0.3—1.5g,1995年版为0.3—0.5g,2000年版为0.1—1.5g,2005版又改为0.1—0.5g。多项医学试验表明,朱砂对人体各器官的毒害以肝、肾最甚。如小鼠服朱砂后从第一天起各脏器及血液中汞含量就明显高于空白组;朱砂会造成生育能力下降,并可通过胎盘屏障影响仔鼠;朱砂中的汞会在体内各脏器蓄积,服用三个月时肾汞含量高出空白组644倍,并使肾脏系数减少,血液生化指标异常,肾脏组织发生病理性改变,它在神经系统方面具有相似的药理作用。[39]朱砂的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小鼠静脉注射朱砂煎剂LD50为12g/kg,动物中毒表现为少动、反应迟钝、肾缺血、肝脏肿大。亚急性实验结果显示,小鼠经口给朱砂9.5g/kg连续给药10—30d,经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心、肝、肾等脏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病理学改变,心脏组织出现轻度浊肿,给药时间较长者,肝脏出现明显浊肿,严重者出现局部坏死。随着给药时间的延长,肾组织损害从轻度浊肿到肾小管的广泛浊肿,肾小管上皮细胞核消失呈区域性坏死。[40]很明显,丹砂对人体器官的毒理学研究符合《古尸研究》对古尸中毒情况的分析。至于女尸体内铅含量较高也应当与丹砂有关,因为丹砂无论天然还是人工合成的都不纯净,尤其含Pb量常可高达0.1%。[41]总之,丹砂(天然硫化汞)的成分及毒理学研究均与《古尸研究》对女尸体内中毒情况的描述相符。

丹砂很早就被用于墓葬,秦汉时受神仙服食的影响,又开始流行口服丹砂。当时神仙服食方士认为,服金者寿如金,服玉者寿如玉,长期服食某些药物可以长生不死,这些药物中最重要的一种即丹砂,它被视为仙药之最上品,其功效甚至强于黄金。正因为如此,《神农本草经》将丹砂列为玉石部上品、全书365种药物之首,云其“久服通神明,不老”,这其实是神仙服食家的理论。西汉时很多方士大量服食天然丹砂。例如《列仙传》载有多人:任光,“上蔡人也。善饵丹,卖于都市里间,积八十九年,乃知是故时任光也……晋人常服其丹也”。[42]主柱,“不知何所人也。与道士俱上宕山,言此有丹沙,可得数万斤。宕山长吏知而上山封之。沙流出,飞如火,乃听柱取为邑令。章君明饵沙,三年得神沙飞雪服之,五年能飞行,遂与柱俱去云”。[43]由于需求量大,丹砂在秦汉时甚为贵重,成为紧俏商品。秦始皇时一巴商世家专营丹砂,获利无数。《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44]炼丹术兴起以后,尽管丹砂仍被用于直接服饵,但炼丹家最推崇的不再是天然丹砂,而是炼制的神丹,由于它也是红色,最初炼丹家误认为是丹砂,故称其为“还丹”,即所谓的“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还丹观念出现以后,炼丹家对天然丹砂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认为只有最上品的丹砂才堪不经伏炼而直接服食,其他由于杂质较多,兼含毒性,必须煮炼方可入药。此是后话,不再赘言。

四 还丹理论的出现

据上所论,炼丹技术在汉武帝时代已经出现,齐人李少翁、栾大等有明确派别,淮南王刘安也网罗了一大批方士从事神仙黄白术,这些迹象反映出当时这种活动有一定的普遍性。不过,无论李少君等人的丹砂诸药→黄金→神仙,还是淮南王的水银诸药→黄白→神仙,都表明当时虽然有炼丹技术,但还丹观念还没有出现,金丹和黄白尚未分流。从概念上来讲,方士们最初炼制的是“金”而不是“丹”。李少君、刘安等人的画像固然是《史记》、《汉书》等正史描绘出来的,仅凭其言恐有一叶障目的危险。但是,当我们的目光偏离正史而瞥向疾虚妄的王充,再透过数十米的封土堆再现两千年前的历史真相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由“金”而仙才是西汉人的观念。其时,“丹”在一般人看来仍然意味着一种天然石头,正如《说文解字》所言:“丹,巴越之赤石也。”就在一些方士们醉心于用丹砂等来炼制黄金的实践中,更多的人则在默默地吞食着大自然赐予人类的这种红色圣石。当然,当李少君的继承者们在无数次失败后终于发现了还丹的秘密时,“丹”的含义开始发生重要变化,完全意义上的炼丹术最终出现。

东汉前期前后,最早的一批金丹著作逐渐出世,《黄帝九鼎神丹经》是流传至今最重要的一种,通过这部丹经,我们可以隐约看到丹道理论的发展轨迹。该经开篇即由玄女告诫黄帝云:“凡欲长生,而不得神丹金液,徒自苦耳。虽呼吸导引,吐故纳新,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神仙度世,与天地相毕,与日月同光,坐见万里,役使鬼神,举家升虚,无翼而飞,乘云驾龙,上下太清,漏刻之间,周游八极,不拘江河,不畏百毒。”[45]这段话重新审视了当时流行的各种神仙方术,认为只有神丹金液才能真正使人神仙度世,尽管这里将金液与神丹相提并论,但书通篇都是在介绍九鼎神丹,所以事实上金丹才是最重要的神仙大药。与李少君等人的理论相比,这里出现了关键转变。李少君等人的目的在于炼制“黄金”,无论其所用药物为何,其观念中炼成的黄金才是神仙不死的大药。然而在《黄帝九鼎神丹经》中,先前的黄金观念却被神丹代替。用丹砂永远也烧炼不成黄金,然而金丹与黄白的分野却与这种失败有关。正是经历了很多次失败后,方士们发现丹砂虽然炼不成黄金,但却可以还炼成“丹砂”,正所谓“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这种烧炼成的还丹已不再是天然丹砂,而是更为灵妙的神丹。这种转变在《黄帝九鼎神丹经》中仍可看到一些痕迹,如金的至高地位尽管被神丹取代,但并未被彻底抛弃,炼金成为检验神丹是否炼成的必要方法:“作丹华成当试以作金,金成者药成也,金不成者药不成。……金若成,世可度;金不成,命难固。”[46]此即西汉武帝时代“化丹沙诸药齐为黄金”的遗存。

对古代神仙方术而言,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观念裂变。秦汉时期的神仙方术有许多流派,如行气、导引、服食(食金饮玉及草木药)、房中、尸解等。这些神仙流派在当时并无高下之别,求仙者往往兼而修之,方士亦不蔽于一曲,如李少君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李少翁以鬼神方见上,《神仙传》所描绘的淮南八公也是各怀绝技。然而在还丹理论出现以后,这些方术被炼丹家重新审视与排列,金丹被视为成仙不死最重要的方法,呼吸导引、吐故纳新及草木之药因只能延年而被视为次等的辅助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以往各种神仙方术的功能统统叠加到神丹上,使其功能更为神奇。此时的炼丹术已经名副其实,其观念已经脱离早期由“金”而仙的思路,转变为由“丹”而仙。

当然,还丹理论出现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丹”而仙的思想仍然只是少数炼丹家的观念,它还没有上升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意识,故而炼丹活动极少出现在早期文献记载中。《后汉书·方术列传》记载东汉时期神仙方士十余人,其方技包括房中、服食以及起死回生、御鬼、隐形等,却没有提及炼丹术。特别是左慈,据葛洪记载,他是汉末最重要的金丹术传人,然而在葛洪之前,几乎无人提及左慈的炼丹家身份,甚至晚出的《后汉书》也仅提到他的数种神道,未提及炼丹之事。《后汉书》为南朝范晔(398—445)所撰,他没有采用葛洪之说,盖其据以裁剪为史的汉代资料中原本就没有炼丹内容,这是葛洪以前的一般认识。之所以如此,与炼丹术的传授形式有很大关系。据《黄帝九鼎神丹经》记载,传授丹经颇为神秘与隆重,“此道至重,必以授贤者。苟非其人,虽积金如山,地方万里,亦勿以此道泄之也”。[47]具体过程相当繁琐,最后还要歃血为盟。葛洪的经历表明,《黄帝九鼎神丹经》绝非言过其实。郑隐虽弟子五十余人,然而仅葛洪一人“见受金丹之经及《三皇内文》《枕中五行记》,其余人乃有不得一观此书之首题者矣”。[48]不仅如此,葛洪于马迹山受《太清丹经》、《九鼎丹经》及《金液丹经》时,乃立坛盟受之。[49]这样的传授方式使得炼丹术长期在少数人中流传,即使大多数道士对其也相当陌生。葛洪称,他“周旋徐豫荆襄江广数州之间,阅见流移俗道士数百人矣。……余问诸道士以神丹金液之事,及《三皇内文》召天神地祇之法,了无一人知之者,……或有颇闻金丹,而不谓今世复有得之者,皆言唯上古已度仙人,乃当晓之。或有得方外说,不得其真经。或得杂碎丹方,便谓丹法尽于此也。”[50]

自葛洪公开倡导金丹以后,炼丹术逐渐为世人所识,金丹理论对神仙方术带来的观念变革逐渐发生广泛影响。不过,另外一个重要问题被长期忽视,即这种观念变革也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后人关于此前炼丹术历史的认识。

五 晚出文献所记早期炼丹术

如果说炼丹术在汉代人眼里尚朦朦胧胧,到了南北朝时期,早期炼丹的历史突然明朗起来,一些原本比较模糊的炼丹事迹均有了清晰而连贯的记载。如李少君,在《史记》中他本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并以丹砂作黄金法见宠于汉武帝,这其中丝毫看不出还丹思想。但李少君在《神仙传》中再次登场时,他已是名副其实的炼丹家:

李少君,字云翼,齐国临淄人也。少好道……遇安期先生经过,见少君……因授神丹炉火飞雪之方……逮汉武帝之时,闻帝招募方士,特敬道术,而先贫不办合大药,喟然长叹,语弟子曰:“老将至矣,死将近矣,而财不足用,躬耕力作,商估求钱,必不致办合药。又吾亦羸,拙于斯事也,闻天子好道,请欲见之,求为合丹,可得恣意……”乃以方上武帝,言:“臣能凝汞成白银,飞丹砂成黄金,金成服之,白日升天,神仙无穷……”……少君称疾,上表云:“陛下思心玄妙……然丹方禁重,宜绝臭腥,法养物仁克仙蠢动,而陛下不能绝奢侈,遣声色,杀伐不止,喜怒不除,万里有不归之魂,市朝有流血之刑,神丹大道未可得成……先师安期先生,昔所赐金丹之方,信而有征,若按节度,奉法戒,尔乃可备用之焉……”[51]

类似情况亦发生在淮南王刘安身上,这位在《汉书》中精于神仙黄白术的贵族在《神仙传》中也具有了道地炼丹家的身份:

汉淮南王刘安者,汉高帝之孙也。……作《内书》二十二篇。又《中篇》八章,言神仙黄白之事,名为《鸿宝万毕》,三章论变化之道,凡十万言。……(八公)一人能煎泥成金,凝铅为银,水炼八石,飞腾琉珠,乘云驾龙,浮于太清之上,在王所欲。安乃日夕朝拜,供进酒脯,各试其向所言,千变万化,种种异术,无有不效,遂受王丹经三十六卷。[52]

很显然,早期方士的作金、黄白、黄冶等行为在《神仙传》中被明确赋予炼丹的涵义。如果说魏伯阳、张道陵、左慈、葛玄等东汉人物从事炼丹易于理解,但说西汉早期时已经出现金丹理论则缺乏根据。尽管李少君等人的行为从技术角度而言与真正的炼丹术也许差别不大,但其内涵却不同。更令人惊讶的是,一些更早期的人物也被认为从事炼丹活动,如晋人王嘉《拾遗记》有赵高受韩终丹法的故事(《抱朴子内篇》记载有“韩终丹法”。):

子婴问狱吏曰:“高其神乎?”狱吏曰:“初囚高之时,见高怀有一青丸,大如雀卵。”时方士说云:“赵高先世受韩终丹法,冬月坐于坚冰,夏日卧于炉上,不觉寒热。”及高死,子婴弃高尸于九达之路。泣送者千家,或见一青雀从高尸中出,直飞入云。九转之验,信于是乎![53]

类似情况在《神仙传》中比比皆是,相关人物及事迹摘略如下:

彭祖者……帝颛顼之玄孙。至殷末世,年七百六十岁而不衰老……彭祖曰:“欲举形登天,上补仙官者,当用金丹,此元君太一所服,白日升天也……”

白石生者,中黄丈人弟子也。至彭祖之时,已年二千岁余矣……其所据行者,正以交接之道为主,而金液之药为上也。

玉子者,姓张震,南郡人也。少学众经,周幽王征之不起……后入崆峒山合丹,丹成,白日升天也。

刘根,字君安,长安人也。少时明五经,以汉孝成皇帝绥和二年举孝廉,除郎中。后弃世道,遁入嵩高山石室中……药之上者,唯有九转还丹,及太乙金液,服之皆立便登天,不积日月矣……[54]

孔安国者,鲁人也。常行气服铅丹,年二百岁,色如童子……遂不能得神丹八石登天之法,唯受地仙之方,适可以不死。[55]

以上记载与第一类文献相比何以如此不同?[56]长期以来,由于《神仙传》、《拾遗记》等此类文献在历史叙述问题上的复杂性,结果给史学家一方面带来很大困惑,炼丹术最初究竟出现于何时?是否可以追溯到西汉以前?另一方面则诱导了他们的怀疑视线,从而忽视了两类文献在早期炼丹术历史叙述上的关键差别,也就掩盖了西汉炼丹术的本质。

由于还丹观念目前只能追溯到东汉,所以第二类文献对早期炼丹人物及其活动的叙述中,其还丹观念的真实性首当其冲应当受到质疑。晚出文献何以能超越早期文献对炼丹术的历史有更清楚的记载?又何以偷梁换柱地将黄白行为称为炼“丹”呢?究其根源,盖因两汉之际还丹理论出现后,观念的更替影响了后人历史地看待此前的历史,于是才有早期炼金行为被晚出文献追认为真正的炼丹术。由于西汉方士们的黄白术确实为炼丹术的早期发展阶段,从而使得这种追认似乎颇为合理。这种篡改历史的行为或许是一种观念无意识,故增强了其隐蔽性,以致躲过了许多史学家的探究。早期炼丹史的诸多疑点实际上均根源出于此。

结论:从服食、黄冶到炼丹

以中国第一批金丹著作出现的东汉中期前后为分界线,关于西汉炼丹活动的记载可以分为两类。从多个角度比较后可以肯定地说,第一类文献对西汉炼丹术的描述较为真实,第二类文献由于还丹理论的出现,影响了它们对先前历史作出实事求是的描述。

根据第一类文献,虽然西汉武帝时已出现诸多以矿物药来炼制长生药的活动,但无论燕齐方士还是淮南王刘安,其黄白、黄冶等行为均为由“金”而仙观念的实践,李少君“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以及栾大之师“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之语是这种活动最恰当的注释。尽管此类炼药活动用到丹砂或水银,其技术与真正的炼丹术相似,但当时尚无还丹观念,炼丹术的理论体系更未构建,其实质乃普通服食(黄金)传统的延展。至于西汉文帝时经济领域的造伪金,实与方士们的神仙方术完全不同,前者是一种纯粹经济现象,使用的是普通冶金技术,而后者则主要用丹砂或水银等神仙服食的上品药为原料来炼制丹金。

丹金自然无法炼成,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方士们最终发现了还丹的秘密,于是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金丹著作逐渐撰作出世。尽管丹金思想在后来的炼丹术中并未彻底销声匿迹,但相对西汉方士们大规模的实践而言,它毕竟走向了破灭,但催生了金丹与黄白两个更大的泡沫。从此以后,金丹术基本是围绕用各种药物炼制金丹药来展开,而黄白术则主要是冶炼伪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