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意料之外的人
小酒馆内环境阴暗,油脂蜡烛恍惚燃烧在每张桌子上,酒馆的木柱子处则绑着熊熊燃烧的火把,与蜡烛联合照亮了那一张张或邋遢或醉醺的油腻面容。
酒馆侍女则不断穿梭于一张又一张桌子缝隙处,空气中弥漫着肉香与骚臭味,夹杂在喧嚣吵闹或者大吼大笑的声音当中,构成了一幅中世纪酒馆的固有画像。
这是一处非常简陋的酒馆,位于君临跳蚤窝当中,地面是不加铺设的硬泥地,头顶木质天花板则早就被蜡烛与火把升腾出的大量烟雾给熏黑了。
然而这却也是寻常平民们饮酒娱乐的常见之所。
“用不到给我钱,戴佛斯。”酒馆主人是一个身材消瘦,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而今他正躲在酒馆后屋内秘密见着一位穿着粗布黑色衣物,身披黑斗篷的棕发中年。
“我才不管这事是不是真的,狮子家和我有仇,和咱们都有仇,你知道这个就够了。”
“雇佣人手需要许多花费,你总会用到。”站在他身前的棕发中年闻言摇头。
“也不能叫你白忙活。”
“叫我们家的妓女多嚼几句舌根子怎么就要多花钱了?”酒馆主人嗤笑:“至于那些歌手,他们那双贼耳朵巴不得打听到七国所有贵族老爷们的无耻勾当呢,你瞧好吧戴佛斯,咱们虽说打不过那些骑马拿枪的,但也不是任凭欺负也啥都不干的怂包。知道吗,那天我出门进货,结果我妹妹叫一个狮子家的给强暴了,要是叫我知道是哪个杂种干的,我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诸神保佑她。”棕发中年闻言叹气。
距离那天与蓝礼谈话已经过去了五天,而他在这段时间内,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业余时间全都放在了张罗这件事上面。
因为对那位的承诺?还是因为内心当中的愤慨?他弄不清楚。
事情比想象当中的还要顺利,事后蓝礼交给他的“活动经费”甚至没使用过半,而现在他基本上已经将跳蚤窝内能够找到的靠谱朋友全都找了个遍。
酒馆老板、食堂大厨、鞋匠、剃头匠、鱼贩,甚至落魄的吟游诗人。
每个人都异口同声地答应了下来,每个人都与兰尼斯特有仇,或大或小,但是都有。
当然,戴佛斯同样也有一些没有被战争波及到的老朋友,但他认为关于这点最好谨慎。半辈子的走私生涯让他见识到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同样也看到过许多出人意料的背叛,甚至就连这些已经联系过的,他都是秘密的进行接触,没敢在大庭广众下靠近。
……
留在这间酒馆内喝了一杯颜色发棕的大麦酒后,戴佛斯告别老友出门离去,然而不过刚刚将酒馆的吵闹抛在身后,他就突然感觉似乎有人看向自己。
不久之前一场小雨将此处逼仄道路浇灌的泥泞不堪,两侧三层高的木质屋舍上那一个个窗户都紧闭着,路边搭建的摊贩棚子下也因为夜晚的缘故而没有丝毫人影。
扫视周围毫无发现后,戴佛斯戴着皮革手套的手摸了摸黑色斗篷内挂着的长剑,随后踏步朝着此处街道外走去。
那投射在他身上的视线没多久似乎就已经消失不见了,但戴佛斯并没有放松警惕,甚至脚步一阵加快。然而就在他即将走出这处狭隘道路时,一道纤细身影突然从墙边阴影内跳了出来。
“洋葱骑士?”
戴佛斯闻言脚步一顿,摸着腰部剑柄的手不自觉紧了紧。
“你是谁?”
“一位朋友。”对方如此说,站在清冷街道中背朝月光,披着黑斗篷看不清长相,但声音柔和,明显是个女人。
然而戴佛斯可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朋友可不会做这种跟踪勾当。”
“跟踪?”
女性声音轻笑:“不,我们只是碰巧在这里遇到了你。”
我们?
棕发中年听到这词心中一紧,但没等他有什么反应,背后就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要是敌人,你早就被咱们杀死啦,戴佛斯。”
这声音粗糙中带着一丝笑意,却让棕发中年忍不住捏紧手中剑柄,不过他并未轻举妄动,而是缓缓转头看去。
一个让他有些熟悉的面容因此映入眼中。
“你是……本恩?”他迟疑地问。
“没错,是我,大肚子本恩。”
对方点头,套着粗布衣物的身材肥胖,一张笑呵呵的大圆脸在月光下分外明显:“这外号我其实不大满意,应该叫我强壮的本恩才对。”
“据我所知,你已经——”
“已经死了?不不不,亚瑟.戴恩收买了那帮狗杂种,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背叛了我们。”
戴佛斯闻言了然。
眼前这位是一个叫做御林兄弟会的组织中的匪帮成员,当然那是过去式了,当初从风息堡出来时,他曾经与黑发男孩讲过这个,该匪帮盘踞在国王狩猎的御林内,以绑架勒索贵族为生,两年前被疯王派遣军队剿灭。
据说领军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就是因为买通了御林当中生存着的那些村民后,才能够彻底剿灭这群土匪的。
然而眼下看来,说是彻底也显然不对。面前这位叫做本恩的,正是御林兄弟会中一位比较出名的匪徒首脑之一,听说已经死了,但此时分明活得好好的。
“那个卖身的小男孩?”戴佛斯开口问。
他与眼前这位认识,主要是当走私犯时有接触过销赃的对方,但两人也就见过一两次,可称不上熟悉。
而眼下来看,他们显然是专门找自己来了。
戴佛斯想不到除了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位小孩之外,这些人还能有什么理由找上自己。
“他叫托布。”身前那位声音温柔的女人开口道:“他是我儿子。我们很缺钱,那天他听说有贵族车队路过就跑了过去。”
“你是温妲,白鹿温妲?”戴佛斯又问。
白鹿温妲也是御林兄弟会中的一个头目,戴佛斯没见过,但能猜得出。
“现在叫珍妮,金发珍妮。”
大肚子说道:“白鹿温妲这个名号可比咱们要响亮多啦,嘿,谁叫她是个女人呢,女人天生就是生孩子的命,所有人都这么说。”
他们看起来没什么敌意,然而戴佛斯可不会因此放松警惕,此行他做的事情本就需要隐蔽行事,而今被这两个昔日土匪找上门,他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情。
“两位朋友找我有事?”他缓缓开口,并暗暗琢磨如何脱身。
“当然,当然有事,咱们要不去附近酒馆坐下来谈?”
“请见谅,朋友们,我待会还要去工作。”
“别紧张我的朋友,咱们只是想请你帮个忙而已,一个小忙。”叫做本恩的大胖子说道:“你看见了,咱们虽然已经,额,已经死了,但是其实咱们根本就没死,所以嘛,这个人只要没死成,就得有很多需要,比如——”
他看起来有些碎嘴,于是没等说完就被同伴出声打断了:“我们想请你帮忙引荐之前那位鹿家的贵族少爷,没别的,就这么简单。”
“你们想见他做什么?”戴佛斯闻言皱眉。
“做侍从?做私兵?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贵族老爷们的侍从咱们见多啦,贵族小孩的仆从也不少见。”大肚子说道:“那些废物可比不上咱们任何一个。”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准备投靠一个小男孩?”
尽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简单,但戴佛斯感觉这事听起来怎么这么荒诞。
“你们见过他?没见过总应该听说过,他才五岁大。”
大肚子本恩闻言一愣:“五岁?我们听说是六岁。不过这可不重要,他总会长大的,没错,总会长大。我们也还算年轻,也早就不当土匪了。而现在,只要他随便仍两个金龙过来,像那天一样,咱们就可以替他办任何事,没错,任何事,管他岁数多大呢。”
前走私犯闻言恍然,眼前这两人是将蓝礼当肥羊了。
“何不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他试图提醒对方:“你们想见的男孩并没有征召私兵的权利,同时他的钱也都是他家族管家给的,不可能随便拿来花。”
这倒不是挖墙脚,而是真的不可能。
看起来拜拉席恩家族那个小少爷没人管束,但实际上对他身边人的筛选可是严着呢,不论是仆人还是护卫,那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往上三代都要考虑到,哪能随便让人混进去。
而且戴佛斯对他们可没什么信任心,但两人看起来不打算轻易罢休,于是就想着叫他们转移目标,或者说想让他们撞个满头包后放弃这种想法。
然而这话落下后,两人却只是摇头。
“其实我们最开始就是想投靠史坦尼斯的,因为他接纳了你,接纳了一个走私犯,只是……”
改名叫做珍妮的女人目光柔和地看着棕发中年:“你的手指还疼吗?戴佛斯?”
这话让当事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胸前挂着的小袋子,而同样走到他身前的大肚子本恩则开口道:“咱们没法想象为什么你会让他砍手指,也想不出为啥他就非要砍你的手指不可。”
“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我既然干了十多年的走私勾当,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戴佛斯闻言正色道:“史坦尼斯大人对我的惩罚很公正,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了。”
“听起来还不错,公正总比不把咱们当人看强,但咱们可没有你这样高尚的情操,真叫我砍手指我可不干。”
大肚子本恩嘿道:“况且干咱们这种勾当的,真去投靠,砍的可能就不是手指,而是脑袋了。”
“没脑袋的人还能替领主老爷们办事吗?”女人也跟着轻笑,显然没打算知难而退。
戴佛斯闻言皱眉:“但也不应该是个小男孩,这种想法,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
“这个嘛,当然是有道理的。”
大肚子本恩开口道:“鹿家的劳勃很慷慨,咱们见过他。听说他就要当国王了,也许他不会吝啬对待他仅有的两个兄弟,没准过阵子你口中的小男孩就变成了个领主哩,男孩当领主,这种事情很常见,咱们眼光也很少出错。”
“当然,这是场赌博,但就算不这样,我瞧那孩子出手这般……咳咳,总之咱们也不和你撒谎,贵族咱们见多了,像那孩子那样出手阔绰的贵族倒是头一个见,说实话,咱们都被吓到了,别的不说,随便赏几个金龙就够花个好几年了,可比咱们在林子里养猪要赚的多——怎么样,朋友?你现在算是混出名号啦,也照顾照顾咱们这些可怜人?”
你真以为那孩子很好糊弄?随随便便就能忽悠来金币?
戴佛斯闻言暗暗摇头,但其实也能够理解这两人的一些想法。
七国各地找不到主子收养,穷的睡荒郊野外的骑士都一抓一大把,更别说这些前土匪们了,他们既不是骑士,也不是什么干净人,想要找个靠山可不容易,也难为他们能把注意力放在一个小男孩身上。
“我可以把这件事告诉他。”想了想后,他道:“但我不确定他愿不愿要你们,同时我不会替你们隐藏身份。”
两人闻言对视一眼,然后点头。
“当然,如果他介意咱们的身份那就算啦,不过劳烦朋友多替咱们说句好话,咱们已经洗手不干好几年了,早就决定做个正派人。”
大肚子本恩说话时一脸正色,见戴佛斯点头,他又开口道:“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咱们应该可以帮的上你的忙,说狮子家的坏话嘛,这个我在行,就当给你的报酬啦。”
这话让戴佛斯一愣,随后警惕开口:“你们都知道?”
“你很小心。”对方闻言嘿嘿一笑。
“但咱们观察你很久了。”